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第三人可以质证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9 21:13:22 404 人看过

可以,

质证的主体是当事人和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第三人等。审判人员虽然主持质证活动,虽然也需要将自己调查收集的材料在质证中出示,虽然有时也会向当事人发问,但不是质证的主体。其在质证中的任务是引导当事人进行质证,维持质证活动的秩序和听证。

质证是指诉讼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所提供的证据进行宣读、展示、辨认、质疑、说明、驳等活动。质证既是当事人、诉讼代理人之间相互审验对方提供的证据,又是帮助法庭鉴别、判断证据。

质证的客体是进入诉讼程序的各种证据,既包括当事人向法庭提供的证据,又包括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前者由双方当事人互相质证,后者则由审判人员出示后,由当事人进行质证。

质证的内容是审查诉讼材料是否具备证据的特征,即是否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以向法庭表明哪些材料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哪些材料不得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质证在民事诉讼中具有重要作用。对当事人来说,它是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种手段。当事人通过质证,一方面可以向法庭说明自己提供的证据是真实可靠的和这些证据所具有的证明力,另一方面可以向法庭揭露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虚假的证据、违法取得的证据,或者说明对方提供的证据只有很弱的证明力。对于法院来说,它既是将证据材料转化为证据的一个必经环节,也是审査核实证据的法定方式。《民事诉讼法》第66条规定,“证据应当在法庭上出示,并由当事人互相质证”。最高法院在《民事诉讼法解释》第103条中进一步明确,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这些规定表明质证是法院审查核实证据的基础性程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6:1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诉讼代理相关文章
  • 民事诉讼中质权人可以拿质押物买质押物吗
    不能的。在质押期间,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物的义务。但质权人不得对质押物进行处置,如果处置质押物造成出质人损失的,质权人要承担赔偿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的保管义务和赔偿责任】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人可以请求质权人将质押财产提存,或者请求提前清偿债务并返还质押财产。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可以提出上诉吗民事诉讼中,第三人是否有上诉权首先应判断第三人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还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起参加之诉后,是有上诉权的,而对于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有被判决承担了民事责任,增加了其义务,才有权提出上诉,否者没有上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023-08-01
    161人看过
  • 民事诉讼什么证据可以拒绝质证?
    一、民事诉讼什么证据可以拒绝质证?民事诉讼什么证据都是可以质证的;质证是属于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及第三人在法庭的主持下,对当事人及第三人提出的证据就其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证明力的有无、大小予以说明和质辩的活动或过程。在质证过程中,法官可就相关证据询问当事人,有些地方法院还允许当事双方相互询问。二、质证的主体客体有哪些?1、质证的主体质证的主体,是指在质证过程对证据予以说明、质辩的主体。质证的主体范围包括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和第三人。法院是证据认定的主体,不是质证的主体。2、质证的客体质证的客体,是指质证主体质证行为的对象。质证的客体是证据,其范围是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证据,包括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由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在质证时,根据当事人申请由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作为提出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法院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不属于质证的对象。法院应当将依职权调查收集的证据在庭审中予以出示,听取当事
    2023-01-22
    454人看过
  • 离婚纠纷中诉讼当事人可以出现第三人吗
    离婚纠纷中诉讼当事人不可以出现第三人。离婚诉讼属于身份特定的诉讼,解决的是相关联的原、被告之间的婚姻身份关系、家庭财产分割以及子女抚养的三大问题。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未从家庭共同财产中析出,一方要求析产的,可先就离婚和已查清的财产问题进行处理,对一时确实难以查清的财产的分割问题可告知当事人另案处理;或者终止离婚诉讼,待析产案件终审后在恢复离婚诉讼。离婚案件在出现分割财产及其他人时,法院只能先判决或调解离婚,具有争议的财产或涉及到的第三人等问题要另案起诉,不能与婚姻关系一并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
    2023-06-12
    277人看过
  • 第三代血亲可否代理民事诉讼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可以委托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作为诉讼代理人,而第三代血亲属于近亲属,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委托代理人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第五十九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必须记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诉讼代理人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必须有委托人的特别授权。侨居在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从国外寄交或者托交的授权委托书,必须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没有使领馆的,由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外交关系的第三国驻该国的使领馆证明,再转由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第三国使领馆证明,或
    2023-04-03
    300人看过
  • 刑事诉讼中质证和民事诉讼中质证一样吗?
    一、刑事诉讼中质证和民事诉讼中质证一样吗?不一样,两者的区别:一是诉讼主体。刑事诉讼法涉及公、检、法等数家司法机关,当事人为自诉人、被害人、犯罪嫌疑人及被告人。而《民事诉讼法》仅有人民法院一家诉讼主体,当事人有原告、被告及第三人。二是诉讼原则。刑事诉讼法的特有原则如:未经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为有罪、辩护、依法不予追究等的原则。不同于民事诉讼法特有的处分、调解、支持起诉等的原则。三是证据制度。两大法在举证责任的规定上各不相同,刑事诉讼法规定举证责任在控方。民事诉讼法则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四是强制措施的种类不一。五是诉讼程序复杂程度不同。二、诉讼请求质证的方式有哪些诉讼请求是当事人依据其享有的诉讼权,向法院提出保护其实体权益的请求。在民事案件中,诉讼请求可能是一个,也有可能是多个。当案件有两个以上独立存在的诉讼请求时,可以要求当事人逐项陈述事实和理由,逐个出示证据并分别进行调查和质
    2024-01-19
    321人看过
  • 第三方起诉虚假诉讼可以吗?
    一、第三方起诉虚假诉讼可以吗?第三方是可以起诉虚假诉讼的,可以以不当得利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是用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并且还对司法秩序造成了妨碍或是给他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损害的,将会被依法处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是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如果行为人的犯罪情节严重的话,需要被依法处以3-7的有期徒刑,并且还要处以相应的罚金。二、虚假诉讼包括恶意诉讼吗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是两种不同的诉讼。虚假诉讼与恶意诉讼有其共同的特点:1、行为人主观上都存在过错或恶意,其行为均具有违法性。2、行为人均以侵占他人财产或获取非法利益或使他人受害为追求目的。3、行为人都以民事诉讼的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手段具有隐蔽性。4、行为人非法目的的实现都有赖于法院的审判权和执行权,诉讼的合法外衣被行为人恶意利用。但两者又有明显的区别:(1)虚假诉讼的参与主体为原、
    2023-04-29
    105人看过
  • 第三人如何参加民事诉讼活动
    我国民事诉讼法对第三人的规定非常的少,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然而在司法实践中,涉及第三人的诉讼却并不少。现就民事诉讼中第三人制度中有关问题做如下肤浅阐述。一、法律规定第三人的目的;1、维护和谐的经济秩序,保障各方的合法民事权益;2、减少诉累;3、查清案件的事实;二、民事诉讼中第三人的分类: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该第三人既不同意原告的诉讼主张,也不同意被告的答辩意见,对原被告的诉讼标的享有独立的请求权。在民事诉讼中处于类似于原告的法律地位、而本诉中的原被告处于类似于共同被告的诉讼地位。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该第三人对本诉中原被告的诉讼标的并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本诉中案件的处理结果对其有有利或不利的后果产生。其又可分为原告型第三人(第三人为维护自身的利益,有可能协助原告的主张,帮助原告胜诉以维护自身的利益)和被告型第三人(第三人为维护自身的利益,有可能协助被告反驳
    2023-04-21
    427人看过
  •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举证期间可以质证吗?
    一、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举证期间可以质证吗?民事诉讼案件,简易程序审理时,举证期间可以质证,法院已经指定举证期间的,在举证期间内没有提交证据,而在庭审中提出证据的,法院应当责令说明理由,理由成立的,法庭予以质证;理由不成立的,法院可不采纳该证据或者采纳该证据,并予以训诫、罚款。法院没有指定举证期间或者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当事人双方可以在法庭调查阶段任意提交证据材料。法庭应予以安排质证。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二、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条件有哪些?1、适用简易程序的人民法院。只能是基层人民法院和它的派出法庭,这里的派出法庭既包括固定设立的人民法庭,也包括为便于审理案件而临时性派出的法庭。2、适用简易程序的审级。只能适用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案件。3、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
    2024-01-19
    179人看过
  • 根据规定民事诉讼第三人是谁
    一、根据规定民事诉讼第三人是谁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在已经开始的诉讼中,对原告、被告之间的争议标的,具有全部或者部分独立请求权,或者是虽然不具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自己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到原告与被告的诉讼中来的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56条规定,第三人分为以下两种: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凡是对原告与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具有全部或者部分独立请求权的人,叫做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凡是对原告与被告之间争议的标的,不具有独立请求权,而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叫做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二、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1.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第三人同原告或者被告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与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2023-01-22
    456人看过
  • 民事诉讼第三人的追加如何追?
    诉讼中追加第三人,必须由申请人向法院递交追加第三人的书面申请,申请应当符合形式要件且材料齐全,申请中应列明被追加的第三人的基本情况、说明追加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同时,要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追加第三人申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第三款规定:“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根据该条规定,申请人申请追加第三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使法院有一定的程序控制余地,避免诉讼的拖延,缩短审理期限。追加第三人的操作流程:1、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向法院递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证据;2、法院审查,必要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判定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证明案件是否有必要追加;3、法院判定有必要追加第三人的,会以笔录的形式告知原告、被告,书面通知被追加的第三人参加诉讼;4、法院将起诉状、答辩状、追加申请等应诉手续送达被追加的第三人;5、法院判定没有必要
    2022-07-18
    248人看过
  • 可以将第三方引入诉讼吗
    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六条诉讼第三人和第三人异议之诉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认为有独立请求权的,有权提起诉讼。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人民法院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第三人,有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义务。前两款规定的第三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但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作出该判决、裁定、调解书
    2023-06-14
    383人看过
  • 民事诉讼第三人传票怎么送达
    送达的方式一般都是分为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和转交送达。包括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之内的所有的法律文书。一、立案后多久收到开庭传票立案后一般7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传票可以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采用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采用登报的方式送达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人民法院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二、起诉离婚立案后多久会送达传票起诉离婚立案后一般七日内向被告送达传票。法院立案后应该先传唤被告,通知被告后才会通知原告,也就是说法院先是电话通知被告,如果通知不到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诉讼文书所不能送达的情况下,最后采用公告送达。诉讼离婚的流程如下:1、起诉阶段,提交起诉书,夫妻感情破裂证据材料;2、答辩阶段,被告提交答辩的,由
    2023-04-02
    252人看过
  • 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名词解释
    一、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名词解释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名词解释如下: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在民事诉讼中,对他人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参加到诉讼中的人。在民事诉讼第一审程序启动后,怎样追加第三人呢?由于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虽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第三人两种,所以追加的程序上会有所区别。二、民事诉讼第三人的特征民事诉讼第三人制度有以下特征:1.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第三人同原告或者被告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与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区别于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根本之点。2.必须在诉讼开始后,案件审理终结前,参加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以原告、被告之间的诉讼
    2023-07-20
    473人看过
  • 动产质押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一、动产质押可以对抗第三人吗关于动产抵押登记可否对抗善意第三方,现行法典明确规定了,在实践中,对于任何一个个人或实体以动产进行抵押的行为,若其未能履行法定的抵押登记手续,便无法对善意第三方产生任何约束力。如此一来,即使在债务人未能按时偿还债务的情况下,债权人亦无法以抵押财产冲抵债务,以此保护善意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零三条以动产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动产质押合同的形式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设定动产质押,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以书面
    2024-08-02
    218人看过
换一批
#辩护与代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我国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可以是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代理时候,又有两种授权状态,分别是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指代理人可对涉及你的重大权益的事项作主,一般授权就是当... 更多>

    #诉讼代理
    相关咨询
    • 民事诉讼当庭要求质证可以吗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1
      可以当庭要求质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审判方式改革问题的若干规定》规定的顺序是:1、原告出示证据,被告进行质证;被告出示证据,原告进行质证。2、原、被告对第三人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第三人对原告或者被告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3、审判人员出示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的证据,原告、被告和第三人进行质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十条当事人或者其他诉讼参与人伪造、毁灭证据、提供假
    • 民事诉讼中,二审时还可以增加第三人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0-19
      二审法院可以追加第三人进行调解,如果调解不成,就得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民诉意见》第183条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发回重审的裁定书不列应当追加的当事人。
    • 民法典民事诉讼中质押权人可以转让质押物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9-13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不得擅自转让质押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一条:质权人在质权存续期间,未经出质人同意,擅自使用、处分质押财产,造成出质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三十二条:质权人负有妥善保管质押财产的义务;因保管不善致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质权人的行为可能使质押财产毁损、灭失的,出质
    • 被第三人胁迫发生民事诉讼可以被告知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0-15
      能撤销。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的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因此,受第三人胁迫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使对方不知情,被胁迫方也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民事诉讼可以去三审高级人民法院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30
      民事诉讼二审属于终审,终审后就不能再上诉了。诉讼没有三审,确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 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