职业病没鉴定成功,但是工伤认定是职业病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5 15:13:27 481 人看过

第一、按照规定程序制发《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内容要说清楚。在接到请求认定患职业病为工伤的工伤认定中请后,初步形式性审查清楚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鉴定书的真实性,是否有伪造、变造情形,有可疑之处,应该向申请人指出问题。

在申请人按规定提交齐备申请材料后,要向当事人特别是用人单位发受理决定书。该受理决定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一定期限内(充分考虑用人单位可能申请鉴定的时限,最好稍长一些),提供如不服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已申请鉴定且鉴定机构已经受理其鉴定申请的证明材料,告知其如果超过期限不提供该证明材料,行政部门将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第二、弄清楚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鉴定书的效力是否处于待定状态很重要。向当事人发出《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后,当事人特别是用人单位可能出现不配合的情形,即超过期限不按要求提交是否申请了鉴定且鉴定机构已受理的证据。在此情形下,虽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直接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但为稳妥起见,还是可以通过询问有关当事人或有关机构,搞清楚有关当事人是否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申请了首次鉴定(或再鉴定)。最好在完全搞清楚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鉴定书已经产生法律效力后,才可将该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鉴定书作为定案证据。

第三、处理此类工伤认定案件,不能再向用人单住制发《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这样做不符合条例规定。

第四、在有关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有异议且还未按程序终结该异议之前,不能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在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有异议且还未按程序终结该异议之前,对工伤认定申请可以按照《工伤认定办法》第二十条规定中止审理,等待终结结论后再恢复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9日 05: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职业病相关文章
  • 单位不给做职业病鉴定怎么办,职业病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单位不给做职业病鉴定,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请求基层人民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职业病鉴定的流程有申报,调查,认定,通知等。其中企业申报应当在职工受伤之日起尽快向主管部门报告。一、单位不给做职业病鉴定怎么办单位不给做职业病鉴定,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让单位配合:1.与用人单位协商;2.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4.对仲裁裁决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职业病鉴定的流程是什么职业病工伤的鉴定有以下流程:1.申报: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十五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报告;2.调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或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后,组织
    2022-08-04
    413人看过
  • 如何认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的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业病就是指《职业病防治法》中授权原卫生部会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的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同时,根据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职工有下
    2023-05-05
    96人看过
  • 工伤认定中的职业病是指什么?
    职业病就是指《职业病防治法》中授权卫生部会同劳动保障部制定的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这一规定,结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适用范围的有关规定,条例中规定的患职业病的,主要是指条例覆盖范围内的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023-04-22
    371人看过
  • 拟是职业病公司不配合去做职业病鉴定怎么办?
    一、拟是职业病公司不配合去做职业病鉴定怎么办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91号)第21条的规定,进行职业病诊断需提交以下材料: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查结果、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相关的个人剂量检测档案等。由于上述资料有些是用人单位掌握的,职工个人无法提供,所以该办法第24条规定:“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提供其掌握的本办法第21条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资料,用人单位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的10日内如实提供。”第25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要资料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可以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督促用人单位提供。”职工进行职业病诊断时,公司拒绝出具相关诊断资料,那么接受职工申请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依法提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督促和调查。同时,职工也可自行向安监部门举
    2023-04-28
    233人看过
  • 教师工伤鉴定职业病怎么做
    一、教师工伤鉴定职业病怎么做职业病鉴定的具体步骤如下所述:首先,应由相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本人或其直系尊属提出申请,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和病史资料等。其次,如对于职业病诊断结果持有异议,可向上一级市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申诉及申请再次鉴定,以保障各方权益。在等待正式鉴定期间,省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将扮演重要角色,对经过初次诊断后仍然存在疑问的情形进行最终判断和确认,此举将被视为最终鉴定结论。另外,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职业病鉴定事务机构在接收到鉴定申请后,会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的鉴定工作。这其中可能涉及到专家学者的咨询和调查取证等环节。总之,整个职业病鉴定过程都将依据国家有关法规和规范严格执行,而所需的各项费用也将依照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全额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
    2024-07-20
    229人看过
  • 疑似职业病定义,疑似职业病怎么认定
    疑似职业病指的是存在职业病患病现象,但是还未经过正规医疗机构的检查,还未能确定为职业病的情况。疑似职业病的认定要从劳动者病症与工作因素,是否出现职业病危害因素造成的损害后果以及标准等。一、疑似职业病定义疑似职业病是指与职业病的概念相对应,即有患病现象,有可能是职业病,但是没有经过正规医疗机构的检查,无法确定的情况。患有疑似职业病的员工,应当尽快在有资质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和确认,用人单位应当予以配合。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而达成的协议。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保护条件,防止劳动者遭受职业健康损害,劳动者
    2023-06-05
    405人看过
  • 职业病工伤鉴定什么地方
    一、职业病工伤鉴定什么地方职业病的工伤鉴定,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劳动者申请鉴定的,应提交职业病诊断的所需材料;对诊断报告不服的,可以向设区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局申请进行职业病鉴定。《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职业病诊断工作的规范管理,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三)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二、工伤鉴定是什么机构负责工伤鉴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设区的市级(含直辖市的市辖区、县,下同)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
    2024-01-18
    359人看过
  • 如何进行职业病鉴定,怎样做职业病鉴定
    一、得了职业病怎么办职业病必须是列在《职业病目录》中,有明确的职业相关关系,按照职业病诊断标准,由法定职业病诊断机构明确诊断的疾病。因此,在工作中得的病不一定是职业病,得了《职业病目录》中的疾病也不一定是职业病。劳动者如果怀疑所得的疾病为职业病,应当及时到当地卫生部门批准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对诊断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30日内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职业病诊断鉴定,鉴定后仍有异议的,可以在15日内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鉴定。职业病诊断和鉴定按照《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执行。诊断为职业病的,应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申请伤残等级,并与所在单位联系,依法享有职业病治疗、康复以及赔偿等待遇。用人单位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二、职业病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根据《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职业病鉴定程序:1、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
    2023-02-20
    240人看过
  • 职业病鉴定规定,职业病鉴定需要的材料
    一、职业病鉴定规定劳动法对职业病鉴定的规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二、职业病鉴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职业病鉴定诊断需要以下资料:1.劳动者职业史和接触史(包括在岗时间、工种、岗位、接触的因素名称等);2.劳动者检查结果;3.工作场所因素检测结果;4.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还需要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等资料;5.与诊断有关的其他资料。劳动者依法要求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应当接诊,并告知劳动者职业病诊断的程序和所需材料。劳动者应当填写,并提交其掌握的本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业病诊断资料。三、职业病鉴定去哪里做职业病鉴定去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地的职业病诊断机构做。根据《职业病防治法
    2023-04-11
    438人看过
  • 法定职业病定义,职业病的鉴定流程
    一、法定职业病定义职业病是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环境等因素导致的疾病。常见的职业病包括由粉尘等污染物引起的疾病。患职业病的员工可以进行职业病鉴定,并申请工伤赔偿。职业病的定义不仅关系到员工的健康权益,也关系到企业的责任与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明确了职业病的构成要件,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职业病的鉴定流程职业病鉴定流程是一项法定程序,具体包括申请、受理和鉴定三个步骤。在实际操作中,申请人需要向鉴定办提交相关资料,如申请书和职业病诊断证明书。鉴定机构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料审核,并在受理后组织鉴定,最终出具职业病鉴定书。该流程的严谨性确保了鉴定的公正性与专业性。三、职业病构成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了职业病的构成要件,这四个要件包括:1.患病主体的身份;2.职业活动的过程;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4.疾病是否属于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这些条件缺一不可,它
    2024-02-01
    405人看过
  • 最新工伤与职业病鉴定怎么确定?
    一、工伤的界定与工伤、职业病的鉴定1、工伤和职业病的界定工伤:是指企业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从事与生产劳动有关的,或由于劳动条件、作业环境所致引起的人身伤害事故、职业病等。其他特殊情况下遭受的意外伤害不能视为工伤。简单讲,是指与工作有关的急性伤害。工伤与非工伤的界限:一般有时间界限、空间界限、职业界限、主观过错界限、法定特殊界限。时间界限:一般只限定于工作时间之内;空间界限:一般只限于工作场所之内;职业界限:即只限于因执行职务所受的伤害,如是因私事受伤,即使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内也不算工伤;但若是因公,即使是发生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之外,也算工伤;主观过错界限:即除了职工本人故意造成的伤害不属于工伤以外,一般而言,发生在职工本人有过失或无过失的主观心理状态下的伤害,只要符合其他工伤条件,都应该属于工伤;法定特殊界限:也即立法上明文规定,在工伤的一般界限之外应属工伤的特殊情况。职业病
    2023-04-28
    459人看过
  • 企业职工工伤病伤鉴定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工伤伤残鉴定标准就是对工伤劳动者劳动能力鉴定的标准,是需要权威鉴定机构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进行鉴定的,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详细鉴定标准请参考《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一、工伤几级最严重工伤一级伤残是最严重的。伤残鉴定是指,对伤员的伤残程度进行鉴定。通常会在客观基础上,评定该伤员的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的严重程度,可将伤残等级划分为一到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我国对于伤残等级并无统一的鉴定标准。工伤鉴定常用的伤残鉴定标准为《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二、胫腓骨粉碎性骨折工伤几级?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5.10.2十级条款系列: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可能构成十级伤残。具体的劳动功能障碍等级,应向劳动
    2023-03-09
    476人看过
  • 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工伤职业病需要材料有哪些
    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分为一到十级,一级标准是面部重度毁容,二级标准是有严重的器官缺损、畸形等等。工伤职业病需要材料有当事人的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医疗诊断证明。一、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具体如下:1.一级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面部重度毁容,同时伴有表B2中二级伤残之一者。2.二级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3.三级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部分不能自理者等更多内容。4.四级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一手全肌瘫肌力≤2级;脑脊液漏伴有颅底骨缺损不能修复或反复手术失败。5.五级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脊柱骨折后遗30°以上侧弯或后凸畸形,伴严重根性神经痛(以电生理检查为依据)等更多内容。6.六级工伤职业病鉴定标准撕脱伤后头皮缺失1/5以上;
    2022-07-07
    106人看过
  • 职业病工伤认定,是否应该限定离职时间?
    2008年9月11日,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粤劳社发【2008】21号《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工伤保险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颁布,《通知》第2条第1项规定:职工在离开职业病发生单位两年内,被诊断、鉴定为患职业病的,其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并作出工伤认定。各地可谓一片叫好声,殊不知,就是这样的限制性规定,引发的不公平待遇,极易引发社会不和谐。【案例展示】案例一、冉启美职业病案冉启美,女,汉、户籍:江西省瑞昌市夏畈镇南林村八组。系(原)惠州市惠州城区力奇珠宝厂的切粒工。1990年2月9日进入深圳平湖白泥坑力奇珠宝厂切粒车间,从事切粒工作,工作中长期接触粉尘。1997年6月该厂搬迁并改名为:惠州惠城力奇宝石厂。直至2002年5月31日原告因怀孕辞工待产,离职前因孕未作胸透检查。因丈夫还在该单位工作,2004年单位搬迁至海丰并更名为:广东省力奇
    2023-07-02
    14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病
    词条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诊断为法定职业病的,需由诊断部门向卫生主管部门报告;职业病患者在治疗休息期间,以及确定为伤残或治疗无效而死... 更多>

    #职业病
    相关咨询
    • 职业病鉴定表上没有职业病鉴定报告怎么办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1-27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卫生行政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职业病防治法》第48条对用人单位不提供职业病诊断相关材料有明确规定: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
    • 工伤认定是职业病要怎样办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0-03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及时救治受伤职工。这是职工受到事故伤害后,用人单位首先应当采取的措施。《丁伤保险条例》第4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对工伤职_工进行积极救治。用人单位对工伤职工负有及时救治的义务。 2、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
    • 职业病鉴定职业病在哪里鉴定?
      澳门在线咨询 2023-09-16
      鉴定人需要提交职业病诊断深接触情况,临床表现和就诊情况申请诊断职业病种类。也就是说先要提交申请,劳动者可以选择用人单位所在地或本人居住的职业病诊断机构来进行诊断。
    • 职业病鉴定是否先报工伤
      宁夏在线咨询 2024-09-03
      直接报工伤,不要先做伤残鉴定 伤残:是指经治疗和恢复后,身体达到稳定状态(注意不是治愈,因为像缺胳膊少腿是永远不能再长出来了),这时身体功能如果有缺失,就是伤残。 如果受伤在治疗期,还不能做鉴定,但事故一发生就可报工伤了
    • 职业病鉴定职业病鉴定机构拒绝受理怎么办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3-18
      在中没有你提出的“用嗓过多”条目,由此没有法定的这一职业危害因素,难以鉴定。 一般做法是这样的: (1)健康检查,可以到医疗卫生机构(医院)。如果查出异常,再到职业病诊断医疗卫生机构检查。没有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或者健康检查没有发现异常的,诊断机构可以不予受理。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24号《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方法》: 第三条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