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考验期应如何计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2 19:00:43 162 人看过

缓刑考验期,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根据刑法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少于2个月;如果实行数罪并罚,犯罪分子被判处1年的拘役,缓刑的考验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个月以上的范围内确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决定缓刑考验期限,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犯罪的情节,悔罪的表现以及判处的刑期,在考验期限的幅度内决定犯罪分子的考验期限。死刑缓期执行的缓期,两年。

缓刑考验期应如何计算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如果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前,犯罪分子仍然在押,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并通知有关的公安机关,待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再依法由公安机关将犯罪分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考察。什么是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如何计算?

刑法第48条后段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4日 08: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缓刑相关文章
  • 缓刑考验期限从什么之日起计算,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缓刑考验期限是从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的确定之日起开始计算的。不同刑罚的缓刑考验期都是不同的,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不能少于两个月;缓刑的考验期限是指对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进行考察的一定期间。一、缓刑考验期限从什么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限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二、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是多久
    2023-06-05
    370人看过
  • 缓刑的考察机关,缓刑考验期满如何处理
    一、缓刑的考察机关:对缓刑犯的考察,应由公安机关进行,缓刑犯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公安机关作为考察工作的组织者,不仅应将缓刑犯列为重点人口依法进行管理,并确定考察单位和考察措施,还应负责领导和监督各单位和基层组织对缓刑犯的考察工作,并给予方针政策上的指导。配合考察的单位和基层组织除应建立相应的考察机构、指定专职人员外,还应认真地做好具体的、适当的帮教计划,定期或不定期对缓刑犯进行帮教工作,与他们谈心、交流、关心和督促其自觉改造,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缓刑考察情况。二、缓刑考验期满的处理。对犯罪分子适用缓刑是想通过对其判处刑罚但不予关押而达到改造罪犯的目的。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再犯新罪也没有违反缓刑人员必须遵守的规定的行为,就说明这种目的已达到,那么,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没有必要再执行了。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说明他没有真诚悔改,适用缓刑达不到改造的目的,那么
    2023-03-01
    170人看过
  • 死缓考验期计算方法研究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或者抗诉后,经二审维持原判的,则应从二审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需要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进行考察,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如果一审宣判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仍在押的,可先作出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改为监视居住或者取保候审,待判决生效后再依法交付考察。1、缓刑考验期的长短以原判刑期长短为依据,可以和原判刑期时间相等;也可以适当长于原判刑期,但有封顶,最长不超过原判刑期一倍;2、缓刑考验期也不能短于原判刑期,这样不利于充分发挥缓刑的作用;3、缓刑考验期,说明对判缓刑的犯罪分子并非免除刑事处罚,是否不执行刑事处罚,取决于犯罪分子在考验期的表现,如果表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执行原判决的规定,撤销缓刑,执行刑罚;4、缓刑考验期间的时间起算从判决生效之日起计算,由于缓刑是有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
    2023-07-02
    151人看过
  • 如何计算假释的考验期限?
    假释的考验期限计算方式: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为原判刑罚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即宣告假释时原判刑罚的剩余时期。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其假释的考验期限为10年。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假释考验期限从什么计算假释考验期限从假释之日起计算。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十年。对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假释考验期限分为以下两类:一是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也就是说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假释考验期限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罚期限或者剩余刑罚的期限。二是无期徒刑的考验期限为十年,即不论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刑罚多少年,其假释考验期限都应从人民法院裁定其假释之日起计算,一律为十年。法律依据:《刑法
    2023-08-08
    343人看过
  • 死刑缓刑考验期内怎么办缓刑考验期满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的处理依据《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一)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不得少于两个月。(二)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不能少于一年。判死刑缓刑考验期怎么算在改造罪犯的刑事司法实践活动中,有的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虽然没有故意犯罪,但也没有明显的悔改表现,应当如何处理有的人提出,对这样的罪犯可以延长其死缓的考验期限,视其在延长的死缓考验期限内的表现,再作处理。我们认为,这种意见的提出缺乏法律依据如果死缓的考验期限能够任意延长的话,那么本法所规定的二年期满就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了。对
    2023-07-24
    303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是多久,缓刑如何考察,怎么撤销
    一、缓刑考验期是多久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二个月。根据第42条的规定,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能超过1年。即使犯罪分子被判处一个月的拘役,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也不能少于2个月;如果实行数罪并罚,犯罪分子被判处1年的拘役,缓刑的考验期限最高也只能在1年以下、2个月以上的范围内确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5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1年。决定缓刑考验期限,应当根据犯罪分子犯罪的情节,悔罪的表现以及判处的刑期,在考验期限的幅度内决定犯罪分子的考验期限。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
    2023-06-14
    357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的长度如何确定?
    根据缓刑考试期限的规定,拘役缓刑的考试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试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一年。缓刑考试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判决前被拘留的期限不计入缓刑考试期限。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拘留在拘留所的时间可以抵消刑期。缓刑考试期限:拘役缓刑的考试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不少于两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试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一年。缓刑考试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判决前被拘留的期限不计入缓刑考试期限。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拘留在拘留所的时间可以抵消刑期。 拘 役 缓 刑 和 有 期 徒 刑 缓 刑 的 考 试 期 限 分 别 是 多 少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缓刑考试期限的计算需要注意原判刑期、缓刑期限和考验
    2023-09-15
    223人看过
  • 无期徒刑的罪犯如何计算假释考验期
    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释。一、无期徒刑的减刑条件减刑,是针对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而言,因此,减刑只适用于:1、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犯罪分子。也就是说,减刑的对象只有被判处刑种的限制,而没有犯罪性质和被判刑期的长短的限制;2、在刑罚执行期间,正在执行刑罚的犯罪分子,符合法定的减刑情节,如果没有被判处刑罚或者刑罚已执行完毕,减刑就不存在意义。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前提条件的犯罪分子,才能适用减刑。减刑,分相对减刑和绝对减刑两种情形。相对减刑,也叫
    2023-02-20
    273人看过
  • 考验期与缓刑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缓刑的考验期限如下:1、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最短的刑期要大于两个月。2、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最长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最短的要大于一年。缓刑考验期故意犯罪还能缓刑吗?实践中,对缓刑考验期间内犯新罪的被告人能否再次适用缓刑争执不下。一种意见认为,在考验期间内再犯新罪是被告人违反应遵守的规定中最严重的形式,数罪并罚后应一律不得适用缓刑。另一种意见认为。此种情况既然法律没有禁止性规定,即属于法官自由裁量权范围,只要符合缓刑条件即可。笔者认为,对未成年人犯罪和后罪为过失犯罪的,如果符合条件可以适用缓刑,对缓刑考验期间故意犯罪的不能再次适用缓刑。第一,从缓刑制度的沿革来看。1997年刑法对缓刑的规定作了重要的修改补充:一是增加了缓刑考验期内应当遵守的规定;二是使缓刑犯考察要求更符合实际;同时将撤销缓刑的条件进一步具体化。刑法修正案(八)
    2023-07-19
    250人看过
  • 缓刑就是缓刑考验期吗
    缓刑,是对已经构成犯罪,应当受刑罚处罚的犯罪分子宣告定罪,但暂不执行相应的刑罚,而是在考验期内依法对其进行社区矫正,如果在考验期内能做到遵守法律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以及未经批准不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迁居等,则在考验期过后不再执行原来判处的刑罚。一、醉驾缓刑期间可以去外地么一般情况下是可以的。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规定定期向执行缓刑的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二、缓刑期间怎么申请出境缓刑,全称暂缓
    2023-04-11
    92人看过
  • 死缓的条件具体包含哪些,死缓的考验期如何计算
    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死缓的考验期如何计算死缓有一定的考验期。死缓考验期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即判决或者核准死缓的判决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此外,如果死缓满足上述条件后被减为有期徒刑,则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缓考验期满之日起计算。
    2023-06-11
    96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满后如何进行评估?
    缓刑期满的处理: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没有必要再执行了。如果缓刑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说明他没有真诚悔改,适用缓刑达不到改造的目的,那么,不论其犯的新罪是何种,是重罪还是轻罪,都应撤销缓刑,在对其前罪后罪实行并罚的基础上,将其关押执行。缓刑考验期满怎么办1、考验期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没有重新犯罪或者被发现漏罪,则原判的刑罚不再执行,相关机关予以公开宣告。2、考验期限内,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3、在考验期限内,如果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六条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
    2023-08-03
    482人看过
  • 累犯从缓刑考验期满之后进行计算吗?
    累犯不是从缓刑考验期满之后进行计算的;而是从原判刑执行完毕之后的五年之内犯罪才能构成累犯,缓刑期满是不会再执行原判刑,也不会按累犯来进行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2023-04-10
    74人看过
  • 缓刑考验期最长几年缓刑考验期是多少年
    缓刑成为暂缓量刑,也超过缓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构成犯罪,因刑罚处罚的行为人进行宣告定罪,不再量刑,有特定的检查机构在一定的检查期限内对犯罪分子进行检查,并根据犯罪分子在检查期限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的刑罚制度。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有期徒刑不得少于两个月的缓刑考验期限为七行以上五年以下,但不得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缓刑考验期最多有几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必须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所居住的市、
    2023-08-18
    356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量刑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缓刑
    词条

    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更多>

    #缓刑
    相关咨询
    • 哪些叫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如何计算呢?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3-28
      缓刑考验期限,应当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所谓判决确定之日,即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它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没有提出上诉、抗诉的一审判决的法定上诉、抗诉期满的第2天;另一种是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确定之日。判决前先行羁押的日期不予折抵缓刑考验期限。因为羁押期限能折抵刑期,而缓刑考验却不是刑期。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一审宣判后,已无须再予关押。
    • 缓刑考验期如何计算,缓刑考验期内又犯罪是累犯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0-08
      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算累犯。根据刑法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除外。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危害国家安全罪的,都以累犯论处。累犯的成立以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犯罪人,并没有刑罚执行完毕
    • 如何计算的考验期限,缓刑期间应注意什么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0
      缓刑考验期限,自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如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务院相关监管规定,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撤销缓刑。
    • 什么是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怎么计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7
      一、什么是缓刑考验期缓刑考验期,是指法律规定的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社会上对其进行考察的期限。法律规定的缓刑考验期有两种:第一是被判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得少于两个月;第二是被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二、缓刑考验期怎么计算我国《刑法》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判决确定之日是指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如果提出上诉
    • 缓刑考验期是累犯吗缓刑考验期是怎么计算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08
      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算。根据第65条第1款规定:被判处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除外。第66条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赫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的,都以累犯论处。累犯的成立以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缓刑考验期内的犯罪人,并没有刑罚执行完毕,所以缓刑考验期内再犯新罪不构成累犯。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