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设想:
(一)改变现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机构体制
1.应把医疗事故鉴定机构脱离卫生行政部门,将其隶属于有关学术团体或司法部门。
2.吸取法医和法律专家参加,使鉴定组织的结构更加合理。
3.实行二级鉴定制
(二)在仲裁机构内设立临时医事仲裁庭
它是非常设机构,可聘任公道正派、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和专业水平的医疗专家(可分不同专科)、法医、法律专家(律师、法律教学、研究工作者)、伦理学专家、公证人员等作为兼职仲裁员。
临时医事仲裁庭,可根据医疗事故纠纷的复杂程序分别由3、5、7人组成。3人仲裁庭可由医疗专家、法医、法律专家组成;5人仲裁庭可由医疗专家2名、法医、法律专家、公证人员组成;7人仲裁庭可由2名医疗专家、2名法医、法律专家、伦理学专家、公证人员组成。
(三)医疗单位对其鉴定负有主要举证责任
仲裁和民事案件的审理一样,一般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对于无法取得处方、病历、记录、报告等第一手证据,又没有足够医学知识、不懂医院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的患方来说,怎样在仲裁中行使自己的权利?因此对医疗事故纠纷的仲裁,也应该适用举证义务倒置的原则,即医疗单位对其鉴定负有主要举证责任,并对患方的主张提出反证。
医疗仲裁方法:
有代表认为,目前存在的医闹现象,原因之一是医疗仲裁体制不健全。周汉新代表说,国家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实际需要,而法律诉讼环节复杂,经济和时间成本很高,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和家属多不愿意按法规程序去解决。因此医闹不断。对此,周汉新等代表建议制定《深圳市医疗纠纷仲裁办法》,对医疗纠纷的投诉、调查、取证、鉴定、赔偿标准作出明确规定。
市人大代表唐瑛拟好了《关于制定深圳市医院治安管理办法建议》。他说,根据2006年对深圳市16家医院进行的治安状况的问卷调查显示,频发的医闹、医托等现象严重干扰了医院工作秩序,尤其是医闹问题有相当数量的黑社会成员参与。但对于这类问题,目前还没有很有效的整治办法。代表们认为应尽快制定《深圳市医院治安管理办法》。
有代表建议建立医务人员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以便在出现医疗纠纷时有赔偿保障。代表建议市政府出台文件,规定凡在深圳市范围内的医务人员必须参加医疗责任保险。
杨卓欣代表拟提交建议,扩大医疗保险覆盖面,除了对劳务工、少儿、在校学生覆盖外,还应该对无业、失业人群制定相应的医疗保险实施办法,将他们纳入医疗保险制度,缓解看病难。
-
仲裁条款及仲裁协议的设定
354人看过
-
医疗纠纷是否适用仲裁法仲裁程序
351人看过
-
医疗仲裁倍“受宠”
103人看过
-
申请仲裁保全及仲裁裁决执行的方法
259人看过
-
医疗仲裁是什么意思,如何申请医疗事故仲裁
402人看过
-
仲裁员的选定及仲裁庭的组成
255人看过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
医疗争议仲裁程序湖南在线咨询 2022-04-06根据你申请如何医疗仲裁的问题,程序有:1.当事人申请。提出仲裁要求的医患一方应当在纠纷发生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即受理时效内)向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2.案件受理。医疗纠纷仲裁委员会应当在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决定。对决定受理的应通知被诉方,并组成仲裁庭。3.案件审理。仲裁庭处理医疗纠纷应当先行调解,在自愿合法的原则下促使医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若调解不成功则不应
-
医疗事故仲裁的法律适用是什么,医疗事故仲裁的法律适用是怎么样的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4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加强,卫生法制建设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形成了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颁布的医疗卫生法律为核心,以国务院制定的医疗卫生行政法规为主体,以卫生部发布的大量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规章为网络的医疗卫生法律体系,这一体系是医疗纠纷仲裁的依据。当然该体系尚处在发展、完善之中,因此与医疗纠纷处理有关的民法、经济法等法律也可能被运用到仲裁中。目前与医疗纠纷仲裁的法律适用有关的医疗卫生
-
如何申请仲裁保全及仲裁裁决执行河北在线咨询 2023-08-05仲裁保全是仲裁机构审理案件过程中,为保证裁决的执行,依一方当事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裁定,对被申请人财产采取临时强制措施。一般是对需要保全的财物进行査封、扣押或冻结。仲裁保全的决定权由被诉人财产所在地或者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国法院行使。
-
怎样选定仲裁员及组成仲裁庭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0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及选定仲裁员。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当事人双方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或各自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由当事人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是首席仲裁员。当事人一方为两人以上的,应当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独任审理。这种组庭方式由当事人双方共同选定或者共同委托本
-
仲裁庭与仲裁仲裁庭的区别浙江在线咨询 2022-07-081.仲裁机构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员和仲裁庭制度,在仲裁员主持下,当事人在仲裁庭这个法定的、封闭的场所内就案件事实进行调查了解、质证、辩论、调解。仲裁机构根据仲裁庭调查的事实进行法律适用,作出裁决。 2.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权利。 3.注意当事人在仲裁庭庭审时的义务。 4.如果当事人认为仲裁庭组成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审理,可以申请仲裁庭组成人员回避。 5.仲裁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