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籍在母亲家,已婚妇女可分为土地补偿款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31 16:13:41 123 人看过

土地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基本生产资料,是农民生活的基本保障。户籍是按户籍人口登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未将户籍迁出户籍的,未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重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纳入社会保险制度的,应当准予征地。补偿分配权。二是征地补偿费的构成是什么?

1。土地补偿费是土地单位因征地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是当地单位因征地造成损害,向在被征地土地上种植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补偿费。三。附着物补偿费是指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等设施的附着物的所有权人因被征用土地受到损害,由当地单位向其支付的补偿费。4土地单位对因征地而产生的剩余劳动力的补偿。(3)征地补偿标准(一)征地各项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和数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能保持被安置农民原有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土地管理法删除了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总额不超过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第四,征地补偿如何管理?

现实中,虽然许多征地程序是合法的,但在征地补偿金的支付和管理上存在一些缺陷。中国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批准征地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农村集体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支付征地补偿金。支付完成后,薪酬管理成为一个难题。征地补偿如何管理?薪酬管理应分以下几类讨论:

1。土地补偿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管理,主要用于发展集体经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根据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承包人的投入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2。安置补助金

谁负责安置,谁管理、谁使用,不需要安置的发放给个人。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费,应当支付给拆除、迁移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拆除、迁移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拆除地上附着物的所有人和补偿林木、果树的所有人。

4。苗木补偿费

苗木补偿费应支付给业主。禁止侵占、挪用被征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和其他有关费用。农业承包人征用土地的土地补偿期限在10年以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村民委员会可以向土地承包人支付80%的土地补偿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4日 16: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户籍相关文章
  • 已婚妇女能否从母亲家庭获得征地补偿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已婚妇女有权要求征地经济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将收取的土地补偿费在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二是什么样的拆迁程序。拆迁人员接到征地批文后,应先到派出所、房管所复印征地范围内的常住居民以及所有房地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核对大量资料把它们放在家里。2。拆迁人应成立拆迁小组,挨家挨户走访所有被拆迁人,进行全面宣传和联系,了解被拆迁人的拆迁安置意愿。3。根据调查核实和国家、地方有关拆迁的法律法规
    2023-05-31
    156人看过
  • 已婚妇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补偿费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婚妇女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继承人在承包期内要求继续承包的,应当予以支持。在其他承包方式中,承包人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在承包期间要求继续承包的,应当予以支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对象和性质。然而,农民对土地上方的植物拥有完全所有权。由于土地征收不仅要收“地”,还要收“物”,因此土地征收补偿不仅要补偿“物”的所有者,还要补偿“物”的所有者。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收承包地的农民。
    2023-05-08
    473人看过
  • 已婚妇女是否有权分配村集体土地补偿费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婚妇女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可以获得征地补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继承人在承包期内要求继续承包的,应当予以支持。在其他承包方式中,承包人权利义务的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在承包期间要求继续承包的,应当予以支持。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费的对象和性质。然而,农民对土地上方的植物拥有完全所有权。由于土地征收不仅要收“地”,还要收“物”,因此土地征收补偿不仅要补偿“物”的所有者,还要补偿“物”的所有者。农村土地征收补偿的对象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收承包地的农民。
    2023-05-02
    400人看过
  • 离婚了,已婚妇女不给土地补偿怎么办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征地决定前具有村集体成员资格的已婚妇女可以分配征地补偿金。不赔偿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维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适用法律的解释。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查封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扣留、冻结财产和行政强制执行;(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拒不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其他行政许可决定不服的;(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确定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
    2023-05-31
    280人看过
  • 已婚妇女有权分配征地补偿金吗
    1、已婚妇女有权分配征地补偿金吗?确定征地补偿方案时,已婚妇女具有征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支持征地补偿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已婚妇女的户籍已经迁出,但尚未取得新居的土地承包权。承包期内,发包人不得收回原承包地。因此,已婚妇女仍可以参与原村征地补偿金的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农村集体土地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领取补助的,予以扶持。第二十四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协商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分配已经领取的土地补偿款。在确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时,已经加入集体经济组织的人员要求缴纳相应份额的,应当给予扶持。但已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备案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方政府规章,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土地补偿费的分配另有规定。第二十五条林地家庭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的继承人在承包期内要求继续承包的,应当予以支持。
    2023-05-31
    483人看过
  • 已婚妇女的土地权益
    我国已婚妇女的土地权益低于男子。在非农业工人中,妇女比男子低3至7个百分点。非农就业机会相对不足,衣食住行较多,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受到保护。它在保护妇女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在保护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方面,重点关注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弱势群体。已婚妇女是弱势群体之一,也是近年来土地权益诉求效率较高的群体。由于中国农村男尊女卑观念的长期影响,村民普遍认为,以“村民自治”为由,部分剥夺和完全剥夺已婚妇女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权利,已婚妇女的合法权益长期受到侵害。土地权益对已婚妇女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经济影响。随着农业女性化程度的提高,农村妇女比男子更依赖土地。在一定程度上,对相当一部分农村妇女来说,土地仍然是她们唯一的就业空间。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土地始终摆脱不了经济收入和社会保障的双重功能。如果剥夺了他们的土地权宜之计,他们的生存权几乎将被剥夺,成为农村贫困人口的一部分。二是社会影响。
    2023-05-08
    311人看过
换一批
#户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户籍
    词条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 中国户籍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农业户籍,也就是农村户口;另一种是非农户籍,也称城镇户口。... 更多>

    #户籍
    相关咨询
    • 已婚嫁,户口还在原籍,且还有地,原籍有没有分配土地补偿资格。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27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 女儿已婚还在母亲家,母亲有影响吗?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6
      这个能有什么影响谁出的钱房子就是谁的,一般是没有什么影响的,所有权都是父母的。
    • 户口不在娘家可以分到娘家土地补偿款吗?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0-17
      可以,户口在该村,就属于该村村民,当然可以与男子一样参与分配。《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二条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三十三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丧偶等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因结婚男方到女方住所落户的,男方和子女享有与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平等的权益。
    • 在农村征地补偿上,我居住地的妇女离婚后还可以分得土地补偿款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5
      根据法律规定你可以分得土地补偿款。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条的规定:“承包期内,妇女结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
    • 在娘家!和父母已经分户!没房可以补偿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外嫁女户口在娘家村,且在婚居地没有享受到城镇居民待遇或农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的,则外嫁女应未失去娘家村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可享受娘家村的成员待遇,可享受娘家村拆迁时的土地补偿方面的待遇。但是否能享受安置房待遇,要由拆迁主管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一般只有户口的空挂户、挂靠户是不给予安置房待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