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前的债权债务关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7:52:08 69 人看过

公司合并以前债务将由合并后的公司继承。如果公司不清偿之前的债务或者债权,或者是没有给该公司的债权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是不能进行合并的。公司合并,应该由合并的各方签订合并的协议,并且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的清单。公司应该从给出合并的决议当天起十天之内通知债权人,并且在三十天之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转让以前的债务如何处理

公司转让以前的债务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解决:1、尽职调查、协议约定、出让方对或有债务提供保证、担保;2、进行资产评估,同时关注表外因素。尤其应注意或有债务的可能性;3、可以通过协议方式对债权债务作出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一并转让;4、首先要明确'整体转让'的具体方式,不同的并购目的采取不同的方式,则不同的方式产生不同的法律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七条【法人合并、分立后权利义务的享有和承担】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与企业改制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三十一条,企业吸收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应当由兼并方承担。

第三十二条,企业进行吸收合并时,参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告通知了债权人。企业吸收合并后,债权人就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隐瞒或者遗漏的企业债务起诉兼并方的,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申报过该笔债权,兼并方在承担民事责任后,可再行向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追偿。如债权人在公告期内未申报过该笔债权,则兼并方不承担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可告知债权人另行起诉被兼并企业原资产管理人(出资人)。

第三十三条,企业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的债务由新设合并后的企业法人承担。

第三十四条,企业吸收合并或新设合并后,被兼并企业应当办理而未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债权人起诉被兼并企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企业兼并后的具体情况,告知债权人追加责任主体,并判令责任主体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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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0日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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