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拆燃气管道会受到罚款的处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如果造成损失,需要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构成犯罪,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燃气管道安装标准
国家燃气管道安装标准:
1、管道、管件、管道附件、阀门及其他材料应用在室内燃气管道上,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安装前检验时应按国家现行标准进行,不得使用不合格者;
2、上建工程在室内燃气管道安装前的,应能满足管道施工安装的要求;
3、燃气管道安装应按设计施工图进行管道的预制和安装。
燃气管道安装需注意:
1、当小区内的天然气都安装好了,燃气公司便会打开燃气,让其通过管道进入小区业主的家中,以便正常的使用。因此,这个时候,个人千万不可私自将其燃气管道拆除重装,以免带来危险,若是有问题的,一定要联系专业人员处理。
2、室内天然气设备,是经过专业人员安装的,设备位置也是最佳状态的。这时,是禁止业主本人对天然气设备进行改装和私拆,否则容易导致设备出现损坏,造成燃气泄露,对家庭带来的危险是非常大的,不利于正常的家居生活。
3、燃气表的安装也是要注意的,位置一定要选对,其实不可以安装于潮湿环境,也不可过于靠近电源,否则会影响到正常的运转。而且,在燃气表安装的位置,要有良好的通风效果,且要做好防水措施,以免后期使用时出现意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二条
城镇燃气发展规划与应急保障、燃气经营与服务、燃气使用、燃气设施保护、燃气安全事故预防与处理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生产和进口,城市门站以外的天然气管道输送,燃气作为工业生产原料的使用,沼气、秸秆气的生产和使用,不适用本条例。本条例所称燃气,是指作为燃料使用并符合一定要求的气体燃料,包括天然气(含煤层气)、液化石油气和人工煤气等。
《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燃气用户及相关单位和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单位可以处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可以处1000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操作公用燃气阀门的;
(二)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或者接地引线的;
(三)安装、使用不符合气源要求的燃气燃烧器具的;
(四)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的;
(五)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
(六)改变燃气用途或者转供燃气的;
(七)未设立售后服务站点或者未配备经考核合格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人员的;
(八)燃气燃烧器具的安装、维修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
盗用燃气的,依照有关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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