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审视立案的必要条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8 03:50:13 206 人看过

本文介绍了立案的条件和要求。立案必须满足案件具有犯罪事实、犯罪嫌疑人已触犯刑法、属地管辖的公安机关只能处理其管辖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应予处理的案件三个条件。立案后,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果没有犯罪事实或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则不予立案。

立案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已经受理的案件必须具有犯罪事实,且犯罪嫌疑人已触犯刑法;

2.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需要依法受到刑罚处罚;

3.属地管辖的公安机关只能处理其管辖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应予处理的案件。

一般立案后,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如没有犯罪事实,或者依法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则不予立案。

立案机关是哪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根据第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被告行政机关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根据以上规定,可以得出立案机关是人民法院和被告行政机关。

立案是司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满足三个条件才能立案处理案件:案件必须具有犯罪事实,且犯罪嫌疑人已触犯刑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需要依法受到刑罚处罚;属地管辖的公安机关只能处理其管辖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应予处理的案件。立案后,案件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开始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审理。当事人对行政行为提起诉讼时,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起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被告行政机关送达起诉状副本,被告行政机关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综上所述,立案机关是人民法院和被告行政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申诉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或者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三)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四)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的时候,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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