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 才工伤仲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8 11:43:16 255 人看过

以下情形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

一、常见的劳动纠纷有哪些类型?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二、劳动争议处理范围是什么?

劳动争议处理范围是: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其他。

三、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0: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委员会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下的仲裁裁决可以撤销
    撤销仲裁庭所作出的仲裁决定的条件如下: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等情形。一、劳动仲裁怎样申请申请劳动仲裁程序具体如下:1、申请和受理;2、仲裁庭的组成,仲裁机构仲裁案件,不是仲裁委员会直接仲裁,而是通过一定的组织实现的,这个组织称为仲裁庭;3、开庭和裁决。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仲裁应当根据事实,符合法律规定,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二、劳动仲裁的有效期是几年劳动仲裁未作出撤销的,一直有效。
    2023-03-23
    452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申请仲裁,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一方当事人提出仲裁申请,仲裁机构不予受理: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受理案件的前提和根据,仲裁实行协议管辖,仲裁机构对案件管辖权的取得,完全基于当事人双方的授权,只有订有仲裁协议的仲裁申请,仲裁机构才能受理,否则仲裁机构无权受理。二、仲裁协议无效的。包括:(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仲裁协议。民事行为能力是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所具备的资格。签订仲裁协议是重要的民事法律行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订立仲裁协议,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无效。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订立仲裁协议,不具备签约主体资格的仲裁协议无效。(二)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仲裁范围的仲裁协议。《仲裁法》规定的仲裁范围为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间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当事人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该范围,仲裁机构
    2023-06-06
    418人看过
  • 法院什么情况下才能发裁定书
    法院发裁定书得情况如下:1、不予受理;2、对管辖权有异议的;3、驳回起诉;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5、准许或者不准许撤诉;6、中止或者终结诉讼;7、补正判决书中的笔误;8、中止或者终结执行;9、不予执行仲裁裁决;10、不予执行公证机关的债权文书。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裁定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可以在诉讼过程中的任何阶段作出,但是判决根据的法律是实体法。裁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是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裁定中只有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和驳回起诉的裁定,可以上诉,其他的裁定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判决全部都可以上诉。行政诉讼中,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刑事诉讼中,裁定的上诉期限为5日,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裁定适用于下列范围
    2023-08-09
    456人看过
  • 仲裁员在什么情况下承担责任
    仲裁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影响公正裁判的,且没有回避;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一、可以撤销裁决的情形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二、劳动仲裁的有效期是几年劳动仲裁未作出撤销的,一直有效。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违反法定程;适用法律、法规确
    2023-03-27
    54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应组成特别仲裁庭
    根据《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职工一方在三十人以上的集体劳动争议,应当组成特别仲裁庭。特别仲裁庭由三名以上仲裁员单数组成。县级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可以将集体劳动争议报请市(地、州、盟)仲裁委员会处理。一、仲裁庭对集体劳动争议应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进行处理,开庭场所可设在发生争议的企业或其他便于及时办案的地方。二、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集体劳动争议申诉书之日起三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在作出受理决定的同时,组成特别仲裁庭,用通知书或布告形式通知当事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三、仲裁庭处理集体劳动争议应先行调解,或者促成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召开协商会议,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调解达成协议的,调解书自送达或布告公布之日起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或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及时裁决。四、仲裁庭作出裁决后,应制作裁决书送达当事人,或用“布告”形式公布。五
    2023-06-14
    81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仲裁员会回避对方
    下列仲裁员要回避:是案件当事人或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与案件有利害关系;与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对承办的案件先提供过咨询的;现任当事人法律顾问或代理人或曾任法律顾问离任后不满2年的;与当事人或其代理人在同一单位工作且离开后不满2年的;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代理人;担任过本案或与本案有关联案件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理的事项。论律师仲裁员身份重合上的律师不正当竞争和职业回避我国《仲裁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在实践中各仲裁委员会中的仲裁员就往往由律师担任,这就出现了律师身份和仲裁员身份的交叉和重合,这也并非我国所特有,无论是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既是律师又是仲裁员的现象不仅在法律上被广泛的
    2023-07-06
    31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根据《仲裁法》规定下列四种情况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第一,当事人约定由一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并且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的;第二,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庭,在各自选定一名仲裁员后,再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第三,当事人约定由三名仲裁员组庭,各自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一名仲裁员,再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第三名仲裁员;第四,当事人没有在仲裁规则规定期限内约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或选定仲裁员的,由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仲裁员。
    2023-06-06
    382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什么情况下中断?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因此,仲裁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三种情形:1、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如劳动者向用人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或者经济补偿。2、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如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或者工会反映用人单位违法要求加班,请求保护休息权利;也可以是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3、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如劳动者向单位讨要被拖欠的工资,用人单位答应支付。这里需要注意,认定时效是否中断,需要由请求确认仲裁时效中断的一方当事人提供有上述三种情形之一的证据。因此,需要当事人有证据意识,注意保留和收集证据。
    2023-06-18
    332人看过
  • 一般情况下,仲裁需要多久才能有结果?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国际经济贸易仲裁,作出裁决的期限为仲裁庭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打劳动仲裁多久能出结果?劳动仲裁有受理期限和审理期限。受理期限为5天,审理期限为45天-60天。因此,劳动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后,一般情况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50天之内可以作出仲裁裁决;如果案情复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在65天之内作出仲裁裁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第四十六条作出裁决的期限(一)仲裁庭应在组庭后6个月内作出裁决书。(二)经仲裁庭请求,仲裁委员会秘书长认为确有正当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长该期限。(三)程序中止的期间不计入上述第(一)款规定的裁决期限。
    2023-07-07
    14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视为没约定仲裁机构
    根据《仲裁法司法解释》第四条,仲裁协议仅约定纠纷适用的仲裁规则的,视为未约定仲裁机构,但当事人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能够确定仲裁机构的除外。一、请问租房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可以申请仲裁解决,但是前提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仲裁条款或者制定了有效的仲裁协议,否则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根据《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第二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有仲裁协议;(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二、成都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哪里有建筑工程纠纷有下列处理方式:一、和解。争议方通过磋商对工程造价有争议的部分进行沟通,相互谅解,达成共识,这样既能解决争议,防止损失扩大,又有利于双方的友好合作。二、协调,争议方在造价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对造价争议中涉及的定额套用、
    2023-04-05
    365人看过
  • 仲裁庭在什么情况下会裁决先予执行?
    仲裁庭在下列情况下会裁决先予执行:申请人提起仲裁去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且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的。一、劳动仲裁撤诉应该有哪些流程直接通过劳动仲裁部门申请撤诉,撤诉。申请撤诉的申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必须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仲裁庭申请撤诉;2、申请撤诉必须由申诉人提出;3、撤诉的目的必须合理。申请撤诉的申请不一定得到批准。仲裁庭还应审查申请。如果申请是因为规避法律,另一方的胁迫或撤诉的结果会损害国家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撤诉是不可能的;仲裁庭作出裁决前必须提出撤诉。仲裁庭对劳动争议作出裁决的,对双方不稳定的劳动关系作出决定和结论,重新确定劳动权利义务关系,当事人不能再申请诉讼。二、先予执行应具备哪些条件现予执行应具备的条件有: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
    2023-06-22
    217人看过
  • 劳动仲裁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证人
    证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对于劳动仲裁的裁决是非常重要的,职工提交了劳动争议仲裁后,提供的证据中是可以有证人证言。那么劳动争议案件需要几个证人呢?对于劳动争议案件需要几个证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但是,有关劳动争议案件中的证人证言证据,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需要注意:1、证人应当到庭作证。证言属于证据种类的一种,但当事人仅仅提供书面的证人证言是不够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提供证言的证人需要出庭作证并接受双方当事人以及仲裁庭和法庭的质询,特殊情况下无法出庭作证的情形除外。2、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内申请。经劳动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批准后,证人可以在开庭当日前往仲裁庭或法庭并根据仲裁员和法官的指示在规定时间内出庭作证、接受质询。一、民事案件的证人证言证人证言是重要的诉讼证据种类之一,在诉讼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地位,也是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其中证据形式之一。证人证言是证人向法院或者
    2023-03-11
    80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可以裁定对仲裁裁决不予执行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第237条和第274条的规定,被申请执行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可以裁定不予执行。第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也就是说,仲裁以合同当事人的协议为前提。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事后也无书面的仲裁协议,仲裁就没有根据,仲裁机构即使作出裁决,人民院也不予执行。第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仲裁机构应当依照仲裁规的规定和当事人仲裁协议的约定进行仲裁,其裁决才能有效。仲裁机构的裁决事项如果超出了当事人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的事项不属于仲裁机构受案范围的,属于超越职权的行为。因此,即使仲裁机构作了裁决,院也不能执行。第三,仲裁组织和仲裁程序是仲裁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保证,应当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如果仲裁员与本案有关联,依应当回避而未回避,或者对当事人未经过合通
    2023-06-13
    287人看过
  • 工伤什么情况下叫骗保
    属于工伤骗保的情形有:1、通过出具伪造、虚假疾病诊断证明、检查(化验)报告、病历、处方、医疗费票据等方式,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工伤保险基金;2、通过虚假住院、挂床住院、诱导住院、过度检查、过度治疗、过度用药、无指征检查(治疗)、虚假诊断等方式骗取工伤保险基金;3、通过超范围开展康复治疗活动、未经许可开展康复治疗活动、无执业资质开展康复治疗活动等方式骗取工伤保险基金;4、通过乱收费、多收费、串换药品、串换检查(诊疗)项目、搭车收费、搭车检查等方式骗取工伤保险基金;5、通过出具虚假《交通事故认定书》、虚构劳动关系或提供虚假证明等,骗取或协助他人骗取工伤保险基金;6、其他欺诈骗取或协助他人欺诈骗取工伤保险基金的行为。工伤什么情况下可索赔工伤可索赔的情况,具体如下:1、在工作时间和地点内,因工受伤;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地点内,因为预备和收尾工作受伤;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内,因工受到暴力等意外伤
    2023-08-13
    343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委员会是自律性社会公益组织,是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经省司法厅登记,挂靠于政府法制局。经费主要靠国家财政拨款,又通过自己的办案活动取得一定的收入。仲裁会可以为被聘用的没享受退休待遇的工作人员缴纳三金。... 更多>

    #仲裁委员会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职工在什么情况下才视同工伤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4-12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五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
    • 什么情况下劳动仲裁单位才没权起诉?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
    • 什么情况下才算工伤,这种情况的工伤认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1-12-21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准备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的伤害;职业病;其他。
    • 仲裁裁决什么情况下不予执行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1
      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有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 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 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4、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5、对方当事人向仲裁机构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
    • 仲裁委员会仲裁一般什么情况下开庭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4-14
      仲裁开庭的现场与法庭开庭相类似,具体由仲裁法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一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实行仲裁庭制。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二条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