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启动方式适用于两种情况: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患双方一方当事人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一)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的移交鉴定:
(1)移交鉴定的前提不能仅仅理解成专指发生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同时还应当伴随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的其中任何一项人身损害事实,二者缺一不可。
(2)移交鉴定的时间应当是“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之后,医患双方均未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者没有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以前。
(3)只有在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时,再行移交,如果认为不需要鉴定,则不移交。
(二)当医患双方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后,任何一方均可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查,予以受理并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在规定时间内,将有关材料移交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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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卫生行政部门鉴定移交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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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是指依法定程序设立的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卫生机构的总称。 医疗机构免责的条件主要有患者在诊疗活动中,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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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行政管理部门对卫生部门的移交鉴定书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3这种启动方式适用于两种情况: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患双方一方当事人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一)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的移交鉴定: (1)移交鉴定的前提不能仅仅理解成专指发生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同时还应当伴随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的其中任何一项人身损害事实,二者缺一不可。 (2)移交鉴定的时间应当是“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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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部门鉴定的标准?山东在线咨询 2021-08-16如果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卫生行政部门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启动医疗事故鉴定的程序医疗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接到下属的医疗机构的报告组织的鉴定;或者是患者及其家属单方面要求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医疗事故鉴定,并且得到许可的情况下方可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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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部门会移交什么情况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5这种启动方式适用于两种情况: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患双方一方当事人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争议。 (一)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后的移交鉴定: (1)移交鉴定的前提不能仅仅理解成专指发生了“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同时还应当伴随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的其中任何一项人身损害事实,二者缺一不可。 (2)移交鉴定的时间应当是“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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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门不再移交鉴定怎么办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7这种启动方式适用于两种情况:医疗机构重大医疗过失和医患双方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医疗事故纠纷。(1)医疗机构发生重大医疗过失后的移交鉴定:(1)移交鉴定的前提不能仅仅理解为重大医疗过失。同时,应伴随《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任何人身伤害事实,两者缺一不可。(2)移交鉴定时间应为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的报告后,医患双方均未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或共同委托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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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的方式适用哪几种情形?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01卫生行政部门移交鉴定的方式适用于以下情形: (1)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的情形; (2)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此处所指的当事人是指医患双方的一方或双方)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