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03:10:13 104 人看过

发布部门:广东省广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粤府办(1996)20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四月九日

附:转发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6)4号)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三月五日

附: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这次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进行的调整,是在总结税务机构分设以来工作实践的基础上进行的,这对于巩固财税体制改革的成果,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具有积极意义。

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的深圳市关于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划分的试点,可以继续进行,但不扩大到其他特区。

国家税务总局和各级地方政府要按照《意见》的要求,精心组织协调,做好税收征管范围调整工作,保持全国税务系统稳定,确保各项税收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六年一月二十四日

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的意见

1994年,全国税务系统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组建在各地的直属税务机构和地方税务局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3)87号)的规定,组建了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套税务机构,明确划分了两个税务局各自的税收征管范围。机构分设以后,两套税务机构运行基本正常,为保障财税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总结一年多来工作实践的基础上,拟对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范围进行调整,具体意见如下:

一、关于集贸市场和个体工商户税收

个体工商户税收征管范围的划分,按照收入归属原则,由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分别征收管理。即增值税、消费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和其他税收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为加强税收征管,降低税收征收成本,避免工作交叉,方便个体工商户纳税,经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商一致,其各自负责征收的税种可以相互委托代征,相互委托代征不收取代征手续费。

集贸市场内的个体工商户按上述规定执行。

二、关于涉外税收

增值税、消费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及其他地方税种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也可以委托国家税务局代征。

三、关于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所得税

中央与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组成的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的所得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四、关于证券交易税

证券交易税(未开征前对证券交易征收的印花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

五、关于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铁道、银行总行、保险总公司缴纳的除外)由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管理。为简化征收手续,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教育费附加也可以委托国家税务局代征。

其他工商各税的征收管理范围,仍按国办发(1993)87号文件执行。

为贯彻落实上述税收征管范围调整意见,我局将另行制定有关的具体实施办法。

这次税收征管范围调整以后,税务系统的人员、财产不再调整。少数人员确需调动的,由当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协商解决。

税收征管范围的调整自1996年2月1日起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9日 22: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外商投资企业相关文章
  • 税务局管辖范围
    有期徒刑
    税务管辖也称征收管辖、征管管辖,是指不同征税机关之间进行税收征收活动上的分工与权限,包括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它是对征税主体的税款征收权的进一步具体化。一、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一般会怎么判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判罪定刑标准,根据《刑法》第四百零四条规定,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具有以下特征:1、主体必须是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这里所谓“税务机关”是指各级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非税务机关人员不能构成本罪。2、主观方面必须是故意。也就是说,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明知自己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会给国家税收造成重大损失,而为了徇私情、私利,不征或少征税款。3、客观方面实施了不征或少征应征税款,并使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二、哪个行政诉讼法院在哪啊行政诉讼管辖是人民法院系统内同级
    2023-03-30
    149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创新税收服务和管理的意见
    税总发〔2014〕8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创新政府监管方式的要求,顺应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需要,税务部门要进一步创新服务和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创新服务,推进税务登记便利化(一)创新税务登记方式各地可以根据不同条件,积极探索创新税务登记方式。1.国税机关、地税机关协同,一方受理,统一办理。对纳税人提出的税务登记申请,由受理的国税机关或地税机关一方负责,纳税人不需再向另一方税务机关提出申请。2.多部门联合办理。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建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多证联办机制,相关部门同步审批,证照统一发放,以便利纳税人。3.“三证合一”。探索跨部门业务流程再造,建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一表登记、三证合一”制度。市场主体一次性提交包含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2023-06-01
    174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饲料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税范围的函
    1999年4月7日国税函[1999]162号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以下简称《通知》)对饲料的国内环节增值税税目注释做了修订,进一步明确了饲料国内增值税的征免税范围。请你署按此《通知》规定,相应调整饲料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征免税范围。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略)
    2023-06-07
    487人看过
  • 东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车辆税收征收方式的通告
    为方便广大纳税人,从2005年6月1日起,实行税务、交警、农*社三方联网办理车辆缴税和年审的方式。一、纳税人可凭机动车行驶证或复印件到全市农*社任何一个营业网点缴纳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以及核定征收的车辆营运税收。农*社代收上述税收的时间为国家行政机关法定工作日。二、有下列情况的,必须先到所属镇(区)地税分局办理相关手续:未到地税部门办理车辆基本资料登记或变更的;需核定或调整车辆营运税收的;申请车辆减免税的;逾期一年以上未缴纳车船使用税的;逾期未缴纳车船营运税收的。三、我市车辆实行先完税后年审的办法,已完税和办理免税手续的车辆可直接到交警部门办理年审手续。四、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车辆税收的,地税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作出处理。五、详情可向东莞市地税局纳税人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769-2887110)或浏览东莞地税网站(http://www.dgds.gov
    2023-05-05
    223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代地方税务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票据使用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6]8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作的意见》(国税发〔2004〕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家税务局为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发票及税款征收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8号)下发后,一些地方在执行过程中反映,由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属于地税局的征收管理范围,因此,国税局受地税局委托,为地税局代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时,应当使用地税局的征收票据。为有利于国地税密切协作,加强税源管理,经研究,现将国税局代地税局征收税款的票据使用有关问题明确如下:?国税局代地税局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应当使用地税局征收票据;如经当地国、地税局协商一致,也可以使用国税局票据。使用地税局征收票据的,由主管地税局负责有关收入对账、会计核算和汇总上报工作,主管国税局应当建立代征税款备查账,逐笔、序时、分项
    2023-06-10
    325人看过
  • 国家税务局收入非税收入的监管
    罚没收入:是指执法、司法机关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对违法违章者实施经济罚款的款项、没收的赃款和赃物变价款.罚没收入适用的预算科目,按财政部的有关规定通过应缴预算款核算.与税收相比,罚没收入缺乏固定性,具有定向性、一次性的特征,对取得财政收入缺乏稳定可靠的保证。罚没收入比税收具有更明显的强制性和无偿性,是财政收入的一种特殊形式。税务局不认可现金发放工资税务局是认可现金发放工资的,只要按照规定交个人所得税就可以了。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现金是可以用于发放职工个人的工资以及各项工资性的补贴的。但是如果企业用现金发放职工工资,然后不申报个税,那么这是税务局不允许的,是违反规定的。企业在用现金发放工资时,需要扣除个人所得税,然后代替职工交到税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七十五条税务机关和司法机关的涉税罚没收入,应当按照税款入库预算级次上缴国库。
    2023-07-08
    477人看过
  • 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税种有()
    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的税种有增值税、资源税、证券交易税为中央与地方共享税。我国现行的税种总共包含17个:1、流转税中的增值税、消费税、关税。2、所得税中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3、资源税中的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4、以及财产和行为税中的房产税、车船税、契税、印花税。5、还包括五个特定目的税:城建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船舶吨税。税务筹划的意义:1、节约企业成本费用,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税收作为企业享受政府公共服务的代价,缴纳税款是每个企业无法逃避的义务。同时,企业的利润等于收入减去成本、费用,而税款作为收入的减项,对于企业实现利润最大化目标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企业通过对经济活动事前的安排,在合法的范围内达到降低税负的目的,不但承担了缴纳税款的义务,而且减少了企业经营成本,为企业继续扩大再生产提供了资金保障。2、有利于增强企业的竞争力。税收筹划如果做的科学、合理,
    2023-08-11
    248人看过
  •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调整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部门:福建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闽国税流[2001]6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1]84号),我省已以闽财税[2001]34号文转发。为加强我省酒类产品消费税的管征,现结合实际,将具体贯彻意见通知如下:一、啤酒适用单位税额的确定。(一)对上年度已生产销售过的各牌号、规格的啤酒,当年消费税适用单位税额,按上年销量的平均出厂价格(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测算确定(附件一);对企业周转使用的外包装物,如塑料箱、生啤铝筒等,实行单独核算、全额退还押金的,测算时可不并入计算。(二)对上年度已生产销售过,当年仅是包装外观、规格发生变化的,或仅是牌号名称发生变更的,不论出厂价格有否变动,当年适用的单位税额原则上不再进行调整。(三)对当年各地生产的新牌号啤酒适用消费税单位税额,暂按该产品上市销售第一月份的平均出厂价格确定(并在该季度保持不变);季度终了,
    2023-06-07
    144人看过
  • 国家税务局规范税收个案批复
    2月22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针对部分税收个案批复不规范、不公开、自由裁量权过大等问题,明确对超越本机关法定权限的,或者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或者对其他类似情形的税务行政相对人显失公平的事项,不得作出税收个案批复。国家税务总局针对部分税收个案批复不规范、不公开、自由裁量权过大,容易引发腐败,造成税收流失等问题,制定了个案批复工作规程,对个案批复的适用范围、批复主体、制定程序、制定时限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以规范权力运行,预防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2013年,受理个案批复申请71项,通过62项,否决9项。明确适用范围。工作规程规定,税收个案拟明确的事项需要普遍适用的,应当制定税收规范性文件。税务机关对超越本机关法定权限的,或者与上位法相抵触的,或者对其他类似情形的税务行政相对人显失公平的事项,不得作出税收个案批复。明确批复主体。工作规程规定,税收个案批复必须以税务机关的名义作出。下级税务机关不得执行以
    2023-06-07
    194人看过
  • 江苏省国家税务局的通知
    发布部门: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苏国税发[2002]237号各省辖市、常熟市国家税务局,苏州工业园区、张家港保税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随着近两年金税工程在我省的广泛推行,增值税、消费税政策发生了较大变化,纳税评估工作已在全省普遍开展,我省高平台征管软件也进行了升级,原有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要求已不适应目前征管需要。为进一步加强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申报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一、根据国务院《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第十九条和《企业会议制度》第七条的规定,企业会计期间均按公历年、半年、季度、月度起讫日期确定,会计结账日也以公历年、半年、季度、月度最后一天为准。因此,自2003年1月1日起,增值税、消费税纳税人必须按月度公历起讫日期编制月度纳税申报表及其附报资料。二、根据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以及纳税评估的工作要求,省局对增值税、消费税纳税申报表的格式进行了修订,并编制了填表
    2023-06-07
    240人看过
  • 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对转制、破产企业税收征管的意见
    发布部门: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苏州国税发[1996]266号各市国税局、工业园区国税局、市区国税各分局:为了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完善对转制、破产企业的管理,规范破产企业的债权申报程序,防止税款流失,维护国家利益,现就转制、破产企业的税收征收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税务登记1、企业转制后应办理变更税务登记,如转制后经济性质改为“个体”的,应重新办理税务登记,并根据业主的身份证号码重新编制税务登记号码;2、企业转制后重新组建新企业的,包括从原有企业中分设出的企业(车间),应重新办理税务登记;3、企业实行吸收合并方式转制的,吸收(兼并)方企业办理变更税务登记,被吸收(兼并)方企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4、破产企业在破产程序终结后,由破产清算小组向原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税务登记;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法院的裁决书直接注销破产企业的税务登记。二、税款清缴1、主管税务机关在获悉企业转制、申请破
    2023-05-03
    494人看过
  • 地方税务局是国家的啥
    一、地方税务局是国家的啥地方税务局简称地税局,其性质是行政单位,是主管地方税收工作的政府机构。201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其中包括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将省级和省级以下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具体承担所辖区域内的各项税收、非税收入征管等职责。国税地税机构合并后,实行以国家税务总局为主与省(区、市)人民政府双重领导管理体制。二、地方税务局的职能地方税务局主要负责征收地方税(营业税、城建税、契税、地方教育费附加,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税、土地增值税、资源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2002年1月1日以前设立的内资企业)、代收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文化事业建设费、价格调节金、工会经费等。具体职责包括:(一)贯彻执行国家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地方各税、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细则和规定。(二)检
    2023-06-07
    363人看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一)
    1993年12月25日国税发[1993]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各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现将《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发给你们,从一九九四年一月一日起施行。附件:《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增值税部分货物征税范围注释一、粮食粮食是各种主食食科的总称。本货物的范围包括小麦、稻谷、玉米、高粱、谷子、大豆和其他杂粮(如大麦、燕麦)及经加工的面粉、大米、玉米等,不包括粮食复制品(如挂面、切面、馄钝皮等)和各种熟食品和副食品。二、食用植物油植物油是从植物根、茎、叶、果实、花或胚芽组织中加工提取的油脂。食用植物油仅指:芝麻油、花生油、豆油、菜籽油、米糠油、葵花籽油、棉籽油、玉米坯油、茶油、胡麻油,以及以上述油为原料生产的混合油。三、自来水自来水是指自来水公司及工矿企业经抽取、过滤、沉淀、消毒等工序加工后,通过供水系统向用户供应的水。农业灌溉用水、引水工程输送的水等,不属于本货物的范围。四
    2023-06-07
    200人看过
  •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
    发布部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发布文号:京国税发[2005]14号各区、县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分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印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二○○五年一月十三日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0号《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9月15日第4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人二○○四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电力产品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力产品增值税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其有关规定,结合电力体制改革以及电力产品生产、销售特点,制定本办法。关联法规:第二条生产、销售电力产品的单位和个人为电力产品增值税纳税人,并按本办法规定缴纳增值税。第三条电力产品增值税的计税销售额为
    2023-05-03
    352人看过
换一批
#公司类型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外商投资企业是指全部或者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依照中国法律在中国境内经登记注册设立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有四种类型,中国与外国合资经营的企业、中国与外国合作经营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更多>

    #外商投资企业
    相关咨询
    • 会议费征管范围属XX局还是地方税务局征管?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1
      如果是支出会议费,一般是计入管理费用,如果是与销售推广有关的会议,也计入销售费用。如果是收取会议费,一般计入营业收入或营业外收入,这些属于企业所得税缴纳范围,所以是地方税务局征管。
    • 国家税务局管辖3501个人经营业务范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2
      1、第四十五类:法律服务;由他人提供的为满足个人需要的私人和社会服务;为保护财产和人身安全的服务。【4501组】安全服务【4502组】提供人员服务【4503组】提供服饰服务【4504组】殡仪服务【4505组】单一服务【4506组】法律服务2、第三十五类:广告;商业经营;商业管理;办公事务。【3501组】广告【3502组】工商管理辅助业【3503组】替他人推销【3504组】人事管理辅助业【3505组
    • 税务局怎么调整进项税额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1
      1.首先应将记入管理费用的“进项税额”进行认证,只有认证通过了才可以进行相应的调整;2.调整这笔进项税额n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n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n同时,要调整因此增加的所得税n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n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n3.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余额转出n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n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 国家税务三方协议调整
      安徽在线咨询 2025-02-02
      纳税人向开户银行提交协议书,审核无误后,银行将按照本市规定的格式,在协议书“银行填写栏”打印开户银行名称、缴税账户账号等信息,并将一式三份协议书交给纳税人审核。
    • 国家税务局查处偷税漏税的职责是什么, 稽查局与税务局的职责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1-26
      1、稽查局专司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税、抗税案件的查处。国家税务局应当明确划分税务局和稽查局的职责,避免职责交叉。 2、征收管理部门与稽查部门在税务检查上的职责范围要按照以下三个原则划分:一是在征管过程中,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履行纳税义务的日常性检查及处理由基层征收管理机构负责;二是税收违法案件的查处(包括选案、检查、审理、执行)由稽查局负责;三是专项检查部署由稽查局负责牵头统一组织。 3、各级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