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客体不是构成要件。理由如下:
①犯罪客体实际上是保护客体,即刑法所保护的法益,它属于犯罪概念的内容。刑法第13条、笫420条明文在犯罪的一般概念和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中说明了犯罪客体或法益。揭示犯罪的本质是犯罪概念的任务,而揭示犯罪本质,不仅要说明犯罪行为侵犯了法益,而且要说明犯罪行为侵犯了什么样的法益,否则就等于没有揭示犯罪本质。在犯罪概念中研究法益,则有利于揭示犯罪的本质。
②犯罪客体本身是被侵犯的法益,但要确定某种行为是否侵犯了法益以及侵犯了什么法益,并不是由犯罪客体本身来解决;从法律上说,要通过犯罪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综合反映出来的;从现实上说,要通过符合上述三个要件的事实综合反映出来。换言之,行为符合上述三个要件,就必然出现犯罪客体,不可能出现符合上述三个要件却没有客体的现象。
③犯罪客体与上述三个要件并不处于同一层次,犯罪客体是被反映、被说明的现象,而犯罪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与主观要件,都从不同角度说明行为侵犯的是何种法益以及侵犯程度;不仅如此,法益实际上对确定犯罪构成要件的内容具有决定性意义,将法益作为犯罪概念的内容而不作为构成要件,有利于以犯罪本质为指导解释刑法规定的构成要件。
④主张犯罪客体不是要件,并不会给犯罪定性带来困难。如上所述,一个犯罪行为侵犯了什么法益,是由犯罪客观要件、主体要件与主观要件以及符合这些要件的事实综合决定的;区分此罪与彼罪,关键在于分析犯罪主客观方面的特征。如果离开主客观方面的特征,仅仅凭借犯罪客体认定犯罪性质,难以甚至不可能达到目的。
⑤外国刑法将法益视为十分重要的概念,但没有任何人认为刑法保护的法益是构成要件。我国刑法理论关于犯罪客体是构成要件的观点来自于前苏联,但是,其一,前苏联刑法学者中也有人反对这种观点。其二,前苏联刑法理论之所以认为犯罪客体是构成要件,只是因为“每一个犯罪行为,无论它表现为作为或不作为,永远是侵犯一定的客体的行为。不侵犯任何东西的犯罪行为,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但是,任何犯罪都侵犯法益,并不等于法益本身是构成要件。例如,任何犯罪都违反刑法,但刑法本身并不是犯罪构成要件。可见,将犯罪客体作为构成要件,实际上有偷换概念之嫌。其三,特拉伊宁本人在论述犯罪构成因素时,分别论述了“表明犯罪客体的构成因素”、“表明犯罪客观方面的构成因素”、“表明犯罪主体的构成因素”、“表明犯罪主观方面的构成因素”,他虽然论述了各种表明客观方面、主体与主观方面的因素,但他的确没有论述哪些因素是表明犯罪客体的构成因素,只是说明了犯罪客体的含义与作用。这正好说明,表明犯罪客体的因素来自其他构成要件,而不是其本身。其四,前苏联刑法理论将犯罪客体纳入犯罪构成之中后,使犯罪构成要件丧失了实质意义而成为单纯的形式要件,正当防卫、紧急避险也被当作符合犯罪构成的行为。为了使这种行为无罪,又在犯罪构成之外以其没有社会危害性为由否认其犯罪性,于是,犯罪构成丧失了认定犯罪的法律标准的机能。
基于上述理由,张明楷认为,犯罪构成的共同要件为犯罪客观要件、犯罪主体要件和犯罪主观要件。
-
构成犯罪的三阶层理论包括哪些方面?
226人看过
-
犯罪构成三阶层理论包含哪些内容
184人看过
-
犯罪构成三阶层理论的核心要素是什么?
385人看过
-
试论我国犯罪构成理论体系-法律论文
431人看过
-
论述抢劫罪的犯罪构成
167人看过
-
请简要描述犯罪构成三阶层理论的主要内容。
275人看过
刑事犯罪是指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 更多>
-
犯罪构成三阶层理论包含哪些内容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4犯罪构成三阶层理论包含的内容有: 1.构成要件的符合性,犯罪首先必须符合刑法各本条及其他刑法法规所规定的某种构成要件行为; 2.构成要件的违法性,是行为违反法律,及行为为法律所禁止,行为为法律所不允许; 3.构成要件的有责性,指非难可能性,即能够就符合构成要见的违法行为对行为人进行非难、谴责。
-
如何理解犯罪构成理论在刑法学理论中的地位和意义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8犯罪构成理论在刑法学理论中是基础地位。通俗的讲,犯罪构成理论就是刑法学在实践中,如何将刑法条文应用于实际的一种方法。刑法的理论有很多种,在我国一般沿革为前苏联四要件学说模式和张明楷提出的依普通法系为基础的三阶层理论,加之三段论(即大前提、小前提、结论),共同使法学理论应用于实际。前苏联模式为主体、客体、主观方面、客观方面三阶层理论为构成要件该当性、违法性、有责性其实只是一种判断方法的不同,得到的结
-
-
-
盗窃危险物质罪所论犯罪犯罪构成条件新疆在线咨询 2021-10-22盗窃,抢劫危险物质罪是指个人或合伙盗窃,抢劫危险物质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安全,也就是说不特定很多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危险物质。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抢夺危险物质的行为。盗窃危险物质是指偷偷盗取各种危险物质的行为,即行为者采取自认为不使危险物质的所有者,保管者发现的方法,暗中取出枪的危险物质。其特点如下:(1)行为者取得危险物质暗中进行。(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