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以工伤赔付以后可以向承包人追偿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1 09:52:04 136 人看过

单位以工伤赔付以后,可以向承包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员工因第三人的侵权行为受伤,不但可以向公司主张享受工伤待遇,可以向第三人主张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工伤赔付是单位出的钱吗!

工伤赔偿不是单位出的钱。

工伤认定流程及资料:

1、用人单位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资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诊断书;

2、有关部门收到申请之后,对资料进行审核;

3、有关部门根据提交的资料以及实际情况做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工伤的认定标准:

1、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4、其他。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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