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实施条例的内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5 17:43:42 386 人看过

的具体内容,这个实施条例是由我国的公安部统一规定颁布的,条例中对收拘、管理警戒、教育、通信会见、财物保管、奖励惩罚、解除拘留等各个方面都做了详实的规定,各个方面都有法可依有规可循,国家各个地方的拘留所都遵循此条例。

拘留所3天好过吗?

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将特定的人短时间拘禁留置的场所。拘留所3天不好过,限制自由并且有很多管理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被拘留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拘留所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使用警械:

(一)哄闹、打架斗殴的;

(二)殴打、欺侮他人的;

(三)故意损毁拘留所财物或者他人财物的;

(四)预谋或者实施逃跑的;

(五)严重违反管理的其他行为。

拘留所人民警察对被拘留人使用警械应当经拘留所所长批准,并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17:0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训诫相关文章
  • 2024年《招投标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招标投标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下简称招标投标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招标投标法第三条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工程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服务。前款所称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其相关的装修、拆除、修缮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是指构成工程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为实现工程基本功能所必需的设备、材料等;所称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服务,是指为完成工程所需的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第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第四条国务院发展改革部门指导和协调全国招标投标工作,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铁道、水利、商务等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有
    2024-01-14
    139人看过
  • 储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发展储蓄事业,保护储户的合法权益,加强储蓄管理,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凡在中国境内办理储蓄业务的储蓄机构和参加储蓄的个人,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储蓄是指个人将属于其所有的人民币或者外币存入储蓄机构,储蓄机构开具存折或者存单作为凭证,个人凭存折或者存单可以支取存款本金和利息,储蓄机构依照规定支付存款本金和利息的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转为储蓄存款。第四条本条例所称储蓄机构是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或其分支机构批准,各银行、信用合作社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以及邮政企业依法办理储蓄业务的机构。第五条国家保护个人合法储蓄存款的所有权及其他合法权益,鼓励个人参加储蓄。储蓄机构办理储蓄业务,必须遵循“存款自愿,取款自由,存款有息,为储户保密”的原则。第六条中国人民银行负责全国储蓄管理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负责储蓄机构和储蓄业务的审批,协调、仲裁有关储蓄机构
    2024-01-15
    65人看过
  • 劳动法实施条例代通知金20条的内容有哪些?
    第二十条【代通知金的标准】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一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条文解读】本条明确了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代替预告解除劳动合同通知期的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目的在《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明确“额外支付劳动者”的“一个月工资”是劳动者的月均工资还是何月工资,也没
    2023-04-29
    185人看过
  • 企业所得税计算实例内容
    一、企业所得税计算实例内容1.某企业为居民企业,2008年发生经营业务如下:(1)取得产品销售收入4000万元;(2)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600万元;(3)发生销售费用770万元(其中广告费650万元);管理费用480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25万元);财务费用60万元;(4)销售税金160万元(含增值税120万元);(5)营业外收入80万元,营业外支出50万元(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山区捐款30万元,支付税收滞纳金6万元);(6)收入成本、费用中实发工资200万元,拨缴工会经费5万元、发生职工福利费31万元、发生职工教育经费7万元。2.企业所得税计算步骤(1)计算会计利润总额会计利润总额=4000+80-2600-770-480-60-40-50=80万元(2)计算调增所得额A、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调所得额=650-4000*15%=50万元B、业务招待费调增所得额=25-min(25*60
    2023-05-03
    284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法实施条例内容是什么?
    一、《土地承包法实施细则》土地流转服务第十五条乡镇政府成立土地流转领导小组。实行乡镇长负责制,统筹辖区内土地流转工作,为加快土地流转提供组织保障。第十六条乡镇政府结合区县二三产业发展布局和城市化进程,科学编制出本乡镇《土地流转规划》,将民间无序流转变成有计划、有组织的流转。第十七条乡镇政府建立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开展土地流转业务,面向流转双方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流转价格评估、合同签订指导、合同变更仲裁等项服务,不断优化土地流转的外部环境。第十八条乡镇政府建立土地流转信息库。将辖区内各村土地流转信息及外来求租土地信息一并输入信息库,通过电子显示屏发布,为流转双方对接创造条件。第十九条村建土地流转服务站。发包方需安排专兼职人员,负责本村农户土地流转的信息收集,并以书面形式向本乡镇土地流转服务中心上报,为农民流转土地铺路搭桥。第二十条村集体经济组织在土地流转中行使指导、协调、管理、监督等职能,协助农
    2023-06-02
    480人看过
  • 外资企业法实施条例具有有哪些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外资企业受中国法律的管辖和保护。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国的社会公共利益。第三条设立外资企业,必须有利于中国国民经济的发展,能够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国家鼓励外资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设备,从事新产品开发,实现产品升级换代,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励举办产品出口的外资企业。第四条禁止或者限制设立外资企业的行业,按照国家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规定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执行。第五条申请设立外资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批准:(一)有损中国主权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二)危及中国国家安全的;(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四)不符合中国国民经济发展要求的;(五)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第六条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自主经营管理,不受干涉。第二章设立程序第七条设立外资企业的申请,由中华人民共
    2024-01-28
    109人看过
  • 产品质量法实施条例以及内容是什么?
    一、产品质量法实施条例法律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的管理规范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及其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以下简称“安检机构”开展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以及对安检机构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本规定所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国家机动车安全技术标准和规程等技术规范要求对上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检验检测的活动。本规定所称安检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接受委托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并向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技术机构。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对全国安检机构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安检机构的监
    2023-04-13
    239人看过
  • 土地使用税实施条例具体内容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税定义土地使用税,是指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的一种税赋。由于土地使用税只在县城以上城市征收,因此也称城镇土地使用税。二、土地使用税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1988年9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7号发布,2006年12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修改第一条为了合理利用城镇土地,调节土地级差收入,提高土地使用效益,加强土地管理,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
    2024-02-03
    90人看过
  •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3条的内容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主要是关于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一些规定。《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在设有禁止停车标志和标线的路段,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之间设有隔离设施的路段,以及人行横道和施工现场,不得停车;(二)交叉路口、铁路路口、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桥梁、陡坡、隧道和距上述地点50米以内的路段不得停车;(3)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前以及距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上述设施外,不得停车;(4)停车前不得开门或上下人员,开关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5)路边停车应靠近道路右侧,机动车驾驶员不得离车,上下人员或装卸物品后,应立即离开;(6)城市公共汽车不得在车站外的路段停车上下乘客。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63条违章如何处罚1、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3条的,对行人处警告或者五元
    2023-08-08
    100人看过
  • 了解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规定的主要内容
    现行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这些规定现在逐渐暴露出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情况的问题。为此,草案明确了公平补偿的基本原则,删除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和30倍补偿上限的内容,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给予公平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有改善、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助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需要安置的人员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和使用;由其他单位安置的,安置补助费支付给安置单位;不需要统一安置的,安置补助费发放给被安置人员个人或者征得被安置人员
    2023-07-05
    499人看过
  • 上海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条例的具体内容
    【为你推荐】离职证明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试用期工资标准病假工资如何计算基本工资提前退休条件劳务派遣《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出台使劳动者的权利获得了保障,也变得有法可依,而有些沿海地区因为用工形式的多样性和复杂性,在国家劳动合同法的基础上还制定了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今天我们要了解的就是上海劳动合同法实施细则条例的具体内容。为贯彻实施《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就若干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适用范围1、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各类企业、个体经济组织、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条例》。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在国家行政编制内录用的工勤人员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适用《条例》。2、与用人单位建立或者形成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应当符合法定就业年龄以及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就业条件,并具有劳动能力。家政服务人员、职
    2023-04-29
    349人看过
  • 2024年安徽省实施的新的专利条例内容是什么
    2021年安徽省实施新的专利条例内容是什么安徽省专利条例(2015年9月24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活动。第三条专利工作应当遵循激励创造、推进运用、依法保护、科学管理的原则。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实施专利发展战略,将专利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体制机制,保障专利工作所需经费。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专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专利相关工作。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专利宣传教育,普及专利知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激励自主创新的社会环境。第二章激励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发
    2023-12-16
    429人看过
  • 拘留所内厕所设施是否完备?
    拘留所里面有厕所的,看守所20多犯人挤在一个十几平米的监舍,看守所完全没有任何自由,大小便也有严格限制。要喊报告,不批准就不能上厕所,每天大便只能在下午4点前后,其他时间禁止,规定每个犯人大便不能超过5分钟。拘留所可以探视吗拘留所可以探视,被拘留人的近亲属、单位负责人在规定时间内可以探视。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通信、会见权利。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拘留所的通信、会见管理规定。会见被拘留人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拘留所民警应当查验会见人员的有关证件、凭证,填写会见被拘留人登记表,及时予以安排。被拘留人会见次数一般不超过2次,每次会见的人数不超过3人,会见时间不超过30分钟。被处罚人的亲属、朋友在拘留所提前预约,在拘留所规定的探视时间可以对执行拘留的被处罚人进行探视。探视时,可以携带日常用品和食品,其他的东西一律不得携带给被处罚人。《拘留所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拘留所保障被拘留人在拘留期间的会见
    2023-07-05
    61人看过
  •  延迟行政拘留实施的条件
    该段内容讲述了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主体和时间条件、社会安全条件和担保条件。前提条件是被拘留的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或诉讼;主体和时间条件是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由被拘留人亲自提出,且有一个时限规定;社会安全条件是被拘留人或者其近亲属依法提出了符合法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照法定标准交纳保证金;担保条件是被拘留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1.因同一案件或事实,被拘留的人向行政机关提出了行政复议申请或诉讼。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前提条件。如果被拘留人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则不得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2、被拘留人提出了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这是适用行政拘留暂缓执行的主体和时间条件。即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是由被拘留人亲自提出,其近亲属及其他人均无权提出。且有一个“时限”的规定,即申请暂缓执行既可以与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同时提出,也可以在
    2023-08-31
    394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训诫
    词条

    训诫是一种较轻的强制措施。它是指人民法院对妨害民事诉讼行为情节较轻的人,予以批评、教育,并责令其改正,不得再犯。 犯罪情节轻微而免予刑事处分的人、在民事案件中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人、妨害民事诉讼的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由法院予以训诫;不满十四岁... 更多>

    #训诫
    相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