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怎么处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9 23:59:23 208 人看过

一、私自更改土地使用性质怎么处理

擅自变更土地使用用途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交还土地,处以罚款。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二、土地用途分类有哪些

从土地用途看,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具体来说,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等。

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商服用地、工矿仓储用地、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等。

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包括荒草地、盐碱地、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滩涂等。

三、土地使用权可以转让吗

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我国的土地归国家所有或归集体所有,个人或单位无权获得土地所有权,个人或单位征用土地取得的是土地使用权。

因此,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但是如果是房屋,则是房屋的(所有权)可以依法转让,但目前只有70年期限。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七十年;

2.工业用地五十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六条 以营利为目的,房屋所有权人将以划拨方式取得使用权的国有土地上建成的房屋出租的,应当将租金中所含土地收益上缴国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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