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债务约定不能对抗第三人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3 19:01:15 256 人看过

问:我朋友张某没离婚前,向我借了5万元,后来他们离婚,张某到外地做生意找不到,我找张某前妻讨款,其前妻说,法院离婚调解书已确定这笔款由张某偿还。请问我该如何讨要这笔债务,是不是只能向张某要?

答:对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应由夫妻共同偿还。张某离婚时在法院以调解书的形式确定该债务由张某偿还,是张某夫妻之间的内部约定,法院调解书也只是确定该内部约定有效,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即对外。张某夫妻俩对这5万元都具有偿还义务,你作为债权人,可以向张某要这笔钱,也可以向张某前妻要这笔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8: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债务相关文章
  • 金钱债权不得对抗第三人吗
    金钱债权不得对抗第三人,也不能够对抗物权,债权不能对抗物权规定是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因为物权是对世权,绝对权。而债权是对人权,相对权。即享有物权者,其余所有人均有对物的不作为义务,不得侵犯物权。而债权只对只对债务人发生效力,对其余人不发生效力。因此,物权优先于债权。物权具有优先于债权的效力,这是一般的原则,但也有例外的情况。例如,不动产租赁在各国民法立法例上均属于债权,但大多都规定承租使用权优先于租赁物受让人的所有权及在租赁物上后设定的他物权。一、合同债权转让需满足哪些条件1、须存在有效的债权2、被让与的债权须具有可让与性3、让与人与受让人须就债权的转让达成协议,并且不得违反法律的有关规定4、债权的让与须通知债务人须存在有效的债权有效债权的存在,是债权让与的根本前提。以不存在或者无效的“债权”让与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让与他人,都将因标的不存在或者标的不能而导致债权让与无效,让与
    2023-04-01
    161人看过
  • 夫妻假离婚对抗第三方债权人的起诉状怎么写
    一、夫妻假离婚对抗第三方债权人的起诉状怎么写?1、文头。一般写“民事起诉书”或“民事起诉状”。2、列明诉讼主体。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有第三人的,还要列明第三人。自然人诉讼主体的,要按照“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日,职业,住址,身份证号、联系方式”的顺序写明。其中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确实不清楚的可以写个大概年龄)住址、联系方式5项是必须有的。单位诉讼主体的,要写明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住址(住所地)联系方式,最好能附有其营业执照的复印件。3、诉讼请求。诉讼请求要用序号分开,每条按照“请求依法判令XXXXX;”的格式来写。另外,现在有的法院要求诉状还要列明案由。但案由不是必须有的部分。4、事实与理由。即先说明事实(比如受到侵害),再说明要求赔偿的理由(实体法的规定)和提起诉讼(程序法的规定)的理由。实践中为了简便,有些简单的案件也可以不详细列明理由,只写“依法应承担责任”、“依法
    2023-06-18
    310人看过
  • 夫妻约定财产制对第三人利益的影响。
    夫妻在共同生活过程中,难免会与第三人发生债权债务关系。为了维护交易的安全,防止婚姻当事人利用夫妻约定财产制规避法律和损害第三人的合法利益,本条法律特别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约定方式,只能采用书面形式。这一法律规定的原因在于,夫妻财产制的约定不仅涉及到夫妻双方的重大财产利益和婚姻家庭生活的物质保障,而且还影响到第三人的财产利益,所以,法律要求夫妻约定财产制的约定方式采用书面形式,以利于准确地表达夫妻双方关于约定财产制的真实意思表尔,防止发生财产纠纷,有效地保护第三人的合法债权。依据本条规定,约定的内容包括两个方面:(1)夫妻可以约定,一方或双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2)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或者归各自所有
    2023-03-18
    243人看过
  • 夫妻协议什么情况下对抗善意第三人
    夫妻协议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因为《民法典》规定夫妻对婚内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一、民法典夫妻如何约定婚前财产可采取书面的形式。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
    2023-03-12
    370人看过
  • 起诉离婚时对债务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即使夫妻的离婚协议对债务进行了约定,但该份协议只能在夫妻之间产生效力,并不能对抗第三人。如果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但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话,该笔债务需要由夫妻共同承担,向债权人承担责任后,夫妻之间可以进行追偿。一、夫妻个人债务如何认定与处理夫妻个人债务一般是指男女一方在婚前所欠的债务,婚后与共同生活无关的、为满足个人欲望而挥霍享受所负的债务。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个人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扶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4)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对于
    2023-04-10
    208人看过
  • 房屋不过户能否对抗第三人
    老人(五十几岁)有两个儿子,大儿子换了工作,把房子卖给了老人,一年多后,老人把房钱全部给了大儿子,大儿子也写了收到房款多少的收条,收条上也请了老人的两个朋友签名做证,但没有去公证,老人怕过户交税,更没产权过户,产权证上还是大儿子的名字。老人希望这收条能证明自己是房产的所有人,他在将来能对房屋的遗嘱进行决定,因为毕竟两个儿子,在老人还没有给钱的一年里,有一次,大儿子喝了酒曾说过要把老人赶出去类似的话,因为产权没有变更,如果将来大儿子不认账,说房子还是他自己的。老人手里的这张收房款的收条,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吗?如果大儿子偷走房产证还可以卖给其他人,老人能保证自己的权利吗?如果不能把那收条在拿到公证处就公正一下,能起到作用吗?一定要过户吗?北京海淀区赵志刚律师回复:如果房屋不过户是双方的协议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也就是说第三人从产权人购买房屋是有效的,已经登记就受到保护。此时老人或他的继承人只能向主
    2023-06-10
    246人看过
  • 夫妻间债务关系能否认定为一方善意第三人?
    夫妻债务协议一般不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但第三人明知该约定的除外。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如果第三人对该约定不知情,那么这个约定就只是夫妻内部的约定,对外不能对抗有债权的第三人。离婚夫妻间债务关系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应如何认定其性质,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个人债务司法解释以债务形成时所处的时间阶段作为切入点,分成结婚前所欠债务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两种情形进行规定。(一)一方婚前已经形成的债务,原则上认定为夫妻中一方的个人债务,有特殊情况的除外。作为例外情形,债权人能够证明所欠债务是为结婚所欠或者都已经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偿还。此时的举证责任分配给了主张权利的债权人。(二)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有特殊情形的除外。作为例外情形,夫妻这方面要提供
    2023-08-11
    425人看过
  • 离婚协议中债务约定能约束第三人吗
    离婚协议对债务的约定不能够对抗第三人。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一、债权债务是否应夫妻共同承担离婚后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需要夫妻共同承担,属于夫或妻一方个人债务的则只由其一方承担。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
    2023-03-10
    240人看过
  • 夫妻财产约定的法律效力和对抗第三方干涉的能力如何?
    夫妻财产约定是家庭内部对财产分割的意思表示,该约定是否可以对抗第三人,要以第三人是否知道该约定为前提,如果债权人不知道夫妻间对房产做出约定的,债权人有权要求以夫妻双方婚后所得的财产清偿债务,妻子不得以夫妻共同财产约定为由对抗债权人。夫妻夫妻财产约定对内的效力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
    2023-07-06
    373人看过
  • 夫妻财产约定对外效力涉及第三人的吗
    夫妻财产约定对外效力不涉及第三人。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婚前财产协议如何签订啊婚前财产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字盖章即可产生效力,但是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二、民法典婚前房产是否可以公证为共同
    2023-04-12
    395人看过
  • 内部约定债务分担不能对抗外部债权
    合伙期间欠下的一笔货款,拆伙时约定由其中一个合伙人负责归还,债权人多次催收无果后,将全体合伙人诉至法院要求清偿货款。4月8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对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伊明、伊金城、黄亮、陈三山应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邱志诚支付鱼苗款16600元,四被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被告系合伙关系,共同经营水产品养殖业务。2008年6月13日,原告向四被告出售鳙鱼苗,货款金额为35100元,运费1500元,合计36600元。同日,四被告付给原告2万元现金,尚欠16600元鱼苗款至今未付。经原告多次追索无果后,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四被告连带支付鱼苗款16600元。被告黄亮、陈三山辩称,购买鳙鱼苗未付清的16600元货款已经在拆伙时付给了被告伊明,并约定由伊明负责支付给原告,其他合伙人无支付的义务。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间的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双方应履行各自相应的义务,原告已将
    2023-06-09
    89人看过
  • 夫妻债务纠纷解释第三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第二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第四条本解释自2018年1月18日起施行。本解释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此前作出的相关司法解释与本解释相抵触的,以本解释为准。如果夫妻协商可以由一人承担责任的,那么是可以由一方承担,如果无法协商成功,夫妻共同债务就由双方共同承担。如果是双方的个人债务,而非共同债务,那么另一方可以不必承担债务。根
    2023-08-10
    109人看过
  • 不知情能否抗辩夫妻共同债务
    一、不知情能否抗辩夫妻共同债务是否知情并非判断夫妻共同债务的标准,如果夫妻一方债务不是用于共同生活的,就应当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二、夫妻财产可否进行约定根据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可以进行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
    2023-06-04
    424人看过
  •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对第三方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因为夫妻约定的婚内财产协议,也是合同的一种,只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婚内财产协议的无用约定:(1)财产归子女很多伴侣在作财产约定时,会考虑日后子女的抚育问题,会约定某一部分的财产归子女所有。但在实际生活中,虽然做了此类财产约定,但这些财产仍然是由父母掌控着。从法律上来看,赠与没有履行。当然,没有完成的赠与便不生效。实践中,此类无效约定屡见不鲜,当然均以无效认定而告终。(2)不动产归一方但未作产权变更将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等不动产约定为婚后共有,但实际又办理产权更名手续,同样是一种赠与未完成的行为。在最终发生争议时,同样无法得到确认。(3)谁提离婚谁无财产“谁提离婚,谁便净身出户”往往会成为婚内财产协议中的恩爱信诺,以使任何一方都打消离婚的念头,一心一意地经营好婚姻。实际上,此类约定往往会认为限制离婚自由权,而
    2023-02-22
    485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 更多>

    #夫妻债务
    相关咨询
    • 由于债务问题,想问下夫妻财产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对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6
      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二一年《婚姻法》第19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因此,在夫妻财产约定中,实行分别财产制的夫妻,对外举债时,债权人不知道其财产约定状况的,无论是否以夫妻个人名义举债,对所欠之债均以夫妻共同财产先行对第三人清偿债务,清偿后,夫妻中不负债的一方再向另一方追偿,但当第三人明知该对
    • 夫妻财产约定能抵御外债吗,财产约定能否对抗第三人?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1
      一方承担外债的,夫妻协议法律上有效。需要协议是由夫妻俩一起签字按手印,没有在胁迫前提签署,协议内容没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
    • 离婚时夫妻约定债务各自承担,这个约定可以对抗第三人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0-06
      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同财产,坚持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照顾无过错方,尊重当事人意愿,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合情合理地予以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包括: (1)一方或双方劳动所
    • 协议中约定的合伙债务能对抗第三人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5
      债权人可以请求全部合伙人清偿,也可以请求个别合伙人清偿,被请求的合伙人须清偿全部合伙债务,不得以合伙协议中约定的承担份额或不应承担债务为由而拒绝清偿。那么散伙协议对合伙债务约定能对抗第三人吗,怎么规定的?
    • 共同债务的夫妻可以对抗法律第三人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1-08
      通过公证分隔夫妻债权债务是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公证仅能证明夫妻有分割财产协议的法律事实,而不具有充分公示的作用,不能使约定获得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在实行夫妻财产约定制的婚姻里,夫或妻一方对第三人负有个人债务时,相关约定的对外效力,只有当第三人知道该约定时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