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事故要负刑事责任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4:23:07 417 人看过

工程质量事故要刑事责任吗

1、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2、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节录)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不得任意压缩合理工期。

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建设工程质量。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3日 05: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监理相关文章
  • 事故责任分类工程质量分为哪些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等。(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地震、台风、暴雨、雷电、洪水等对工程造成破坏甚至倒塌。这类事故虽然不是人为责任直接造成,但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往往与人们是否在事前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有关,相关责任人员也可能负有一定责任。一、工程质量事故法律责任是什么?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改正,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可以处以罚款。发包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将建筑
    2023-02-19
    219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监理责任如何承担
    一、工程质量问题监理责任工程监理责任的范围主要应涵盖两个方面:其一必须是涉及工程本身,现场管理有别于工程管理,前者为承包商责任范围,后者为监理责任区间,凡与工程本身无关的责任事故,若追究监理企业或者监理人员的责任是没有依据的。比如临时建筑、临时用电、搭设脚手架、各种建筑材料的装卸、现场运输设备运行等,因并不构成工程本身,因而即使发生责任事故,也不应追究监理企业或者监理人员的责任。其二必须涉及工程质量,因为业主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工程监理企业作为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其权力、责任和义务是受业主委托而派生的,任何监理企业不可能超出业主委托职责外而产生新的权力和义务。所以,监理企业不仅要对工程质量事故承担相应责任,而且还必须对因工程质量事故引发的包括安全事故在内的其他事故承担责任。根据《建筑法》、《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有:1、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
    2023-03-30
    444人看过
  •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如何判定呢
    (一)凡出现下列问题之一者为质量问题1、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万元以下的;2、不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但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问题。(二)凡存在下列条件之二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一万元(含一万元)以上,不足五万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性质量缺陷的。(三)凡出现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五万元(含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二人以下重伤的。一、工程质量的行政责任有哪些工程质量管理主体违反工程质量管理法律法规规定应承担的行政法律责任。主要形式有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等,具体情形如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施工单位不按照工程设计图纸或者施工技术标准施工的行为的;勘察单位
    2023-02-25
    430人看过
  • 农民工需要对工程质量负责吗
    一、农民工需要对工程质量负责吗根据法律的相关的规定,工程质量出现问题,与农民工无关,主要是追究管理者的责任。责任的大小,要看工程质量产生的原因是材料原因,施工原因,设计原因,地勘原因还是由管理原因引起的,由谁引起的谁负主要责任,但是合同规定,无论是谁的原因都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产生质量原因方支付。二、工程质量包含那些方面工程质量:是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环保、美观等特性的综合性要求,反应建筑工程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性能以及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工程质量标准:是指工程施工、检验和评定质量的技术依据;工程完成:就是指施工单位完成了约定的各项内容;竣工验收:是指工程完工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报告,然后,勘察、设计、建立单位出具合格证明,再由建设单位组织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及专家进行的验收。三、施工方案造成质量缺陷责
    2023-06-16
    197人看过
  • 限定刑事责任人病发时要负刑事责任吗
    答案是需要看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情况下是不需要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有哪些法律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社会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是指刑法中规定具有承担刑事责任的能力,但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主体。刑法规定的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包括四种情况:1、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包括14周岁以下的,14以下是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2、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也属于完全不负刑事责任阶段)3、盲人4、又聋又哑的人什么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需要具备一定的条件,主要有以下两方面:1、必须达到法定的刑事责任
    2023-04-26
    421人看过
  • 工地质量事故三方责任划分
    一、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划分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等。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地震、台风、暴雨、雷电、洪水等对工程造成破坏甚至倒塌。这类事故虽然不是人为责任直接造成,但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往往与人们是否在事前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有关,相关责任人员也可能负有一定责任。二、工程质量事故具体责任者1、建设单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监理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设单位应依法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
    2023-03-17
    145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判刑大概要多久
    工程质量事故判刑分情况而定。事故造成死亡一人以上或重伤三人以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十万元以上或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伪造金融票证罪的判刑标准是怎样的伪造金融票证罪的判刑标准如下:1、伪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2、伪造金融票证,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3、伪造金融票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以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是指个人伪造金融票证,面额在两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份以上的;单位伪造金融票证,面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数量在十份以上的和造成其他严
    2023-06-29
    203人看过
  • 违法分包人对工程质量负责任吗
    承包人违法分包工程的,承包人和分包单位就工程质量对建设单位负责,而分包单位就工程质量向承包人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一、违法分包的法律后果有哪些1、承包人转包项目或将中标项目的部分主体、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的,或者分包人再次分包的,转让、分包无效,处转让、分包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勘察、设计、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监
    2023-04-04
    407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谁负责?工程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是什么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建设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第三十六条规定监理单位代为监督施工质量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督责任。究其原因,是施工单位是实施的主体,施工质量是做出来的,不管是好是坏,都是查不出来的,因此,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负责;监理是监控的主体,对施工过程有一定的控制权,对工程质量承担应有的监督责任;施工单位的质量责任主要体现在行为的合法性上。只要行为合法,施工单位对施工质量问题不负责任。工程质量负责人的职责是什么。负责工程质量人员的工作指导、检查和考核。负责监督制定质量计划管理办法、工程质量检验管理办法、不合格品控制管理规定、纠正措施管理办法、预防措施管理办法。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监督、督促项目法人对创优工程质量标准进行控制,指导、收集、整理创优工程应用质量。项目各关键节点负责自检。7。参加质量监督站的验收。负责对各劳务分包的施工质量进行评价。9。
    2023-05-02
    362人看过
  • 追究刑事责任还负民事责任吗
    追究了刑事责任,有民事责任的,还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和解后还会追究刑事责任吗刑事和解后还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和解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刑事和解,又称加害人与被害人的和解,或加害人与被害人的调解,指在犯罪发生后,通过调解人的帮助,加害人和被害人直接接触和交谈,正视犯罪给被害人带来的伤害,然后双方达成赔偿协议,最终解决刑
    2023-08-02
    126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项目经理承担什么责任
    工程质量出现事故,项目经理承担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等责任。根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发生本办法第六条所列情形之一的,对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按以下方式进行责任追究:(一)项目经理为相关注册执业人员的,责令停止执业1年;造成重大质量事故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以内不予注册;情节特别恶劣的,终身不予注册;(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四)向社会公布曝光。工程质量事故可分为哪几类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
    2023-03-16
    266人看过
  • 工程质量问题按事故责任有哪些分类?
    工程质量事故按事故责任分类:(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由于工程负责人片面追求施工进度,放松或不按质量标准进行控制和检验,降低施工质量标准等。(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浇筑混凝土时随意加水,或振捣疏漏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等。(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例如地震、台风、暴雨、雷电、洪水等对工程造成破坏甚至倒塌。这类事故虽然不是人为责任直接造成,但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程度也往往与人们是否在事前采取了有效的预防措施有关,相关责任人员也可能负有一定责任。一、工程建筑监督站职责范围包括哪些1、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强制性标准对本市建筑工程质量实施监督管理;2、监督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各方主体的质量行为;3、对建筑工程的地基基
    2023-02-14
    485人看过
  • 出了事故全责重伤人会负刑事责任吗
    一、出了事故全责重伤人会负刑事责任吗发生交通事故致人重伤的,如果重伤三人,或者致一人重伤,有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无证驾驶等情形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五)严重超载驾驶的;(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
    2023-05-14
    445人看过
  • 工程质量事故调查组的职责
    (1)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过程、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经济损失情况。(2)查明事故的性质、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3)组织技术鉴定。(4)明确事故主要责任单位和次要责任单位,承担经济损失的划分原则。(5)提出技术处理意见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应采取的措施。(6)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7)写出事故调查报告。3、当监理工程师接到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技术处理意见后,可组织相关单位研究,并责成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并予以审核签认。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方案,一般应委托原设计单位提出,由其他单位提供的技术处理方案,应经原设计单位同意签认。技术处理方案的制订,应征求建设单位意见。4、技术处理方案核签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设计,必要时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对工程质量事故技术处理施工质量进行监理,技术处理过程中的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应进行旁站,并会同设计、建设等有关单位共同检
    2023-03-30
    476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监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专业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委托合同的规定,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工程监理单位需要具备相... 更多>

    #工程监理
    相关咨询
    • 工程质量责任事故怎么划分?
      陕西在线咨询 2023-11-20
      1、指导责任事故:指由于工程实施指导或领导失误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2、操作责任事故:指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实施操作者不按规程和标准实施操作,而造成的质量事故。 3、自然灾害事故:指由于突发的严重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质量事故。
    • 工程质量的问题发生事故,想知道工程质量刑事责任如何处理?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3-31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节录) (2000年1月30日国务院令第279号) 第二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的,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第十条建设工程发包单位不得迫使承包方以低
    • 施工单位负责承担工程质量责任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01
      建设单位需要承担工程质量责任。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行监理制度,建设单位要委托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进行质量监督,建设单位要与监理单位签订合同,确保监理单位顺利履行职责。
    • 如何追究公路工程质量事故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1-09-29
      (一)追究的原则 1、因果原则 有因果关系的才认定与追究,无因果关系的不认定与追究。 2、法定原则 法无明文规定不处罚、不定罪。 3、公开、公正原则 执法的依据、程序事先公开公布,责任与违法行为相衡相当。 4、及时原则 追究应在法定的时效内进行。 (二)工程事故责任追究的依据 现行的法律法规主要有:《行政监察法》《公务员法》《关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国务院关于特大
    • 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应该谁担责任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13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分类大概有三种,分别是指导责任事故、操作责任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 在工程建设中一切违法行为都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于不履行保修义务的一般会对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以及处罚款等,如果构成犯罪会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