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和证人的询问方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9:51:14 292 人看过

一、受害人和证人的询问方式

询问证人、被害人是侦查人员获取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重要的侦查活动,为了保障证人的安全,有利于证人如实提供证言,侦查人员询问证人时,必须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一是询问隐藏起来不交或者私自销毁或涂改;二是告诉他们对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要实事求是说出来或写出来,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侦查人员要告诉证人、被害人作伪证或隐匿罪证应负的法律责任,就是要让他们了解有关的法律规定,告诉他们如果不如实地提供证据,要负什么样的法律责任,使其了解知情人的作证义务和作伪证或隐匿罪证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1、应当本着方便证人,有利于保护证人安全,有利于查清案件事实的精神,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询问证人、被害人的地点。询问证人、被害人,可以到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也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来提供证言、陈述被害情况。到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住处进行询问,可以节省证人、被害人的时间,便利群众,也有利于及时得到证人、被害人单位的支持和帮助,便于了解证人、被害人的情况,有助于对证人、被害人提供的证言和陈述,进行分析判断。到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询问,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即出示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询问人员的身份和执行任务的证明信及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的工作证件,这样可以防止滥用侦查权,更好地保护公民的合法权利。在必要的时候,还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提供证言、陈述被害情况。这样有利于侦查机关为其保守秘密,保证证人、被害人的安全,也有利于防止证人、被害人单位、亲属或其他人的干扰,便于证人、被害人如实说出自己知道的案件情况。在什么情况下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到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进行询问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案情涉及国家秘密,为了防止泄密;

(2)证人、被害人的所在单位或其家庭成员,以及住处周围的人员与该案件的利害关系。为了防止干扰,保证证人、被害人如实地说出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保证证人、被害人的安全;

(3)证人、被害人不愿意公开自己的姓名和作证行为的,为便于为证人保密,消除证人、被害人的思想顾虑。

2、应当个别进行。即询问同一个案件的几个证人、被害人时,应一个一个地分别进行,个别询问,询问一个证人时不能有其他证人、被害人在场。这样主要是防止证人之间,被害人之间或证人与被害人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串通,可以保证证人、被害人所提供的情况真实可靠,也有利于保守案情秘密,保障侦查活动的顺利进行。

3、应当告诉他们要如实地提供证据,如实说出自己所知道的案件情况,并且告诉他们有意作伪证,提供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犯罪的证据所要负的法律责任。侦查人员询问证人、被害人时,要告诉证人、被害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和其他证据。首先要告诉他对自己掌握的书证、物证和其他证据都要原样地交出来,不能把它害人如实地提供所知道的案件情况,或者证人、被害人年幼或有顾虑,需要法定代理人到场的,在这种情况下,侦查人员可以通知证人、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对于证人、被害人已接近成人年龄,完全可以正确表达真实意思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到场会给证人、被害人的心理增加压力,使证人、被害人不如实作证的,侦查人员可不通知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到场。

4、应当做好询问笔录,并将询问笔录交给证人、被害人进行核对,让他们看看有没有漏下的或记错的。对于没有阅读能力的证人、被害人,应当向他们宣读。如果有漏掉或者有差错的,证人、被害人可以提出补充或纠正。在证人、被害人认为没有错误后,应当让他们签名或盖章。侦查人员也应当在笔录上签名。对证人、被害人要求自己写证词的,应当允许;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也可以要求证人、被害人亲笔写证词。

二、证人证言是否都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根据法律的规定,具体讲,可以作为定案根据的证人证言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无论是公诉人、被害人一方提出的证人还是被告人、辩护人一方提出的证人所作的证言,在法庭上都要当庭经过双方的讯问和对质、证明,双方都可以对证言的具体内容与相关情况提出问题,对证言中不真实或者存在疑问的地方提出问题和反驳意见。这样做的目的是为了保证证人证言的全面性、真实客观性。

2、证人证言要作为定案的根据,应当听取各方证人的证言,进行综合的比较、印证,以确定其是否反映案件的实际情况。各方证人的证言和不同的证人的证言会有不一致、甚至是相互矛盾之处,法庭必须要鉴别、比较,去伪存真,而不能只听一面之辞。

3、证人证言要经过查证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对于证人证言反映的情况是否确实还要经过调查,运用调查、询问、技术鉴定等手段,综合分析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陈述以及物证、书证、视听资料、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排除其中的疑点,最终确定证人证言的真实可信性。

证人证言对于法庭断案有直接的影响,法庭应当认真查证是否符合以上条件,以确保证人证言的客观真实性,这也是为了准确、及时打击犯罪,做到既不放过一个罪犯,也不冤枉一个无罪的人。证人应当如实作证,讲明真实情况,法庭对于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证人,可以予以警告,直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现实中,要是提供的证人不合格的话,那么此时即使做出了证言,这样的证人证言也是不会得到采纳的,更不用说对案件起到证明作用。同时,证人在不同诉讼中作伪证的,此时触犯的具体罪名不同,那么实际的处罚也是不太一样的。

三、成为案件证人的条件都有哪些

要成为诉讼中的证人,适格的条件有四个:

其一是知道部分或全部案件情况。知道案情是指证人直接凭借自己的眼、耳、鼻舌等感觉器官感知案情的人,这里的感知是直接感知,而不是听说,据说等的间接感知。

其二能正确表达意志。如生理、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做为证人,证人是就自己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院进行相关陈述的人,因此,这就要求证人具有一定的语言表达能力,以便真实、清晰地表达所感知的案件事实。

其三能正确认识作证的法律后果。

其四是诉讼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

以上四条密不可分。只要同时具备这四条,不论国籍、种族,性别,文化程度有何不同,均可成为民事诉讼中的证人,但是,在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中担任法官、陪审员、鉴定人、法警、翻译人员、律师,不能同时定为该案的证人,因为那样便会造成角色冲突,不利于公正原则的实现,也不利于诉讼程序的维护,做为案件的当事人,与案件有直接的利害冲突,也不能做为证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1日 14: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辩护人相关文章
  • 开庭询问证人的方式
    交叉式询问是英美国家对证人实施证言调查的主要方式,它被美国著名证据法学家威格莫尔誉为发现案件事实真相的最有效装置。究其原因,正如有学者所言,是因为交叉询问采取了两种特殊的方式,一是对证人证言进行多角度观察,有助于法官从同一证据源上观察到证言的深刻性和全面性。根据诉讼的性质,需传唤何人为证人及如何对其进行询问,当事人最清楚,同时,如何识破证人所供述之虚伪与否,则以对方当事人最清楚。二是对证人证言可以全方位地,即通过对立面的设置和反询问的运用进行质证。反询问者对于对方证人的作何证言,都注意其薄弱环节和各种可抨击之处。而主询问者则努力开掘本方证人的证据信息,捍卫本方证人的证明能力。质疑方法就是力图在这种争辩对抗之中把握案件的真实。交叉询问的对象是证人,在英美国家证人是一个广义的概念,包括当事人和鉴定专家。交叉询问的一般程序:由申请传唤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对该证人进行主询问由对方当事人进行反询问由申请
    2023-03-18
    220人看过
  • 询问证人的地点和方式是什么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二百零三条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应当及时询问证人,并且告知证人履行作证的权利和义务。人民检察院应当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为他们保守秘密。除特殊情况外,人民检察院可以吸收证人协助调查。询问证人的地点应该如何选择1、要注意审查证人的作证能力。因为根据我国法律,有些人是不能做证人的。2、要注意在询问证人时,必须有不少于两名的执法人员在场。3、要注意在询问前做充分的准备工作,认真分析案情,了解证人与本案和本案当
    2023-04-21
    161人看过
  • 检察院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
    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5、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6、询问证人,一般应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7、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一、警察了解情况可以拒绝吗警察了解情况不可以拒绝。如果视为犯罪嫌疑人而叫人过去则是讯问。根据新刑诉法规定,还可以自己选择询问进行的地点。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
    2023-03-05
    440人看过
  • 检察院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
    询问证人的程序和方式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5、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6、询问证人,一般应先让证人就他所知道的情况作连续的详细叙述,并问明所叙述的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判明的事实和有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7、对证人的叙述,应当制作笔录,交证人核对或者向他宣读。
    2023-04-21
    472人看过
  • 询问证人的地点及方式
    一、询问证人的地点及方式第九十七条(询问证人的地点和方式)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六机关实施规定》第17条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进行,不得另行指定其他地点。《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五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在侦查过程中,应当及时询问证人,并且告知证人履行作证的权利和义务。人民检察院应当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并为他们保守秘密。除特殊情况外,人民检察院可以吸收证人协助调查。《检察院刑诉规则》第一百五十八条询问证人,应当由检察人员进行
    2023-04-25
    457人看过
  • 询问证人的方式有哪些
    对证人进行询问应当个别进行,这不仅有利于保守案件的秘密,防止证人之间相互影响、相互串通,保证证人证言的客观真实可靠,而且有利于消除证人的心理障碍,为证人创造敞开思想自然陈述的条件和气氛,以利于顺利获取真实可靠的证言,保障证人的安全。询问同一案件的几个证人时,应当是分别进行,个别询问。询问某一个证人时,不得有其他证人在场,不得采用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将多名证人召集到一起进行询问,更不能让多名证人共同出具一份证词、陈述。询问证人的程序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应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做好询问前的准备工作。询问前,应了解证人的身份,证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害人间的关系,拟出询问提纲,避免对证人进行询问时的盲目性。询问时,侦查人员应当告知证人要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不能隐匿不交或者销毁、涂改;对自己所了解的案件事实及有关情况,应当实事求是地陈述或书写,既不能夸大,也不能缩
    2023-04-19
    109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辩护人
    词条

    辩护人指的是接受被告人委托或者经由人民法院指定,来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行使辩护权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人。辩护人可以是律师,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工作单位推荐的人,也可以是其亲友、监护人。但如果是指定辩护的只能是律师。... 更多>

    #辩护人
    相关咨询
    • 证人询问的程序和方式是怎样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1-17
      证人询问的程序和方式如下: 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 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这样做有利于避免证人之间互相影响,保证证言的真实性。 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5、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
    • 刑诉法证人询问的程序和方式是怎样的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2-27
      程序和方式如下: 1、询问证人只能由侦查人员进行。 2、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到证人的所在单位或者住处进行,但是必须出示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的证明文件。 3、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这样做有利于避免证人之间互相影响,保证证言的真实性。 4、为了保证证人如实提供证据,询问证人时,应当告知他应当如实地提供证据、证言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要负的法律责任。 5、询问不满18岁的证人,可以通知其法定代理人
    • 公安机关询问证人的方式有哪些,询问证人的时间会受到什么样的限制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05
      询问证人是侦查人员依照法定程序对证人就案件情况以言词方式进行调查询问的一种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对有关询问证人地点、方式、程序、讯问证人笔录作了规定,但是对询问证人时间没有明确规定,致法律规定不严密。 1、证人的人身权利得不到保障。在公安、检察机关调查取证时,询问证人所获取的证人证言达不到侦查人员要求,侦查人员便反复询问证人,不允许离开询问地点,特别是在 公安、检察机关,与外界隔离,证人有可能长时间
    • 扒窃案件询问受害人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3
      第264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 刑诉中证人询问方式有哪些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07
      刑事诉讼法证人询问的程序和方法:首先,让证人连续详细地描述自己知道的情况,并询问所描述事实的来源;然后根据其叙述,结合案件中应当明确的事实和相关情节,向证人提出问题,让证人回答。调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在证人所在单位、住所或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