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侵犯合法权益的应对措施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3 09:01:39 465 人看过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有哪些

1、行政机关应当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在国家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置政府信息查阅场所,并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2、行政机关制作的政府信息,由制作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行政机关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的政府信息,由保存该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权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应当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行政机关应当编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及时更新。行政机关认为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公开后可能损害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应当书面征求第三方的意见;第三方不同意公开的,不得公开。但是,行政机关认为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予以公开,并将决定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和理由书面通知第三方。

5、行政机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当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予以提供;无法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的,可以通过安排申请人查阅相关资料、提供复制件或者其他适当形式提供。

6、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除可以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行政机关不得通过其他组织、个人以有偿的服务方式提供政府信息。

现代社会中政府的公信力已经成为一项宝贵的社会资源;政府与公众的相互信任可以增强彼此的合作效果;政府与企业建立共识可以提升经济活动的成效,从而降低政府行政成本,使社会更为受益。因此信息公开是一种必要的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16: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商业秘密相关文章
  • 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深圳的措施
    一、犯罪分子获取个人信息的途径犯罪分子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方式主要有:一是网络黑客通过技术手段窃取单位或企业存储的公民信息;二是通过招聘、婚介、办理会员、送礼品等需要填写个人信息的渠道获取;三是利用假冒网站链接骗取受害人信息;四是犯罪嫌疑人利用伪基站设备发送虚假链接方式窃取公民信息;五是各行业内部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便利窃取、出售公民个人信息。同时,犯罪嫌疑人利用QQ群、百度网盘、黑客论坛等网站平台,使用网络电话、虚假身份等进行联络,通过网银转账或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交易、交换公民个人信息。公民个人信息被不法分子窃取后,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滋生了电信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等下游犯罪,社会危害严重,群众反映强烈。二、针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深圳采取了什么样的措施?深圳警方近期开展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行动,共清查违法犯罪窝点30个,查获非法公民个人信息100余万条,非法群呼器等涉案器材200
    2023-04-17
    264人看过
  • 新闻侵权的应对措施
    主要有以下四种:(一)增强新闻工作者的法律意识和法律水平,提高新闻工作者的业务素养。新闻工作者应当加强法律法规方面知识的学习,从新闻侵权的诉讼案中可以发现,新闻侵权都是涉及法律问题的案件,主要表现为新闻侵犯名誉权、隐私权和肖像权。新闻工作者应加强法律基础知识的学习以及新闻侵权知识的学习,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新闻机构的主管部门在新法律颁布后,要及时组织新闻工作者学习与新闻工作有关的相关法律内容,保证新闻工作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开展,避免新闻报道侵权现象的形成。避免新闻侵权的产生,还应提高新闻工作者的业务素养。(二)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出台《新闻法》,所以要减少新闻侵权案件的发生,不仅需要新闻工作者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识,增强自身的业务素养,严格按照《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的规定进行新闻报道,还要求新闻机构能够制定相关行业制度规范,加强新闻行业内部管理,对新闻报道
    2023-06-13
    197人看过
  • 以行政公益诉讼促政府信息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后,全国各地出现了多起要求政府进行信息公开的诉讼。例如2008年6月6日,北京市民朱福祥及湛江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要求北京市海淀区环境保护局、海淀区四季青镇政府履行职责,依法公开信息;而法学硕士郝劲松,在华南虎照真相公布前的6月23日上午,也到西安市莲湖区法院起诉陕西林业厅,要求公开华南虎照的相关信息。对于起诉要求政府进行信息公开的案件,有些法院进行了受理,但有些案件,法院却不会受理。对于起诉的条件,《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这里强调了要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而《行政诉讼法》更是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如果一个具体行
    2023-06-06
    374人看过
  • 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处罚措施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一、公民个人信息的范围是什么公民个人信息,是指公民个人不愿为一般普通社会公众所知,并对公民个人有保护价值的信息。在刑法语境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意指侵犯了公民的隐私权,即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不被他人非法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项人格权。该条文规定的公民个人信息即为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
    2023-06-25
    483人看过
  • 网络侵权应对措施
    (一)版权声明不可少版权声明就是版权内容的使用许可证,是防止网络侵权的第一步。它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很可惜,很多媒体都忽视了这一点,或者只是象征性地放上“版权所有”四个字,没有认真对待。一个充分的版权声明,至少应该包括以下三点内容:1、声明自己是版权材料的著作权人。2、使用条款,即访问者可以如何使用版权材料。如果允许转载,往往会要求附上原网站的链接和出处。如果不允许转载,就应该加一个警告,警示违者要承担法律责任。3、获知详细信息和联系未尽事项的方式。(二)发出侵权通知书著作权人可以通过侵权通知书,向“网络服务提供者”主张自己的权利。后者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应当立即删除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或者断开与涉嫌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并同时将通知书转送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服务对象;服务对象网络地址不明、无法转送的,应当将通知书的内容同时在信息网络上公告。否则,
    2023-06-13
    302人看过
  • 商标侵权犯罪的刑法应对措施有什么
    商标侵权可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了,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也可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专门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并可处以罚款。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人期满不起诉又不履行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侵犯注册商标权认定标准是什么?1、确
    2023-02-22
    314人看过
换一批
#反不正当竞争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是企业的财产权利,它关乎企业的竞争力,对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更多>

    #商业秘密
    相关咨询
    • 政府信息公开侵犯合法权益怎么办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26
      政府信息公开侵犯合法权益的救济方法如下: 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2、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的如何救济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5-15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 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 政府信息公开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有哪些赔偿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0-19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披露义务的,可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政府信息披露工作主管部门报告。接到通报的机构必须进行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披露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宜春政府信息公开的举措有哪些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1-03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钱斌副局长分管,综合科为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机构,落实了1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和1名兼职人员,统一发布应公开的信息,各业务科室落实1名信息联络员,提供信息公开各项业务资料。截止2016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以及咨询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健全工作机制 我局及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运作机
    •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33条政府信息公开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9-23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收到举报的机关应当予以调查处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