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法收到之日起要如何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13 15:38:08 74 人看过

一、行政诉讼法收到之日起如何计算

《行政诉讼法》中所提到的收到之日指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包括收到罚单、行政机关所作出的具体行政决定的通知书的日期等。

也被称为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开始计算的具体日期的“起算日”。

二、行政诉讼主体包括哪些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主要是法院、行政诉讼参加人、行政诉讼的其他参与人。

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指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的制度设计,行政诉讼法律关系的客体应当是人民法院所审查的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三、行政诉讼审理期限为多长时间

行政诉讼的审理期限一般是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但是法院如果是适用简易程序的,即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审理期限是四十五日。二审的审理期限是3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条

人民法院对公开审理和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一律公开宣告判决。

当庭宣判的,应当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

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上诉权利、上诉期限和上诉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八十一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批准,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需要延长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1日 04: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怎么计算诉讼时效
    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的计算是:从当事人收到判决书的第二天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日起算。一、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状交给谁裁定驳回起诉的上诉状交给一审法院,但是实际上上诉是向二审法院作出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判决15天,裁定10天。刑事诉讼判决10天,裁定5天。《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八条,【上诉期限】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
    2023-06-22
    276人看过
  •  如何计算行政诉讼赔偿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计算方式根据造成身体伤害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而定,最高金额为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或20倍。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支付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抚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生活费支付至18岁;其他没有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支付至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下列规定计算: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并赔偿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赔偿金按上一年度国家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金额为上一年度国家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二)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
    2023-10-30
    368人看过
  • 行政诉讼财产赔偿如何计算
    行政诉讼财产赔偿的计算方式是: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等其他法定赔偿方式。一、如何定义合同无效合同无效,只是不发生履行的效果,但可发生受领的给付返还(简称为返还财产或恢复原状)、缔约过失责任(责任方式为赔偿损失)的法定后果。有过失的当事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诉讼时效。该时效期间自有过失的当事人负赔偿责任之时的次日起算。二、房屋损害赔偿我国国家赔偿中财产赔偿是以金钱赔偿为主,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赔礼道歉为辅的赔偿方式,依照可能出现的赔偿情形1、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赔偿对于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行为,属于物之失去控制,与之相适应的最好赔偿是返还财
    2023-06-27
    402人看过
  • 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受伤日开始计算还是诉讼之日起开始计算
    工伤赔偿的诉讼时效既不是受伤日开始计算也不是诉讼之日起开始计算,而且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一、不履行合同的诉讼时效诉讼时效是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对于约定了履行期限的合同,债权人的诉讼时效期间自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二、行政处罚不服行政诉讼时间怎么算不服行政处罚而提起行政诉讼的,该期限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机关作出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一般是六个月。如果当事人已经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起诉的,则从当事人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是十五日。三、劳动合同纠纷有多长诉讼时间劳动合同争议的诉讼时间有十五日,
    2023-02-13
    186人看过
  • 行政诉讼7天立案如何计算
    在行政诉讼中,审查立案的七天时间是按照七个工作日来计算的。一般符合立案条件的当场立案,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法院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一、诉讼离婚的程序怎么走诉讼离婚的程序如下:一、由一方写好起诉状后向对方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二、法院自受理离婚诉讼后七天内决定是否立案,并通知起诉人。三、原告接到法院的立案通知后缴纳诉讼费;法院立案的同时还会自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四、法官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开庭时间,并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五、双方按照开庭通知参加庭审,法院进行庭审。六、经过庭审如果法院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判决离婚;反之判决不准离婚。二、起诉离婚多久可以立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
    2023-03-19
    334人看过
  • 行政诉讼法院收到证据应如何处理
    在行政诉讼中如果诉讼当事人向法院提交了新的证据的,应当出具收到证据的凭证,并在开庭时依法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但是对于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证据,不得在公开开庭时出示。一、醉驾庭审简单程序?简易流程1、开庭时,法官会先看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件,然后宣读一系列法庭审理规则。2、法官要求原告陈述自己的诉讼请求和理由,并出示证据。除非原告有新的陈述,可以补充表达出来。3、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事实和理由作出反驳,并出示证据。4、进入质证环节5、原告和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互相辩论。6、辩论完毕,法官会向双方询问是否愿意调解解决纠纷,如果双方愿意调解并能调解成功的,法官会出具调解书,双方签名之后生效;如果不愿意调解,或调解不成,则法官不再调解。7、整个庭审过程,有书记员记录双方各自的发言。庭审结束,择日或者当日宣判。二、离婚调查取证是否侵犯个人隐私?离婚调查取证不是侵犯个人隐私。但
    2023-06-28
    272人看过
  • 行政诉讼时效:五日到十日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七日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七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十日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法定期限的,在障碍消除后的十日内,可以申请延长期限,由人民法院决定。2、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3、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内向上一级人民
    2023-06-06
    477人看过
  • 诉讼时效期间从借条出具之日起计算
    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三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日期的当日起算。超过三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二十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一、买房子借钱的借条怎么写1、写明双方的基本信息;2、写明借款金额,注意数字的书写;3、借款时间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年月日和明确的借款期限;4、约定还款日期;5、约定借款的利息;6、借款本人亲自签章、手印或亲笔书写的签字。借条的诉讼时效期限是3年,从借条上注明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3年出借人未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保护。对没有注明还款日期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应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日起计算。但是如果出借人在借款人出具借条后的20年内没有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不在起算。二、借条在法律上有无有效期只要是合法
    2023-03-13
    308人看过
  • 2月3日了解行政行为诉讼时效计算方法
    一般起诉期限(6个月)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其起诉可由人民法院立案受理的法定期限。什么是具体行政行为?什么是抽象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行使职权,针对特定的行政相对人,就特定的事项,作出有关该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单方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特征是:1.具体行政行为体现了国家行政权的运作,其目的在于实现国家的行政目标,因而与立法行为和司法行为相区别。具体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的法律行为,是以它所拥有的行政职权为前提的。如违反交通规则被处罚,是由国家的交通管理机关作出处罚决定。2.具体行政行为只对特定对象有效,不具有普遍约束力,所谓特定对象可以是某一相对人,也可以是特定的物,还可以是特定的行为。如违反交通规则被处罚,处罚的对象是特定的人--违反交通规则
    2023-07-19
    77人看过
  • 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时是否合理
    一、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时是否合理1、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开始计算时间是合理的,但因为当天不足一天,实际计算天数时,从次日开始完整计算。规定按照小时计算期间的,从规定开始计算。规定按照日、月、年计算期间的,开始的当天不算入,从下一天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天是星期日或者其他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期间的最后一天。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1)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2)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3)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4)违法行为已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二、行政处罚种类有哪些1、我们国家行政机关种类较多,各机关结合自身特点,都制定了适合自己的行政处罚法规,但有一点
    2023-04-20
    409人看过
  • 如何计算什么情况下行政诉讼超过七天起诉
    行政诉讼立案七天计算方式是七个自然日而不是工作日。申请的当天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休假日的,以法定休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行政诉讼中期间的计算方式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什么情况下驳回起诉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经立案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1)不符合行政诉讼起诉条件的;(2)超过法定起诉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3)错列被告且拒绝变更的;(4)未按照法律规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为诉讼行为的;(5)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的;(6)重复起诉的;(7)撤回起诉后无正当理由再行起诉的;(8)行政行为对其合法权益明显不产生实际影响的;(9)诉讼标的已为生效裁判所羁束的;(10)不符合其他法定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经过阅卷、调查和询问当事人,认为不需要开庭审理的,可以迳行裁定驳回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
    2023-07-31
    303人看过
  • 自起诉之日起计算利息的依据
    自起诉之日起计算利息的依据是法院判决书。法院在进行借贷纠纷的审判是需要明确利息的偿还利率以及期限。当事人在起诉时,可以在起诉状上写明欠款和利息的数额,方便按照法院标的额计算诉讼费用。若借贷类型为民间借贷,一般可以主张偿还利息至借款人还清之日。一、4分利息能去法院起诉吗不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的司法解释: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或者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无权主张借款人支付借期内利息;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有权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但如果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则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应当被认定无效,借款人有权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除借贷双方另有约定的外,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并按照实际借款期间计算利息。算一下4分利的年利率是多少
    2023-02-23
    259人看过
  • 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之后的利息如何计算诉讼时效
    借款的出借日期不能确定的,出借人主张借款期间利息的,由出借人对出借日期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计算利息;如借款人主张借款已超过诉讼时效的;应由借款人对出借日期及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不能确定时,从主张提出之日开始重新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对借款的还款期限约定不明,即借据只有出借的日期和金额而没有还款日期的问题。相关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一、借条可以在多长时间内起诉借条可以在三年内起诉,最长期限为二十年。有还款期限的借条,诉讼时效从还款期限之日起计算为三年。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在三年内,权利人再次主张权利的,适用诉讼时效中断的规定。出借人20年内不主张权利,法律诉讼时效即超过。对当事人双方约定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
    2023-06-28
    257人看过
  • 对行政处罚判决书不服,在收到几日之内起上诉?
    有时间限制,民事诉讼判决书的上诉期为十五日,裁定书上诉期为十日。《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视为放弃诉讼权利。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行政处罚的种类,主要是指行政处罚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具体惩戒制裁手段。根据《行政处罚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的行政处罚可以分为人身罚、行为罚、财产罚和申诫罚。第一:人身罚。人身罚也称自由罚,是指特定行政主体限制和剥夺违法行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处行政拘留罚。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人身罚主要是指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2013年11月15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第二:行为罚又称能力罚。是指行政主体限制或剥夺违法行为人特定
    2023-06-02
    30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行政诉讼中胜诉之日起到期怎么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1-22
      所谓起算日,是指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开始计算的具体日期。 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若干解释》,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起算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计算。
    • 行政诉讼期限从行政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计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29
      所谓起算日,是指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的法定期限开始计算的具体日期。根据《行政诉讼法》和《若干解释》,行政诉讼起诉期限的起算日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之日起计算。
    • 行政诉讼费用怎么计算,诉讼费如何计算,行政诉讼费用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8-12
      起诉离婚的诉讼费用,原则上是由原告代缴,最终败诉方需承担全部费用。离婚诉讼费是人民法院向请求离婚诉讼当事人征收的费用,按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诉讼费一般由原告预交,败诉方承担。《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离婚案件诉讼费用的负
    • 从执行死刑之日算起到判决如何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11-27
      执行死刑判决,必须有执行死刑命令才能进行。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下级人民法院接到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七日以内交付执行。
    • 行政诉讼时效是多久,如何计算行政诉讼时效,补充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6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之规定,行政诉讼时效应当分为以下两种:第一,一般诉讼时效。行政机关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诉权或者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诉权或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2年。复议决定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