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夫妻吵闹不休男方诉讼离婚,女方同意但要求男方提供居住处,否则不离婚。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判决准许原告王先生与被告沈小姐离婚;被告要求原告解决居住的请求,因无事实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沈小姐家住远郊,其和王先生年龄都在二十八岁上下。双方于2004年经人介绍相识,之初两人感情尚可,2005年春天登记结婚。婚后沈小姐一直和王先生父母同住在一起,小夫妻俩没有买房。但婚后不久,双方感情急剧降温,王先生认为妻子对家庭不负责任,下班后只关心自己穿着和打扮,整个家庭的经济开支也全部由王先生一人承担,为此双方经常发生争执。2007年10月双方开始分居,王先生觉得这样下去对家庭前途和双方都不利,因此他以夫妻感情已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与妻子离婚。
被告沈小姐认为,由于双方缺少了解,结婚后两人感情确实不好,因此愿意与原告离婚。但是,离婚后自己没有地方居住,分居时住在小姐妹家里,故要求原告解决被告的居住问题,否则不同意离婚。
法院认为,感情是否破裂是判定是否准予夫妻离婚的标准。原、被告经人介绍相识后,在短时间内即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的婚姻基础一般。现原告要求离婚,被告也表示同意,因此法院对原告要求与被告离婚之请求予以支持。对于离婚后被告无地方居住,要求原告安置住处的要求,因为双方结婚后一直与原告父母同住,未购置自己的住房,故原告无法安置被告住处。离婚后一方没有住处的,另一方可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是房屋的所有权。原、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并未购置房屋,被告要求原告解决居住之请求,无事实依据,法院难以支持,故作出上述判决。
-
夫妻吵闹离婚妻要住处证据不足被驳回
64人看过
-
离婚感情破裂的证据
196人看过
-
感情破裂离婚要找哪些证据
326人看过
-
离婚案件感情破裂证据
354人看过
-
破裂感情离婚需要什么证据
333人看过
-
证明感情破裂的离婚证据
269人看过
结婚的登记流程有: 1、携带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双方的常住户口本、3张两寸近期的半身免冠红底合影照片到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的民政局进行办理; 2、民政局工作人员审查双方的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颁发结婚证。... 更多>
-
妻要找住处证据不足被驳回吧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01民事诉讼中有“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就是说如果是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再次诉讼的话肯定是不被受理的。但是如果你有新证据,改变了原有的基本事实,法院是可以受理的。
-
不认为夫妻感情破裂驳回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9怀柔区司法局消息,因病成为“植物人”的A(化名),与其妻郭玲(化名)的昨日在怀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法院以不能因A患病而认定夫妻感情破裂,驳回了郭玲的离婚诉讼请求。2003年,A突发脑溢血,呈植物人状态,大小便失禁。今年4月份,郭玲提出离婚。A的父母为此向怀柔区XX求助。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在采集证据时发现,A的公司给予A8万余元补偿款均已被郭玲领走。9月13日,法援工作人员作为被告代理人出庭。在庭上
-
妻要住处证据不足被驳回如何办?广东在线咨询 2022-08-04民事诉讼中有“一事不再理”的原则,就是说如果是同样的事实和理由再次诉讼的话肯定是不被受理的。但是如果你有新证据,改变了原有的基本事实,法院是可以受理的。
-
妻要住处证据不足被驳回怎么办?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01妻要住处证据不足被驳回是因为双方结婚后一直与原告父母同住,未购置自己的住房,故原告无法安置被告住处。离婚后一方没有住处的,另一方可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是房屋的所有权。原、被告在婚姻存续期间并未购置房屋,被告要求原告解决居住之请求,无事实依据,法院难以支持。
-
妻要住处证据不足被驳回怎么办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4这种情况是可以再次起诉的。对于同一事由,不得重复起诉,主要是限制已经有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案件。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