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和解的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0 11:01:54 398 人看过

破产和解的法律规定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九十五条债务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第九十六条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和解,予以公告,并召集债权人会议讨论和解协议草案。

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自人民法院裁定和解之日起可以行使权利。

第九十七条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九十八条

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由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终止和解程序,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并向人民法院提交执行职务的报告。

第九十九条

和解协议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未获得通过,或者已经债权人会议通过的和解协议未获得人民法院认可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和解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第一百条经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和解协议,对债务人和全体和解债权人均有约束力。

和解债权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无财产担保债权的人。

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第一百零一条和解债权人对债务人的保证人和其他连带债务人所享有的权利,不受和解协议的影响。

第一百零二条债务人应当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条件清偿债务。

第一百零三条因债务人的欺诈或者其他违法行为而成立的和解协议,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无效,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有前款规定情形的,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在其他债权人所受清偿同等比例的范围内,不予返还。

第一百零四条债务人不能执行或者不执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经和解债权人请求,应当裁定终止和解协议的执行,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人民法院裁定终止和解协议执行的,和解债权人在和解协议中作出的债权调整的承诺失去效力。和解债权人因执行和解协议所受的清偿仍然有效,和解债权未受清偿的部分作为破产债权。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只有在其他债权人同自己所受的清偿达到同一比例时,才能继续接受分配。

有本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为和解协议的执行提供的担保继续有效。

第一百零五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与全体债权人就债权债务的处理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并终结破产程序。

第一百零六条按照和解协议减免的债务,自和解协议执行完毕时起,债务人不再承担清偿责任。

破产和解与破产重整有什么异同

(一)破产重整与破产和解的共同点:

1、都属于强制性的集体程序,即在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时,表决方面均以多数通过为原则,并且一经通过和解协议或重整计划对全体债权人均有法律约束力;

2、二者的生效,均以法院批准为必要;

3、二者成立的结果,都会在客观上使破产债务人免受破产清算,而会使债权人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失等。

(二)破产和解与破产重整,作为两种相互独立的程序,又存在着明显的差异,主要表现为:

1、具体的目的不同;

从实质上说,和解制度与破产清算制度一样,目的重在清偿,和解制度只能消极地避免债务人受破产宣告或受破产分配的结果。而重整的目的在于积极拯救;

2、适用对象有所不同;

和解程序既适用于自然人,也适用于法人及合伙等。而重整的适用对象主要对社会经济有重大影响的债务人及有再建价值的企业;

3、申请人与利害关系人不同。

和解申请权只能由债务人行使,债权人不能申请,法院也不能依职权开始和解程序。而重整程序开始的申请人的范围则比较广泛,不仅债务人可提出,而且债权人、债务人的股东也可提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18日 09: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破产和解相关文章
  • 遗产分配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一、遗产分配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遗产分配法律规定主要有下列情况:1.遗产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2.同一顺序的继承人应该均等分配;3.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二、没有法定继承人遗产如何办没有法定继承人遗产办法可以收归国家。如果被继承人生前在遗嘱、遗赠中有指定遗产继承人的,其财产可以由遗嘱继承人、受赠人继承。如果被继承人没有遗嘱、遗赠,而其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财产归集体所有。如果其生前是国家机关、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无业城镇居民,其遗产则收为国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三、遗产分割的诉讼时效多久遗产分割的诉讼时效有三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023-05-06
    85人看过
  • 遗产分配法律规定主要有哪些
    遗产分配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其遗产分配如果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的规定予以分配;如果没有遗嘱的,依据法定继承的规定,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分配遗产,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一、被继承人的遗产怎么分配被继承人的遗产分配方式如下:1、如果长辈立有遗嘱的,则依照遗嘱分配遗产;2、如果长辈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二、遗产应怎样分配遗产应该按如下方式予以分配:如果有遗嘱或协议继承的,按照协议继承、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的顺位进行继承。如果没有遗嘱或协议继承的,按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
    2023-03-21
    193人看过
  • 庭外和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第二百八十九条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第二百九十条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一、和解的分类(一)诉讼前
    2023-02-28
    188人看过
  • 刑事和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刑事和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1、刑事和解是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二、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立案的条件有:1、存在犯罪事实,即危害社会的行为已发生,且已达到犯罪的程度;2、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即有必要对实施犯罪的行为人追究刑事
    2023-06-16
    459人看过
  • 刑事和解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1、刑事和解是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和解协议的适用范围】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一、交通肇事致人死亡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有谅解书对于刑事案件,一般来说没有法定事由刑事责任是无法免除的。交通肇事罪属于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范畴,对社会安全和公共秩序有侵害性,不允许当事人进行和解。因此被害人
    2023-03-13
    96人看过
  • 破产清算解除保全的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破产清算解除保全的条件有:1、被申请人提供了相应数额的可供执行的财产担保,应当解除财产保全。2、申请人自愿申请解除保全措施或申请人在诉讼过程中申请撤诉并经人民法院裁定准许的,则采取保全措施的目的和意义已不复存在,人民法院亦及时解除诉前保全。一、财产保全解除的条件问题财产保全的解除条件法无明确规定,但根据《民诉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结合司法实践,财产保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解除:1、冻结存款的期限超过了6个月,人民法院未办理继续冻结手续的;2、诉前保全措施采取后,利害关系人在15日内未起诉的;3、申请人在财产保全期间撤回申请,人民法院同意其撤回申请的;4、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5、人民法院确认被申请人申请复议意见有理,而作出新裁定,撤销原财产保全裁定的;6、被申请人依法履行了人民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财产保全已没有存在意义的。条件4是当前民诉法教程中的统一提法,该条把“被申请人提供担保”作为解除
    2023-03-05
    175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和解是指债务人在出现破产原因时,与债权人会议就债务清偿达成协议,经法院审査认可后中止破产程序,避免破产清算的法律制度。 和解制度的目的主要在于避免破产发生,给债务人以重整事业的机会。破产和解是强制性的和解,只要债权人会议以法定多数通过和... 更多>

    #破产和解
    相关咨询
    • 破产和解申请的主体是什么,有哪些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06
      破产清算申请的主体:债务人、债权人、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破产和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就延期偿还和减免债务问题达成协议,中止破产程序的一种方法。
    • 破产和解裁定书有哪些的法律效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11
      法院作出裁定后产生的法律效力为: 1、破产程序的终了。破产和解效力应使破产程序终了,但作为破产债权人会议,仍必须处理此前破产程序所剩下的事务。 2、对破产企业的效力。基于破产和解的生效,在破产程序终了的同时,破产企业将恢复行使破产清算组所属财产的管理处分权。 3、对破产债权人的效力。随着破产和解的确定,以前的破产债权将按照破产和解条件进行变更。
    • 破产和解程序生效要件有哪些,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27
      破产和解的程序生效的要件: 1、债务人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 2、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 3、持有表决权的出席会议的债权人过半数,而且其债权额必须得到持有总债权额的四分之三以上的债权人的同意; 4、人民法院同意和解。
    • 破产的法律责任主要有哪些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2-26
      破产包含的法律责任如下: 1、破产企业在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前6个月至破产宣告之日的期间内,有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的,对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破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破产负有主要责任的,给予行政处分;破产企业的上主管部门对企业破产
    • 破产和解书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30
      法院作出裁定后产生的法律效力为:1、破产程序的终了。破产和解效力应使破产程序终了,但作为破产债权人会议,仍必须处理此前破产程序所剩下的事务。2、对破产企业的效力。基于破产和解的生效,在破产程序终了的同时,破产企业将恢复行使破产清算组所属财产的管理处分权。3、对破产债权人的效力。随着破产和解的确定,以前的破产债权将按照破产和解条件进行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