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分配协议书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6 09:12:45 192 人看过

农村宅基地分家协议书的内容是:甲乙经协商,同意将XXX处宅基地做如下协议:XXX处宅基地使用权分割为XX份,由XXX、XXX分别使用并向村委会办理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以及土地使用证书;各方在各自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等地上建筑物分别属于各方所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分别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宅基地确权按户口本吗,如何进行确权

宅基地申请,是一户为单位,遵循一户一宅政策,确权也是同样,是以农户家庭为单位,目前基本按照户口本进行,由户主或家庭代表申请确权。

农村宅基地确权登记发证流程: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二、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是否有所有权

有房产证的小产权房没有所有权。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相关费用。产权证书不是由国家住房管理部门颁发的,而是由乡镇政府或村政府颁发的,因此也称为乡镇产权房。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所有,村民只享有宅基地使用权。农民向城市居民出售房屋的销售行为不受法律认可和保护,即不能办理土地使用证、房产证、契税证等法律手续。

三、宅基地如何确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宅基地确权的需要颁发土地证,其手续如下:

1、申报

凡是拥有宅基地的土地使用权人,须领取由土地部门统一印发的《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申报登记表》,以户为单元,每宗宅基地填写一份。村民使用的宅基地,必须提交由经济社、村委会二级经济组织及镇政府出具的土地权属来源证明。然后由调查组负责收集申报材料上交土地管理部门对权属进行审核。

2、权属调查

国土部门根据土地使用权人的申请,对宅基地范围、界线、界址、权属性质、用途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记录并经相邻各方认定,填写宅基地地籍调查表,绘制宗地草图,为地籍测量作准备。在宅基地调查过程中,本宗地使用者和相邻地使用者应按通知规定时间内到场共同指界,对双方共同确认的用地界线和界址点进行签名、盖章,如不能参加指界的,应书面委托代理人出面指界。

3、审核与公告

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对认为符合登记要求的宗地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土地使用者的名称、地址、准予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面积、坐落、四至范围等。

4、审批

公告期满,土地权利者及其他土地权益有关者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未提出异议的,在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审批表上签署同意登记发证的意见,由市(县)人民政府领导签章,并加盖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登记专用章。

5、登记注册

根据农村宅基地登记审批表结果,以宗地(宅基地)为单位逐项填写土地(宅基地)登记卡、土地(宅基地)归户卡及土地证书,并由登记人员和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主管领导分别在两卡上签字。

6、颁发土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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