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是指当事人订立的以提供土地使用权、资金作为共同投资,共用利润,共担风险合作开发房地产为基本内容的协定。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要求合同一方当事人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如双方均不具备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应当认定合同无效。但起诉前一方当事人已取得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或者依法合作成立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应认定合同有效。土地使用权性质与合作方式不同,合同性质及效力也不一样。
合伙建房有哪些方式
合作建房,是指由一方(以下简称甲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以下简称乙方)提供资金,合作建房。一般有两种方式。
1、“以物易物”,即双方以各自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具体的交换方式也有两种:
(1)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互交换,双方都取得了拥有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在这一合作过程中,甲方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乙方则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的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因而合作建房的双方都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以甲方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的“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对乙方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由于双方没有进行货币结算,因此应当按照营业税暂行条例十五条的规定分别核定双方各自的营业额。
如果合作建房的双方(或任何一方)将分得的房屋销售出去,则又发生了销售不动产行为,应对其销售收入再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2)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房屋所有权。例如,甲方将土地使用权出租给乙方若干年,乙方投资在该土地上建造建筑物并使用,租赁期满后,乙方将土地使用权连同所建的建筑物归还甲方。在这一经营过程中,乙方是以建筑物为代价换得若干年的土地使用权,甲方是以出租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建筑物。甲方发生了出租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其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征收营业税;乙方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对其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营业税。对双方分别征税时,其营业额也按营业税暂行条例十五条的规定分别核定。
2、甲方以土地使用权、乙方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具体分三种情况:
(1)房屋建成后,如果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按照营业税“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的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的规定,对甲方向合营企业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视为投资入股,对其不征营业税;只对合营企业销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对双方分得的利润不征营业税。
(2)房屋建成后,甲方如果采取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提成的方式参与分配,或提取固定利润,则不属营业税所称的投资入股不征营业税的行为,而属于甲方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合营企业的行为,那么,对甲方取得的固定利润或从销售收入按比例提取的收入按“转让无形资产”征税;对合营企业则按全部房屋的销售收入依“销售不动产”税目征收营业税。
(3)如果房屋建成后双方按一定比例分配房屋,则此种经营行为,也未构成营业税所称的以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共同承担风险的不征营业税行为。因此,首先对甲方向合营企业转让的土地,按“转让无形资产”征税,其营业额按营业税实施细则第十五条的规定核定;其次,对合营企业的房屋,在分配给甲、乙方后,如果各自销售,则再按“销售不动产”征税。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经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以协议方式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低于订立合同时当地政府按照国家规定确定的最低价的,应当认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价格条款无效。
当事人请求按照订立合同时的市场评估价格交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应予支持;受让方不同意按照市场评估价格补足,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按照过错承担责任。
第十条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合同转让划拨土地使用权,起诉前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并由受让方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土地使用权人与受让方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补偿性质的合同处理。
第十六条在下列情形下,合作开发房地产合同的当事人请求分配房地产项目利益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驳回起诉:
(一)依法需经批准的房地产建设项目未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二)房地产建设项目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擅自变更建设工程规划。
因当事人隐瞒建设工程规划变更的事实所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按照过错承担。
-
房地产企业发展趋势分析
75人看过
-
分析盗窃罪处罚的现状及其未来发展趋势
470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优先购买权的未来发展趋势
302人看过
-
土地确权的未来发展趋势
108人看过
-
公司股权分配的未来发展趋势和展望
160人看过
-
养老保险未来发展趋势及影响
414人看过
-
中国债券业未来发展趋势如何?云南在线咨询 2022-11-13国债券市场迅猛发展,债券发行规模已经跨入全球前列,中国已成为世界第三大债券市场,但与发达市场相比,未来潜力还比较大。根据当今经济形势,中国债券发行量将会继续保持增加趋势。
-
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的发展趋势?福建在线咨询 2021-10-15未经国务院知产行政部门许可,以经营为目的的从事知识产权代理业务的行为,均称为黑代理,黑代理是不受代理条例约束,不承担相关的责任的。很多不合法规的“黑代理”利用申请人不了解国家的相关规定,以营业执照或者以知识产权局备案欺骗申请人,冒充正规代理机构。 对于申请人,如果您不慎委托了“黑代理”申报知识产权业务(如专利、商标等),那么极大程度上会出现以下这些问题: 1、专利质量差而得不到保护,或权利
-
未来我国担保公司发展趋势会是如何呢?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5我国的担保行业从起步到现在经历了差不多20多年的风风雨雨,在过去的2012年,曾经发展迅猛的担保业也经历了诸多成长的烦恼,风险事件频发、业务总体规模萎缩、担保公司数量减少。但在今年,随着国家对中小企业发展的进一步支持,整个行业面临的金融形势改善,我国担保公司发展趋势将有好转的势头。
-
定基百分比趋势分析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31定基百分比趋势分析法是这样实施的,首先要选取一个基期,基期指数定为100,然后把其他各年度财务报表上的数字与基期数值相比,并用指数表示由此编制出定基百分比的财务报表。使用此法,可分析财务报表各项目的变化趋势。定基百分比趋势分析法的计算公式如下:计算期数值计算期指数=×100%基期数值
-
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发展趋势如何?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081、权利人有权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2、流转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方式有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3、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时必须遵循法律规定,特别是有关限制性规定。其中,第三个层次涉及的规定不仅有物权法,还有土地管理法、城市、以及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等其他法律、法规巾的有关规定。在本条的贯彻和执行中要注意吸取已有规定在贯彻实施中的成果和经验,使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更为有序,实现地尽其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