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伤鉴定机构是苏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工伤事故的调查、取证,协助局工伤保险行政业务处室做好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受理全市因工、因病伤残以及患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负责医疗卫生专家聘任和管理工作;组织医疗卫生专家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按时向用人单位和个人送达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负责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备的确认等。
一、苏州工伤待遇标准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基金列支以下待遇:
工伤职工在工伤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工伤或职业病,发生符合国家《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规定的费用(含工伤复发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根据其住院天数,按每人每天20元的标准支付伙食补助费。
职工到苏州大市以外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工伤并事先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其交通费按实结付;途中所需食宿费,按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结付。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义眼、义齿和配置轮椅、拐杖、助听器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苏州市工伤辅助器具项目和费用限额标准,在限额内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标准按完全、大部分、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分别为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享受以下待遇: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27个月,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伤残津贴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予以补足。
被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工伤职工,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分别为伤残职工本人工资的18个月、16个月、13个月、11个月、9个月、7个月。
职工因工死亡(含停工留薪期内死亡),其近亲属享受以下待遇:
丧葬补助金:标准为6个月的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含办理退休手续后)死亡的,只享受丧葬补助金,不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在以上基础新增待遇:
(一)一至四级工伤职工在原伤残津贴基础上,每人每月增加金额分别为:一级伤残增加290元,二级伤残增加280元,三级伤残增加270元,四级伤残增加260元。
(二)五至六级工伤职工,与原用人单位保留劳动关系且难以安排工作的,由原用人单位按工伤职工调整前月伤残津贴的10%增加伤残津贴。调整后的伤残津贴低于我市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原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每人每月增加140元。
(四)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和部分不能自理三个等级,月标准分别调整为2559元、2048元和1536元。
符合以上第(一)、(三)项定期待遇调整的人员,按以上标准调整后,增加金额不足原待遇10%的,予以补足。
二、苏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认定工伤的四种情形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规定,以下四种情形可认定为工伤:
(一)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受到伤害,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没有证据证明是非工作原因导致的;
(二)职工参加用人单位组织或者受用人单位指派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活动受到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内,职工来往于多个与其工作职责相关的工作场所之间的合理区域因工受到伤害的;
(四)其他与履行工作职责相关,在工作时间及合理区域内受到伤害的。
-
深圳市哪个机构可以进行工伤伤残鉴定?
446人看过
-
苏州医疗纠纷鉴定由哪个部门进行?
364人看过
-
由哪个机构认定工伤
98人看过
-
若在苏州发生工伤应去哪里进行鉴定
222人看过
-
哪个时机最适合进行工伤鉴定
129人看过
-
车祸伤残鉴定应该到哪个机构进行?
57人看过
鉴定结论又称鉴定意见,是证据的一种。鉴定意见是鉴定人在诉讼中运用专门知识或技能,对某些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分析后所作出的科学判断,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鉴定意见是传来证据,是由鉴定机... 更多>
-
技术鉴定机构由哪家机构进行的?湖南在线咨询 2022-11-02在2002年《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之前,我们国家处理医疗事故争议,最主要的是《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医疗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是由卫生行政机关来组织进行的,经过一段时期,患者意见很大。患者认为,卫生行政机关给医院和患者之间的争议做鉴定,就是父亲为儿子做鉴定,因为绝大多数的医疗机构,它都是公立医疗机构,是由卫生行政机关主管下的事业单位。那么,在这种情况下,2002年的《医疗事故处理条
-
工伤是哪个鉴定机构的事由来香港在线咨询 2021-10-23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应当向单位提出要申请做工伤认定,如果单位在一个月内没有申请,那么劳动者可以自行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定书出来后,如果确认为工伤事故,工伤劳动者受伤稳定后,可以向市劳动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力鉴定。劳动力鉴定需要劳动力鉴定申请书、工作认定决定书的原件和复印件、完整的病历资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资料。鉴定机构是当地市劳动力鉴定委员会
-
苏州工伤认定机构是哪个,怎么规定陕西在线咨询 2023-08-27苏州工伤认定机构是苏州市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执行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办工伤事故的调查、取证,协助局工伤保险行政业务处室做好工伤认定工作;负责受理全市因工、因病伤残以及患职业病职工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负责医疗卫生专家聘任和管理工作。
-
台州哪个鉴定机构有工伤鉴定报告表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13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3、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证明书; 4、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
-
鉴定一般由什么机构进行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8目前,我国司法实践可以通过两种方式确定医疗机构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第一种方法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医疗事故鉴定。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20条-第二十一条卫生行政部门收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提交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纠纷,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可以由双方共同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