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情况可以获得刑事赔偿:
1、在刑事诉讼中,司法机关错误拘留、错误逮捕、无罪错判的;
2、侦查过程中,侦查机关采取刑讯逼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殴打或者以其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的;
3、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造成财产损害的。
一、国家赔偿的范围是什么
国家赔偿有行政赔偿、刑事赔偿与民事、行政诉讼赔偿。行政赔偿的范围有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违反国家规定没收财产、摊派费用的等。刑事赔偿的范围有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等。民事、行政诉讼的赔偿范围有在民事、行政诉讼过程中采取保全措施,给当事人造成损害赔偿的等。
二、无罪没羁押可以赔偿吗?
无罪没羁押是否可以赔偿,根据具体情况决定,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受害人可以获得赔偿。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三条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三)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四)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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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国家行政赔偿,哪些情况可以获得行政行政赔偿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23答: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取得国家行政赔偿的权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条、第四条之规定,公民人身权受到侵害可以获得国家行政赔偿的有:(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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