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产重整管理人,破产重整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16:01:50 182 人看过

一、什么是破产重整管理人

企业破产法在对重整程序(第8章)、和解程序(第9章)及破产清算程序(第10章)分别作出规定的同时,将三种程序的受理阶段作了合并性规定。合并性规定中包含了管理人制度(第3章)。这里所称的管理人,是对重整程序中承担重整工作之人(各国通常称之为重整人)、破产清算程序中承担清算工作之人(各国通常称之为清算人)的一种统称。管理人的工作开始于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引致的程序启动,并横贯三个程序。当然,由于程序之间的目的和特性差异,各种破产程序必然要求管理人行使其相对应的职责。因此企业破产法在重整程序和破产清算程序的章节中,均对管理人的职责作出了补充性规定。

二、破产重整管理人职责

管理人制度的另外一个重要内容,是管理人选任之后的职责履行。企业破产法设置管理人制度的目的,在于顺利实施对债务人财产的管理和处分,以图持续营业(重整程序)或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清算程序)。由此,法律首先赋予管理人以一般性的权限,如债务人财产的接管和处分等(企业破产法第25条)。其次,为有效地实现破产制度的目的,法律还赋予管理人某些特别权限,如决定双方未履行合同的解除或继续履行、行使撤销权、接受债权申报等(企业破产法第18条、32条、34条、38条、39条、36条、48条、第57条)。另外,重整程序中管理人享有主持债务人营业或监督债务人自行营业、监督重整计划执行的权限(企业破产法第73条、74条、90条)。破产清算程序中,法律则赋予管理人拟定和执行破产变价方案、分配方案的权限(企业破产法第111条以下)。

管理人履行其职责负有一定的义务或限制。

1、管理人负有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报告工作的义务(企业破产法第23条)。

2、管理人实施不动产的转让、营业转让、借款等对债权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财产处分行为时,应当及时向债权人委员会或法院报告,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开始前实施的上述行为应当经法院的事前许可(企业破产法第26条、第69条)。

3、作为一般行为准则,管理人在履行其职责时,应当遵守勤勉尽责(即善管义务)、忠实执行职务(企业破产法第27条)。前者主要指善良管理人(第三人)注意、谨慎、认真、细致地处理管理事务;后者指管理人不通过管理行为谋取私利[1](P.6-7)。管理人违反法律规定的上述义务时,将导致其更换(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33条、第34条);同时还将依法被处以罚款;违反义务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企业破产法第130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14: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破产重整相关文章
  • 破产重整开始后管理人还能更换吗
    一、破产重整开始后管理人还能更换吗破产管理人一经选任后,无正当理由一般不得辞去职务,但是破产管理人如果做出对债务人财产或债权人不利或不法的行为时,就有必要将其解职。破产管理人解任、变更的规定,促使破产管理人谨慎、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因此,各国破产法对破产管理人的解任条件与方式都作了规定。(一)破产管理人的解任权主体解任权主体就是谁有权解任破产管理人。通常情况下,选任权主体一般也是解任权主体。例如,英国破产法第298条规定,在一般情况下,法院或债权人会议可以解任破产管理人。如果破产管理人由国务大臣委任的话,则国务大臣也可以解任该破产管理人。即使是官方接管人担任破产管理人或破产管理人是由国务大臣选任,债权人会议也可以基于该破产管理人的要求或法院的命令或者持有不少于1/4以上债权的债权人要求,撤换该破产管理人。日本破产法第167条规定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监察委员的申请或依职权解任破产管
    2023-03-20
    486人看过
  • 论破产重整中的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
    关键词:破产重整;自行管理;管理人;职权配置内容提要:我国破产法对重整中债务人自行管理制度尚不够具体,有待进一步完善。立法设定债务人自行管理条件时,应当考虑申请重整的主体、债务人自行管理的意愿和能力以及对债权人利益的影响等因素。立法应允许债务人在提起重整申请的同时提起自行管理的申请。在自行管理模式下,立法应当区分调查及检查权、撤销权及追讨财产型职权、重整事务型职权、监督权等职权,在债务人和管理人之间进行合理配置。债务人管理层聘任专业机构和人员的报酬支出属于破产费用,管理层自身的报酬则属于共益债务。在自行管理模式下,重整相关参与人员的报酬数额及确定方式应适用特殊的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企业破产法》)规定,在重整程序中,重整企业可以由管理人管理,也可以由债务人自行管理。在不同的立法体系中,债务人自行管理模式有所不同,美国破产法中的占有中的债务人(debtorinposses
    2023-04-23
    419人看过
  • 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管理人制度的探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第13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破产受理,应同时指定管理人”。依据企业破产法第25条规定,管理人履行的职责共九条,概括起来主要是接管、管理和处置债务人的财产职责。目前我国进入破产程序的破产清算业务都是由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承担。但是,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债务人,主要不在于管理财产,而是管理好债务人的经营业务,特别是要制定和执行重整计划,其职责比破产清算复杂得多。因此,企业破产法对进入重整程序的管理人有了不同规定。企业破产法第73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第80条规定“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该条也提出“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这就是说根据重整与破产清算的不同,企业破产法对管理人的职责有不同的规定。对于进入重整程序
    2023-04-27
    375人看过
  • 什么是破产重整以及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
    一、什么是破产重整?破产重整,是指不对破产企业立即进行清算,在法院主持下由债务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制定重整计划,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债务人按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偿清债务,同时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破产重整,是现代破产制度中的一个组成部分,又叫“重组”、“司法康复”,或者“重生”。与破产清算不同的是,破产重整可以使面临困境但有挽救希望的企业避免关门清算,从而获得重生的机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此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规定进行重整。二、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申请破产重整的程序:1.首先是重整申请的提出;2.人民法院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立案;3.立案后的重点工作是重整计划草案的拟定,这是重整能否成功的关键,由债务人或者管理人负责实施;4.重整计划拟定后,将提交不同的表决组予以表决;
    2023-06-06
    83人看过
  • 公司破产重整什么意思,企业破产重整程序有哪些?
    一、公司破产重整什么意思公司破产重整的意思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二、企业破产重整程序有哪些?企业破产重整的程序为:1.债务人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重整;2.制定重整计划草案并获批准;3.按照重整计划清偿债务;4.重整计划执行完毕;5.或者计划未能顺利执行的,则转入破产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三、破产重整的条件有哪些破产重整的条件有:1.债务人提出
    2023-06-06
    277人看过
  • 破产重整草案有哪些调整
    破产重整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债权调整方案;债权受偿方案;债务人的经营方案;债权分类;重整计划的执行期限;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其他方案。债务人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债务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由管理人制作重整计划草案。破产重整草案的债权人类别根据《破产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参加讨论重整计划草案的债权人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债权;2、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债务人所欠税款;3、普通债权,人民法院在必要时可以决定在普通债权组中设小额债权组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一条重整计划草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债务人的经营方案;(二)债权分类;(三)债权调整方案;(四)债权受
    2023-08-08
    376人看过
  • 重整计划:破产清算后的破产重整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破产申请,债权人提起破产清算申请,如果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债务人、出资人不得提起重整转换的申请。因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且为人民法院受理,此时,相关法律措施已经实施,如管理人已经产生、财产已经被接管等,在已经进入破产程序的情形下,债务人、出资人才有权提出重整申请。(人民法院受理的是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条规定,当债务人不能清偿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申请。债权人没有提出破产申请的,债务人的出资人无权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的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在三大制度的程序设计上,不允许破产清算与重整、和解程序之间的多次转换,债务人不得前后重复提出不同的破产申请。其主要原因是程序之间的转换的成本较高,过多的转换势必造成社会资源的浪费,不符合现代破产法的经济与效率原则。3、人民法院已经受
    2023-07-16
    168人看过
  • 公司破产重整后公司由谁管理
    由破产管理人来进行。根据我国现行破产法可知,破产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有以下几方面:1、全面接管破产企业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就成为破产人,企业法人就沦为了清算法人,破产人所有的全部财产被作为概括执行的客体,应全部移交破产管理人管理和处分。2、保管和清理破产财产接管破产财产后,破产管理人应当予以妥善保护和管理,防止破产财产遭受意外或人为的损失。3、以破产企业名义开展民事活动破产人将破产财产移交给破产管理人后,破产人并不丧失对破产财产的所有权,但丧失了对破产财产的占有、支配和处分权,也丧失了对破产财产以自己的名义开展适当民事活动的权利。而破产管理人就取得了以破产管理人名义实施必要的以破产财产为标的民事活动的权利。4、破产财产清算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应当重新估价,已经折旧完毕的固定资产,应对其残值重新估价,残次变质财产应当变价计算,不需要变价的,按原值计价。5、办理破产人的注销登记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
    2023-06-23
    69人看过
  • 重整计划执行中管理人的职责有哪些
    破产管理人作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法定机关,其职责是指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依法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破产管理人独立完成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事务,但必须对法院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债权人会议的监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重整计划由债务人负责执行。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后,已接管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第九十条自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日起,在重整计划规定的监督期内,由管理人监督重整计划的执行。在监督期内,债务人应当向管理人报告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和债务人财务状况。第九十一条监督期届满时,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监督报告。自监督报告提交之日起,管理人的监督职责终止。管理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监督报告,重整计划的利害关系人有权查阅。经管理人申请,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延长重整计划执行的监督期限。第九十二条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
    2023-06-14
    319人看过
  • 破产重整进行时--破产重整程序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每天都有入市、退市,破产这个以前不常见的现象,现已成为疫情以来的重头戏,很多企业处于濒临破产边缘。企业是否能重整旗鼓、不破产?本文根据《企业破产法》对破产重整程序进行简明总结,管中窥豹,以期更好地理解、掌握企业的入世与出世。破产重整程序是指当公司无力偿还债务,当事人在法院申请破产时,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试图通过重新整顿内外关系、经营范围、经营方式、资金和策略,以期获得盈利及偿债能力的法律规定。重整不成功的,法院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进行破产清算程序。重整成功的,申请人撤回破产申请,终结破产程序。破产重整程序三道:重整提出→计划制定→计划执行一、重整提出1.提出人。可以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重整的包括三类当事人:债权人、债务人以及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1/10以上的出资人。2.法院受理。符合法律规定的,法院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公告内容:1
    2023-05-06
    331人看过
  • 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受理后何时指定管理人
    一、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受理后何时指定管理人债务人在进入破产程序后可以提出重整申请。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的条件问题,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在宣告债务人破产以前,债务人为了避免破产倒闭,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规定了债务人有权提出破产重整申请,并没有具体指明谁能代表公司申请破产重整。结合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应当明确,公司的董事会无权就公司的重整作出决议,只能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而后由债务人企业的代表机关代表公司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企业破产法》将重整申请权合理地赋予债务人,使得债务人在运用重整制度避免破产清算时具有主动性。二、申请破产重整多久受理公司要破产首要还是要进行申请然后进行清算,从申请到破产的过程还是挺久的了,在进行受理的时候法院会在15天之内进行受理。《企业破产法》第十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
    2023-04-24
    341人看过
  • 破产重整申请人可以是哪些
    一、破产重整申请人可以是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二、公司重整的程序是怎样的(一)提出重整申请公司法人的重整申请可由债务人、连续六个月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债权人提出。申请人应向被申请人所在地的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并递交书面申请书。申请人应当在破产宣告前提出重整申请,破产宣告后不得再提起。(二)法院对重整申请的受理1、重整申请的审查。(1)形式审查:审查法院有无管辖权、申请人是否合格、申请书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2)实质审查:审查被申请人是否合格、债务人是否具有重整的原因、债务人是否具有挽救的希望。2、法院的调查。法院应当选派法官或委任
    2023-06-01
    432人看过
  • 破产重整就是破产吗?
    一、破产重整就是破产吗?破产重整并不是简单的破产,破产重整是企业破产法新引入的一项制度,是指专门针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各方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破产重整制度作为公司破产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己为多数市场经济国家采用。它的实施,对于弥补破产和解、破产整顿制度的不足,防范大公司破产带来的社会问题,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二、公司破产重整面临哪些问题?1、债务人可能利用重整制度执行不力逃废债务因为重整程序的启动就意味着包括有担保物权的债权人在内的所有债权人诉讼和要求都将被自动冻结,而原企业经营管理层可能被法院选任为重整人,继续控制企业,继续经营,学者们将这类重整人称之为“占有中的债务人”,如果对这类重整人称之为“占有中的债务人”,如果对这类重整人限制经营的
    2023-06-01
    455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有哪些职责
    (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六)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七)代表债务人参加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八)提议召开债权人会议;(九)人民法院认为管理人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律师补充:管理人依照本法规定执行职务,向人民法院报告工作,并接受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应当列席债权人会议,向债权人会议报告职务执行情况,并回答询问。【法律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
    2023-05-06
    192人看过
换一批
#破产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破产重整是指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即对该企业进行重新整顿、调整。... 更多>

    #破产重整
    相关咨询
    • 破产重整期间管理人的职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3-15
      债权债务状况或重整受理前的行为进行调查的职权,因此与其他追讨财产的职权如追缴出资,有申请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重整期间管理人的职权主要有三类,是管理人对重整受理时的债务人财产,不宜均授权债务人行使:(1)调查及检查权,是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的法定期间内进行的欺诈债权人或损害对全体债权人公平清偿的行为、对债务人的财产管理处置等,管理人将仅履行监督债务人的职责,不加区分地将管理人职权全部交由债
    • 什么是破产重整制度, 破产重整制度, 什么是破产重整制度? 如何理解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什么是破产重整制度破产重整制度是指对存在重整原因、具有挽救希望的企业法人,经债务人、债权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下及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依法同时进行生产经营上的整顿和债权债务关系或资本结构上的调整,以使债务人摆脱破产困境,重获经营能力的破产清算预防程序。破产重整,又称企业再生或破产保护,是目前世界各国公认的挽救企业、预防破产最有力的法律制度之一。它源于英国,由美国立法发展至典型与
    • 2022年破产重整申请人有哪些?公司破产重整程序是如何的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13
      房地产开发企业破产重整是一个相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平衡多方利益,制定周密的重整计划才能使重整顺利进行,根据破产重整申请受理时企业开发项目的不同状况,合理保护购房者的利益。那么破产重整申请人有哪些?公司破产重整程序是如何的?云南协和律师事务所李成富律师解析。
    • 管理人能对企业破产申请重整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9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诉讼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财产后,诉讼继续进行。 《企业破产法》第二十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的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或者仲裁应当中止;在管理人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后,该诉讼或者仲裁继续进行。 第二十一条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的民事诉讼,只能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提起。
    • 重整破产破产重整都具备什么条件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1-02
      1、债务人提出破产重整的条件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即当企业法人具有一般破产原因时,可以对其实施重整。 企业法人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企业法人不具备破产原因,但有可能丧失清偿能力的,虽然不能对其实是破产清算或者破产何解,但为了挽救企业,也可以对其进行破产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布债务人破产前,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