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法未规定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但《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中规定了该条件,即鉴定程序违法;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资质;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以及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等条件。
《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回避的条件是什么?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是当事人近亲属的。
(2)本人或者他的近亲属和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主要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或者他们的近亲属与本案处理结果存在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因而也可能影响案件客观公正地审理.所以他们应当回避,不再参与案件的处理。
(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由于他们在案件中曾有过这样的身份,执行过或履行过一定的任务或义务,因而可能对整个案件或案件的某个事实已形成自己的看法。如果他们再以办案人员的身份处理该案件,就有可能会影响案件事实的正确认定和公正处理,因而也应当回避。
(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会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所谓其他关系,是指近亲属关系和利害关系以外的某种关系,诸如交往密切的上下级关系、同学关系、朋友关系等等。另外,按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进行。”因此,曾是原合议庭成员的,在案件重新审理时,也应自行回避。
(5)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或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也必须回避。如有上述情形,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在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都可提出申请回避。如遇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还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在我们国家法院审理案件的时候,它是存在着回避制度的,这是主要是为了保证诉讼活动公平的来进行,而我们国家现在刑事诉讼法当中所规定的回避的条件,包括接受当事人及其委托人的请客送礼等情况。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五十五条
经审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应当重新鉴定: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四)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
(五)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重新鉴定,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经审查,不符合上述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不准予重新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三日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
刑事诉讼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153人看过
-
刑事诉讼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173人看过
-
刑事诉讼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
444人看过
-
申请民事诉讼重新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460人看过
-
申请民事诉讼重新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299人看过
-
刑事诉讼重新鉴定需要什么条件
488人看过
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调整的对象是公、检、法机关在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揭露、证实、惩罚犯罪的活动。它的内容主要包括刑事诉讼的任务、基本原则与制度,公、检、法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职权和相... 更多>
-
刑事诉讼法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是什么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15刑事诉讼法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如下: (一)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 (四)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 (五)检材虚假或者被损坏的; (六)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四十六条
-
刑事诉讼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是什么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3申请重新鉴定刑事案件的条件如下: 1、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 2、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3、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以及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 4、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
刑事诉讼法重新鉴定的条件贵州在线咨询 2022-03-11如果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疑义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一百四十五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
刑事诉讼重新鉴定定罪的条件是什么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1申请重新鉴定刑事案件的条件如下: 1、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的; 2、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3、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或者违反回避规定的以及鉴定意见依据明显不足的; 4、其他应当重新鉴定的情形。
-
刑事案件申请重新鉴定的条件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13如果对鉴定结论有疑义的,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为了查明案情,需要解决案件中某些专门性问题的时候,应当指派、聘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鉴定。第一百四十五条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一百四十六条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意见告知犯罪嫌疑人、被害人。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害人提出申请,可以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