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拆迁法的缺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7 15:52:05 222 人看过

去年10月被宣布免职的江西省宜黄县县委书记邱建国、原宜黄县长苏建国,近日分别担任抚州市金巢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主任、抚州市公路局局长,分别引起舆论哗然。有学者说,现在官员免职成了“带薪休假”,问责官员大规模复出伤人

两个“建国”的成功复出再次表明,撼山易,撼官难!即使老百姓为了维护自己的利益付出了最宝贵的生命,也不会动摇官员头上的黑帽子。所谓免职,其实是欺骗群众,以使“问题官员”和“带薪休假”。这样对待“问题官员”,不仅深深伤了民心,也增加了一些官员鲁莽行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勇气和信心。同时,也凸显了制度中不可忽视的漏洞和批评

按理说,宜黄发生这样的恶劣事件,两位主要领导应该承担不可推卸的责任,也就是说,绝不应该提拔重用,否则应该追究刑事责任。但遗憾的是,别人没什么不好。一年的带薪休假后,官员将回到原来的岗位,死去的人自然会白白死去

这两位“开国”官员为什么要回到原来的岗位?主要原因如下:

首先,一些制度存在明显的漏洞和不足。比如,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降职、在新岗位工作一年以上、成绩突出、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干部,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可以连任或者提拔为领导职务,还有一条规定“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相当于原职务的领导职务”“看来我们是在惩罚“问题官员”,实际上是在保护官员。但因为制度就是这样一个规定,“问题官员”一年后复职甚至提拔重用也就不足为奇了

其次,这些“问题官员”背后一定有坚强的后盾。众所周知,县长、县委书记属于省级干部。当官不容易。不逃跑或不放弃是不好的。在这个城市或省份,可靠的人也不多。否则,他们要么不会,要么不会很长。如果他们再遇到麻烦,他们一定会倒下的。他们一旦倒台,就不会得到提拔和重用,除非他们真的有过硬的本领,我想说的是,无论情况如何,官员的复职时间都不能定为一年,至少要10年以上。而且,10年内,他们在平凡岗位上确实取得了惊人的成绩。只有老百姓得到了实惠,得到了绝大多数人民的认可,才能再次得到提拔和重用。几个高级官员怎么能在那里做决定?此外,制度还应明确,那些性质恶劣、献身政绩、甚至杀人的官员,绝不提拔重用,构成刑事责任的将依法从重处罚。我们不能因为他们是领导就无视他们,不能简单地用党纪政纪代替法律。当然,如果他们是党员和领导干部,就应该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绝不姑息明知故犯。加强选人用人,坚决杜绝跑官、买官卖官、拉关系、走后门、“小圈子”用人等行为。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遏制那些贪图名利的人

众所周知,中国什么都缺,就是不缺人。现实中,一些人喜欢以爱护人才、培养人才为借口,迅速提拔重用“问题官员”。背后有秘密,但没有人会认真查处。如果你不查,那就是孔繁森。如果你查一下,是王宝生。如果严查,又有多少人敢说自己是清白的?有多少人敢向上帝发誓他们一分钱都没有贪污?但是有些人总是担心彻底的调查会带来麻烦。事实上,群众真心拥护严肃查处贪官,流行不重用“问题官员”

民心不可失,赢得民心者胜天下。因此,各级领导干部必须始终牢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必须拜人民为师,视群众为亲人。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密切联系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必须从制度入手,用制度管人、管事,不断修订完善制度,严格执行制度,才能有效遏制“带薪休假”后被辞退官员的复出。决不能让一些心怀不轨的人钻空子,决不能做伤害人民的事(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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