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类解析哪些财物不属于遗产范围
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如下:
1.死亡赔偿金、抚恤金,生活补助费;
2.被继承人享有的财产的使用权;
3.他人的财产,包括共有财产中属于他人的部分;
4.具有人身专属性的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二、遗产继承方式有哪几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扶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
4.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遗产分配顺序。
三、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所有子女到场吗
办理继承权公证需要所有子女到场,如果无法到场并放弃继承权的,则应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已经公证的遗嘱继承是不能取消的,如果认为遗产继承公证有错误的,可以提出复查。遗产继承是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进行公证后的遗产更具有法律公信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2017修正):第四章 公证程序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n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
不属于遗产范围的有哪些,属于遗产范围的有哪些
211人看过
-
遗产分类:哪些财产属于?
250人看过
-
2020年哪些属于遗产范围
203人看过
-
遗产范围的确立:明确哪些财产和权利属于遗产
401人看过
-
不属于遗产范围的情况有哪些例子?
293人看过
-
哪些财产属于遗产的范围,公房可以继承吗
160人看过
-
哪些财产不属于遗产, 哪些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哪些财产不是遗产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15(一)遗产的范围: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收入;房屋、储蓄、生活用品;林木、牲畜、家禽;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著作权、专利权重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有价证券、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 (二)下列财产不属于遗产的范围: 1、保险金:财产保险金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人身保险金未指定受益人的(即“法定”),属于被保险人的遗产,人身保险金指定受益人的,不属于
-
人死后财产范围中哪些属于遗产范围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08根据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属于遗产。如果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则不得继承。另外,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民法典不再明确规定遗产的范围,而是规定如果财产不属于不得继承的遗产之外,其他个人合法财产均可以继承。
-
法律有哪些离婚财产不属于分割范围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4离婚中以下这些不属于分割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哪些属于抵押的财产范围?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11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
请问什么财产属于遗产范围?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4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