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使用的程序和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0 15:04:50 428 人看过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需要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提出使用建议;没有物业服务企业的,由相关业主提出使用建议;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讨论通过使用建议;

(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组织实施使用方案;

(四)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相关业主持有关材料,向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申请列支;其中,动用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向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申请列支;

(五)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或者负责管理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部门审核同意后,向专户管理银行发出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通知;

(六)专户管理银行将所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至维修单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19: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业主大会相关文章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什么,如何申请使用住宅维修金
    2015年10月中,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老旧小区和电梯更新改造中支持作用的通知》,不仅进一步细化和补充了适用范围,还首次明确应急维修可走“绿色通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在买房就已提前缴纳,但常常无法使用,在新政策下,哪些情况可以使用住宅维修金?有怎样的申请条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什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根据2007年出台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无论是购买商品住宅或非住宅,还是出售公有住房,业主都应按一定比例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哪些情况可以使用住宅专项维修金?《通知》首次明确规定,针对老旧小区和电梯亟待更新改造但面临资金不足的问题,鼓励业主使用维修资金对长期失修失养、配套设施不全、保温节能缺失、环境脏乱差的老旧小区进行更新改造,业主也可以将维修资金用于维修、更换运行时间超过1
    2023-05-05
    437人看过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核准怎么分情况办理
    维修资金使用核准分四种情形办理办理维修资金使用核准事项的受理单位,均为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物业管理项目所在地的区房管局(住建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核准,分四种情形办理。一是出现六种紧急情况(电梯发生冲顶、蹲底或其他危及人身安全的安全隐患;消防系统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给水排水系统设施设备存在安全隐患或发生故障,造成大面积停水或满溢等;屋顶、屋面、外墙发生渗漏,地下室突发积水,严重影响业主房屋正常使用;房屋外墙存在脱落、剥落等隐患;出现其他可能会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情形),需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前须编制方案及预先备案、组织施工及竣工验收、张贴公示;区房管局(住建局)的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人数未超过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的业主,受理单位正式受理申请,资金在7个工作日内划转到位。二是一般情况下维修和更新、改造项目已竣工并通过验收,需一次性申请使用
    2023-06-05
    431人看过
  • 浅议业委会成立前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2007年底,国家建设部会同财政部共同颁布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对全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具有极强的规范、指导作用。在此之前,全国各地也陆续出台了专项维修资金的规范文件,如《北京市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加强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但《管理办法》较之均有重大变化,主要包括:缴存额依据的标准,由“房款”变为“建安费”;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缴存期限得到明确;住宅维修资金可以购买国债增值;余额不足首期缴存额30%时应当续缴等。目前,由于不少住宅小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出现大、中修或设施设备更新、改造时,物业服务公司往往难以支取专项维修资金,从而影响了小区共有部分、共有设施设备的维修。笔者结合《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案例,针对物业服务公司如何支取、如何管理专项维修资金谈一些看法。北京某小区支取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北京市丰台区某小区2000年
    2023-06-10
    54人看过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怎么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提取吗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由小区所有的业主共同缴纳,将来也是运用在小区里面的。在开始缴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时候,往往是由开发商提出一个具体的数字。那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怎么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提取吗?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怎么算各地的维修资金交存标准是有区别的,比如,西安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标准如下:多层住宅(7层以下,不配备电梯的):6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配备电梯的):90元/平方米;小高层、高层住宅(7层以上,含7层):145元/平方米。期房维修基金什么时候交?一般来说,购买期房是维修基金会由开发商代收,开发商再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一般业主要在办理房产证前一个月交给开发商,然后开发商转交房产管理中心。代收的时间节点一般为办理房产成前一个月(维修基金收取一个月后,业主应向代收单位索要相关票据)。当然,也有开发商会明确表示,维修基金通首付一并交齐。当然,这段时间产生的利息也需一并交由当地房管部门
    2023-05-03
    391人看过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授权使用协议书
    甲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乙方(区、县住房城乡(市)建设委、房管局):丙方(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开户银行):在发生危及房屋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19号)和《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一致,就划转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时,甲方同意乙方组织代修并从维修工程涉及的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中支付相应费用,签订本协议书。一、甲方授权同意,发生以下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等紧急情况之一,且物业服务企业、甲方未按规定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实施维修和更新、改造的,乙方可以组织代修,费用从相关业主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账户中列支;其中涉及已售公有住宅的,应当从售后公有住宅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一)屋面防水损坏造成渗漏的;(二)电梯故障危及人身安全的;(三)高层
    2023-05-05
    62人看过
  • 专项维修资金是否属于住宅维修资金?
    根据《住宅共享部分共享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业主办理住宅权利证明书时,商品住宅销售部门必须将收到的维修资金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资金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专业维修资金归业主所有。由此可见,特殊修理资金应为业主财产,该资金多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理管理,但最终住宅特殊修理资金归业主所有。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应当在收到售房款之日起30日内,将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第十三条未按本
    2023-08-05
    78人看过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专用票据吗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有专用票据吗?有专用票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一旦丢失,本人首先要到所属的物业公司复印收据第四联,由物业公司在上面盖上财务章。然后本人携带身份证复印件及加盖物业财务章的收据第四联复印件,到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开介绍信。再去市公证处进行公证。最后拿着公证书回到中心,由本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在公证书上盖上业务专用章,方能生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是维修资金专户管理银行收取维修资金打印给业主的交款凭证。缴款人交存维修资金后,专户管理银行(东莞银行)打印《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折》给缴款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业主怎么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建立,相当于给住宅做了一个“大病医保”。孔-丹告诉北京晨报记者,小区里发生楼房外墙脱落、电梯坏了等“大病”,经过第三方专业的质量检测机构认定需要大修的,业主就可以动用这笔“医保”钱了。不过,业主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2023-05-05
    73人看过
  • 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费用的分摊
    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按照下列规定分摊:(一)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二)售后公有住房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其中,应由业主承担的,再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三)售后公有住房与商品住宅或者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先按照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到各相关物业。其中,售后公有住房应分摊的费用,再由相关业主和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按照所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比例分摊。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和更新、改造,涉及尚未售出的商品住宅、非住宅或者公有住房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单位应当按照尚未售出商品住宅
    2023-04-22
    236人看过
  • 杭州市住宅小区房屋维修专项基金缴交和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切实搞好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根据市政府杭政(1996)24号《关于加强杭州市住宅小区管理工作的通知》,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住宅小区(组团)经竣工综合验收合格后,开发建设单位在领取《杭州市新建住宅小区(组团)验收合格证书》前,按建行审核批准的房屋建筑安装工程决算总造价的2%比例缴纳房屋维修专项基金。房屋维修专项基金由市房地产管理局委托各区房地产管理局收取,并报市房地产管理局备案。第三条住宅小区房屋维修专项基金由各区房地产管理局在指定银行专项存储,专款专用。房屋维修专项基金的增值部分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维修与养护及房屋的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与更新。第四条申请使用住宅小区房屋维修专项基金的手续:1.由业主委员会会同物业管理公司在每年12月31日前向区房地产管理局提交申请使用房屋维修专项基金的报告、用款项目的计划及工程预算书。2.区房地产管理局在接到申请报告后10个工作日内向市房地产管理
    2023-04-22
    189人看过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多少钱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的资金。商品住宅的业主、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区情况,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出售公有住房的,按照下列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房改成本价的2%。(二)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商品住宅之间或者商品住宅与非住宅之间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费用,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
    2023-05-05
    351人看过
  • 物业管理企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问题研究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虽然对专项维修资金的权属和用途作了明确规定,但对资金的收取、使用、管理和续筹方法未做进一步的阐述。目前上海、杭州、南京、重庆、广州等城市都建立了有关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地方性法规和监管体系,但在专项维修资金的实际使用和管理过程中,由于业主、业主委员成员的不专业性、法规的不完善和监管力度不够等因素,业主对资金筹集的必要性、保管的安全性、使用的合理性等仍心存疑虑。因此,物业管理企业在日常管理工作中,应加强和业主、业主委员会的沟通,避免因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而引发与业主的纠纷和冲突。现结合所管大厦专项维修资金的实际筹集、使用和管理情况,谈几点个人的看法:一、让业主及时了解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状况大部分的业主一般只关注物业管理日常工作中的秩序维护、清洁绿化和物管人员的服务态度等一些表面问题,但对所处物业房屋设施、共用设备的情况和相关知识了解甚少。物业管理企业可通过物
    2023-04-22
    53人看过
  • 市房地资源局加强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
    (2006-07-12)市房地资源局日前发出《关于加强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业主委员会或者委托的物业管理企业、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在7月份公布住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并就严格规范维修资金使用程序提出具体要求。一、统一公布时间每半年(具体时间为1月份和7月份)公布一次。二、统一公布格式(一)专项维修资金收入、支出和结存的金额;(二)发生物业维修、更新、改造的项目和费用以及按户分摊情况;(三)利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共用部分从事停放车辆、设置广告等经营性活动而获取的收入和使用情况;(四)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经费支用情况;(五)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其他有关情况。三、统一公布地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的账目表应张贴于小区及各门牌幢。四、统一使用程序(一)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要通过订立物业服务合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业主公约等,规范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并可以引入中介机构加强
    2023-04-22
    319人看过
  • 东莞市《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和监管若干规定》
    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和监管若干规定(2008年12月02日)为了加强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保障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根据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和《广东省建设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贯彻建设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问题的规定》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以及监管等有关事项规定如下:一、维修资金的交存(一)交存主体和标准1、在1998年10月1日(《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至2003年8月31日(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施行前一日)期间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其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负责交存;在上述期间之外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其维修资金由《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一款规定的业主负责交存。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按建筑面积计算,其中,住宅40元/㎡、非住宅5
    2023-06-05
    163人看过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不交会怎么样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下列物业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一)住宅,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物业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二)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者住宅小区外与单幢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前款所列物业属于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2023-05-09
    259人看过
换一批
#小区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业主大会的职责如下: 1、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2、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3、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 4、制定物业服务内容、标准以及物业服务收费方案; 5、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6、筹集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7、... 更多>

    #业主大会
    相关咨询
    • 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01) 规定业主如何使用维修资金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6
      根据江苏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维修资金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二)可以区分所有,按照维修涉及利害关系的物业管理区域或栋或单元为单位,经维修利害关系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业主表决同意,决定维修资金使用。 第十四条对发生危及房屋安全情形需应急维修、更新和改造动用维修资金,可以由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物业
    • 怎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办理
      湖南在线咨询 2022-01-20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1.住宅共用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2.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二、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物
    •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所有权只属于业主大会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14
      是的,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从公有住房售房款中提取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属于公有住房售房单位所有。专项维修资金应当是业主的财产,该笔资金大多数情况下是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后由物业管理企业代为管理的,但最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还是归业主所有。
    • 专项维修资金是否属于住宅维修资金?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5
      根据《住宅共享部分共享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业主办理住宅权利证明书时,商品住宅销售部门必须将收到的维修资金交给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将资金交给物业管理企业代管。《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业专业维修资金归业主所有。由此可见,特殊修理资金应为业主财产,该资金多经业主委员会同意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理管理,但最终住宅特殊修理资金归业主所有。
    • 业主不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如何处理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23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在交房之前就要缴纳的,不缴纳的开发商有权拒绝交钥匙的!另外,不交的房产证是办理不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