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减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怎么处理?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8 20:01:40 110 人看过

一、被减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怎么处理?

1、被减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处理问题要看是不是构成累犯,如果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如果不构成累犯,就应当正常量刑。可以结合以下规定判断公民是否是累犯:

《刑法》

第六十五条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2、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具体而言,这种情形因再犯的新罪发生在不同的时间段而对减刑裁定效力有不同的影响:如果是减刑之后再牙巳新罪的,因为这种情况属新罪是于减刑裁定正确适用的情况下发生的,该新罪对此前的减刑裁定效力不发生影响,故此时应当将对新罪所判刑罚与经减刑之后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或尚需执行的刑罚)依《刑法》69条的规定,实行并罚。

《刑法》

第六十九条

【数罪并罚的一般原则】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二、减刑需要满足的条件

《刑法》

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22:2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减刑相关文章
  •  犯罪分子减刑后再度犯罪,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这段内容讲述了罪犯在减刑刑期执行完毕之前犯新罪的处理方式。法院不会废止之前的减刑决定,但会就新罪进行审判,并依据数罪并罚的规定来确定新罪的刑期。如果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又故意犯新罪的,应该属于累犯,根据当事人的罪行从重处罚。在减刑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如果罪犯再次犯下新罪,法院不会废止之前的减刑决定,但会就新罪进行审判,并依据数罪并罚的规定来确定新罪的刑期。如果是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后五年内又故意犯新罪的,应该属于累犯,根据当事人的罪行从重处罚。 数 罪 并 罚 如 何 计 算数罪并罚是指在一个人犯有数个罪名的情况下,对其实行刑罚时对其中部分罪名进行并罚处理。计算数罪并罚的方法有以下几种:1. 先减后并:这种方法是在对被告人实行刑罚之前,先将其所犯的其他罪名减轻或免除部分刑罚,然后再对剩余罪名进行并罚。2. 先并后减:这种方法是在对被告人实行刑罚之后,再对其所犯的其他罪名进行并罚,将部分刑罚
    2023-09-12
    287人看过
  • 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能假释吗,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吗
    一、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能假释吗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能假释,我国刑法规定只有死刑不可以假释,但若是死刑变无期徒刑的,依然可以假释。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对于被法院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注意不得低于十三年,如果罪犯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实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在经最高人民法院法定程序核准后,可以不受上述十三年执行刑期的限制,意思是说有特殊情况的,该犯罪分子不用坐满十三年的牢。所以,无期徒刑可以假释。但是注意,若犯罪分子是累犯或者因故意杀人、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不得假释。二、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吗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减刑之后,至少要服刑10年。在人民法院作出减刑的裁定之前,罪犯应当在监狱中积极表现,争取机会。《中华人民共
    2023-06-21
    97人看过
  • 对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得减刑吗
    对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不得减刑,不可以减刑的情形有:1、对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一般不适用减刑。2、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二、怎样才能适用减刑呢?1、对象条件依《刑法》第78条之规定,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实质条件受刑人在刑罚执行期间必须具有法定的事由或者法律事实才能减刑。我国刑法对减刑规定了明确的法定事由或者法律事实,即“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只有具有上述法定事由,人民法院才可以减刑。此外,《刑法》还规定如果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
    2023-06-27
    436人看过
  • 在假释考验期内,犯罪分子又犯新罪的,应如何处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又犯新罪的,首先应当撤销假释,再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然后区分以下三种情况处理:第一种情况:新犯的罪被判处死刑的,应当执行死刑,其它刑罚不再执行。第二种情况:新犯的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应当执行无期徒刑,其它刑罚不再执行。第三种情况: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最高刑均为有期徒刑的,应当将前一个判决未执行的刑期和后一个判决所判处的刑期相加,得出一个总和刑期;然后,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决定执行的刑罚。在这种情况下,决定执行的有期徒刑最高不得超过二十年;决定执行的拘役最高不得超过一年;决定执行的管制最高不得超过三年。
    2023-06-11
    388人看过
  • 罪犯在监狱里又犯新罪的怎么办
    1、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可以对犯罪进行审判,法院判决后与前罪进行数罪并罚。2、罪犯在服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进行处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应当合并执行。律师补充:数罪并罚的要求: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2、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3、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
    2023-05-06
    196人看过
  • 毒品犯罪分子被判刑后的减刑策略
    贩毒判刑可以减刑的情形如下:一、在实施过程中,认真遵守监督规定,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二、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的;(四)在日常生产和生活中舍己救人;(五)在抗击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表现突出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贩毒判刑十二年通常可以减刑几年?贩毒判刑十二年,当事人可以减刑多少年,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决定:1、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2、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般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3、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如果悔改表现突出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两年有期徒刑;4、如果悔改表现突出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一次减刑不得超过三年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
    2023-07-11
    489人看过
  • 管制期内又犯新罪怎样处理
    一、管制期内又犯新罪怎样处理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管制期间犯新罪的处罚方式通常为:撤销原处罚结果并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数罪并罚。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二、什么是管制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三、管制的对象是谁呢1、罪行性质轻、危害小。我国刑法分则规定可以适用管制的犯罪主要集中在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和妨害婚姻家庭罪中,这些犯罪的共同特点是罪行性质不十分严重,社会危害性较小。2、人身危险性较小。管制并不剥夺犯罪人的人身自由,而
    2023-06-18
    302人看过
  • 减刑后再犯新罪怎样处罚
    减刑后又犯新罪的处罚:构成累犯的,从重处罚;不构成累犯的,对新罪判处相应的刑罚,并将新罪和减刑后剩余的刑罚,按照数罪并罚的相关规定,合并决定应执行的刑罚。一、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构成累犯吗?行为人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累犯是指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人。而在缓刑考验期内犯新罪的,刑罚处于还未执行完毕的状态,不符合累犯前罪执行完毕的要求,所以行为人不构成累犯。二、缓刑期间犯新罪是否属于累犯缓刑期间又犯罪不属于累犯。缓刑考验期间,原判的刑罚尚没有执行完毕,所以在缓刑期又犯罪的,不是累犯。另外,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立即收押,并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进行数罪并罚。三、缓刑期满后再犯新罪是否构成累犯的问题不构成。我国刑法明确规定,缓
    2023-06-26
    230人看过
  • 被双开后又发现有新职务犯罪怎么处理
    公职人员被双开后,发现有新职务犯罪的,由检察院或者监察机关进行调查取证,调查结束后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办理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发现犯罪嫌疑人同时涉嫌监察机关管辖的职务犯罪线索的,应当及时与同级监察机关沟通。经沟通,认为全案由监察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案件和相应职务犯罪线索一并移送监察机关;认为由监察机关和人民检察院分别管辖更为适宜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监察机关管辖的相应职务犯罪线索移送监察机关,对依法由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犯罪案件继续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及时将沟通情况报告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沟通期间不得停止对案件的侦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
    2023-02-14
    494人看过
  • 减刑程序与犯罪分子
    犯罪分子减刑程序是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2021年各地第一批减刑名单一般都已经公布,可以上网查询。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减刑吗减刑是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刑法第七十八条之规定,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具有第七十八要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刑。从缓刑本身来看,其是指满足刑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对判处刑罚人员给予一定缓刑考验期,在缓刑考验期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的一种刑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
    2023-07-10
    354人看过
  • 犯罪分子被判无罪或减轻刑罚的案例分析?
    犯罪后想要争取轻判,应当尽快自首,主动退赃、赔偿,切忌畏罪潜逃。犯罪后免除处罚的情形:1、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2、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3、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4、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应该如何争取轻判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行为人犯罪后如果有自首或者立功情节的,则可以根据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自首是指犯罪行为人在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主要罪行的,则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行为人自首的,则可以免除处罚。立功是指犯罪行为人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刑法》第六十七条: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
    2023-07-19
    487人看过
  • 已经服刑人员又有新犯罪怎样处理
    对新的犯罪进行判刑,然后将之前剩余的刑期与新罪被判处的刑期加在一起,按照数罪并罚原则决定总刑期。一、缓刑的具体法律后果?缓刑的法律后果有三种:一、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刑法规定的法定撤销缓刑的情形,缓刑期满,宣告原判刑期不再执行;二、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在判决宣告前还有其他漏罪没有判决,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漏罪进行判决,把前后两罪的刑期总和计算,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决定刑罚执行期限;三、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二、的减刑假释是什么意思减刑是指是对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适当减轻其原判刑罚的制度。假释,即假设的释放,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
    2023-04-01
    70人看过
  • 减刑之后再犯新罪如何处理
    具体而言,这种情形因再犯的新罪发生在不同的时间段而对减刑裁定效力有不同的影响:如果是减刑之后再牙巳新罪的,因为这种情况属新罪是于减刑裁定正确适用的情况下发生的,该新罪对此前的减刑裁定效力不发生影响,故此时应当将对新罪所判刑罚与经减刑之后尚未执行完毕的刑罚(或尚需执行的刑罚)依《刑法》71条的规定,实行并罚。这种情况下如果将再犯之罪的刑罚与减刑之前的刑罚合并处罚,则不仅违背刑法关于减刑适用实质性条件的规定,也会因错误地确定并罚的数罪关系而导致违反数罪并罚的规定。另一种情况是减刑之前再犯新罪的,即在减刑之后发现减刑之前有漏判的新罪的,由于这种情况下犯罪是在减刑适用之前的刑罚执行期间发生的,完全可能使人对减刑适用的根本性条件或实质性条件产生质疑,从而影响减刑裁定的法律效力,正是基于这种考虑,有学者认为此种情况下首先应按法定程序撤销减刑裁定,其次将再犯之罪与原判决减刑之前的刑罚(即原判之罪没有执行
    2023-04-17
    180人看过
  • 犯罪分子减刑报告怎样写
    罪犯写减刑报告,应该在里面写清楚犯罪事实,并诚恳的写出减刑的理由;自己在监狱的表现,如果有立功表现的,更应该写到报告中。在申请报告中,还应该加入刑法及刑诉法中的条款,用具体法律条文给自己减刑提供支持。一、判刑三年怎样最快减刑1.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狭义的减刑是指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具有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广义的减刑是指凡受刑事处罚的人,在具备法定的减刑情节时,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关报送材料,人民法院依法予以减轻原判刑罚的刑事司法活动,不仅包括狭义减刑的范围,还涵盖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罚金、缓刑及因主刑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减刑。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
    2023-06-24
    117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减刑
    词条

    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更多>

    #减刑
    相关咨询
    • 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如何处理,缓刑期间犯新罪会被收监吗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2-15
      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又犯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然后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数罪并罚。 《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
    • 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重新犯罪如何处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5
      1、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 减刑漏罪又犯新罪的相关规定是怎么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30
      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
    • 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会怎么处理,缓刑期间又犯新罪的处罚规定是什么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1-23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刑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
    • 怎么处理缓刑刑期内又犯了新罪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15
      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那么,在缓刑期间,如果犯罪分子又实施了新的犯罪,该怎么处理呢? 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