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就够承担主要的举证责任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1 08:32:23 181 人看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由此,在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医疗机构就上述两项侵权构成要件举证不能,将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

所谓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

于不能提供证据证明或者所提证据不能充分证明其主张的要件事实存在,而使该要件事实真伪不明的情况下,所应当承担的败诉风险。举证责任既制约着裁判结果,

又规制着证据的提出和案件事实的证明过程。在事实真伪不明,而法治社会中法院又不能拒绝作出裁判的情况下,由法院作出负举证责任的一方当事人败诉的裁判,

无疑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依举证责任对于真伪不明的事实下裁判,要比法官任意自由裁量更为合理和可靠。通过公开、普适性的规则来裁判事实,不仅可以强化当事

人的举证意识,回归诉讼风险,也能增强诉讼裁判的可预见性。

《若干规定》生效后,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人士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设立举证责任倒置原则是根据现行法律原则和举证责任的分配原则而确定,主要是从医患双方举证的难易程度以及举证能力来考虑,因为由医院提供患者病、

手术记录、检查结果和诊断过程,更为简单直接,也较为容易,也考虑了医学的复杂性和专业性。新规则的出台,充分体现了医患平等的司法理念,打破了医院强者

优势的传统心理定式,其目的是为了更好地实现法律保护弱者,维护公平的宗旨。由此,各方均认为,对于患者来说这无疑是个利好的消息。

然而,新规则实施后,却又出现了令各方难以置信的尴尬!从举证责任倒置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为《条例》)实施后,法院受理的医疗纠纷案件的判决结果来看,大部分案件原告败诉!这与实行“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时期相比,形成了巨大的反差!

一、怎么在医疗纠纷中举证呢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张,有提出证据并加以证明的责任。任何一方当事人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均应提供相应的证据来加以证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

规则。而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法律明文规定的情况下,对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由被告负责举证证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7:5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举证责任相关文章
  • 主要责任医疗费不需要对方承担吗
    一.主要责任医疗费不需要对方承担吗?主要责任需要承担医疗费,根据实际责任情况承担。交通事故造成人员受伤的,首先要认定事故的责任,如果责任是一方主责一方次责的,按主次责任承担医疗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
    2023-06-27
    429人看过
  • 对医疗过错的举证应该由谁承担责任
    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原则上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由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但患者也应积极的收集一些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如要求医院将病历本、治疗资料等封存起来,可以对封存的过程做一个见证。将有关医疗记录资料复印一份,并让医疗机构盖章证明。医疗机构应收集有关证据证明患者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一、医疗事故没有证据可以起诉吗没有证据也可以投诉的,可以向当地卫生局投诉。起诉的话,需要收集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住院志、医嘱单、检验报告、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医疗费用等病历资料。患者要求查阅、复制前款规定的病历资料的,医疗机构应当提供。(1)、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患者(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原告)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
    2023-02-04
    156人看过
  • 医疗行为过错为主要责任要承担刑事责任吗
    一、医疗行为过错为主要责任要承担刑事责任吗若医疗过错情节极为恶劣,则有可能被视为构成医疗事故罪,在这种情况下,应依法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按照现行法律对于医疗事故罪的明确规定,医护人员如果因为重大过失而导致患者死亡或严重危害到患者的身体健康,将面临最高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处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五条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务人员依照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二、医疗行贿罪追诉时效满了怎么办凡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皆无需进行刑事问责,若之前已然展开了相关调查工作,则应对该案予以撤销;或针对诉讼程序,予以不起诉裁定;或者将案件审理过程中止;又或是认定当事人无罪:(1)行为表现虽较为明显,但其潜
    2024-07-19
    334人看过
  • 交通事故过度医疗举证责任谁承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违反诊疗规范实施不必要的检查。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患者(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因此受到损害。如果患者(原告)不能对上述问题提供证据予以证明,其请求权是不能得到人民法院支持的。上述问题,患者(原告)用门诊或者住院病历、检查诊疗报告单、诊断结论或者诊断证明等就足可以证明。故发生医疗纠纷后,患者在第一时间及时向医方要求复印病历、保存第一手资料尤为重要。一般情况下,都是患者本人因过度医疗问题起诉医院,要求退还多支付的费用。不过,在交通事故赔偿案件中的保险公司、在工伤医疗纠纷中的用工单位,也会提出过度医疗问题。判断医生是否存在过度医疗,从法律角度看,应以是否违反诊疗常规、是否存在主观上以营利性的目的而进行检查或治疗为标准。法院在审理案件时主要根据两类证据进行认定:1、权威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材料,可
    2023-02-14
    140人看过
  • 医院作为被告人应承担医疗过错举证责任吗
    医院作为被告人,应承担医疗过错举证责任。《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八)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一、医疗事故争议的诉讼流程是什么?1、原告起诉。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
    2023-03-21
    260人看过
  • 医疗损害责任最主要的承担方式是
    (1)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可根据事故等级、情节和病员的情况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偿,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2)医疗事故补偿费,由医疗单位支付给病员或其家属。(3)病员由于医疗事故所增加的医疗费用,由医疗单位支付。医疗损害责任如何承担根据民法典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一条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
    2023-07-23
    283人看过
  • 医疗过错举证责任由谁承担,医疗过错诉讼时效?
    一、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谁承担打官司主要是打证据,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是由有举证义务的一方需要举证。如果发生医疗事故的,当事人可以索赔,如果院方不肯赔偿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因医疗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的是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实行因果关系推定,这就意味着在因果关系的要件上不必由受害人举证证明,而由法官实行推定。原告只要证明自己在医院就医期间受到损害,那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不必证明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二、医疗过错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医疗过错损害赔偿侵权案件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自受害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受损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我国民法典规定,公民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
    2022-06-05
    209人看过
  • 医疗过错责任承担的主体是谁?
    一、医疗过错责任承担的主体是谁?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且须为合法的医疗机构,其他主体不构成医疗侵权责任。按照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2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是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机构。除此之外,不属于医疗机构。例如,执业助理医师不得成立个体诊所,设立个体诊所行医的,由于不是医疗机构,仍为非法行医。由于医疗机构大多是大型的专业为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的法人,其经济实力所有保障,因此将此界定为医疗损害责任的责任主体也有利于使患者获得及时和充分的赔偿。从学理上说,医疗机构才是承担责任的主体,医务人员只不过是医疗机构的工作人员而已,而非直接的责任承担者。二、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是谁?医疗损害责任的行为主体和责任主体有别,责任主体是医疗机构,虽然在外观上医疗机构表现为医院、疗养院等,但是作为一个法律上的主体,医疗机构具有一定的
    2024-01-03
    401人看过
  • 多家医疗机构涉诉举证责任如何承担
    【基本案情】2004年11月9日,姚某因左下肢肿胀疼痛,到张集卫生院就诊,当日该院为姚某行“大隐静脉剥脱术”。2005年7月16日,姚某到运河卫生院再次手术,同年7月22日出院。2005年11月14日,经南京市第一医院诊断,姚某左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机化再通不全,左内踝部皮肤溃疡。对该损害后果,姚某认为是二卫生院的错误所致,诉至法院,要求二卫生院承担赔偿责任。运河卫生院为证明其在诊疗过程中没有过错,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并提供了相关病历。由于张集卫生院未提供病历,导致鉴定无法进行。2006年7月14日,市医学会作出终止医疗事故鉴定的决定。【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的焦点是运河卫生院应否承担赔偿责任的问题。有意见认为运河卫生院提供了相关病历,进了举证责任,故不应承担责任;有意见认为运河卫生院的举证不能排除其存在医疗过错,判令其不承担责任有失妥当。【评析】两卫生院的责任承担(一)举证责任倒置。举证责任,是
    2023-06-13
    252人看过
  • 医疗机构在医疗纠纷中应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哪些?
    举证责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规定的侵权诉讼案件中,由侵权人负责举证,证明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一、医生医疗事故责任划分规定是怎样的医生医疗事故责任划分规定如下:1、发生医疗事故时,医生是职务行为,应该找医院承担医疗事故责任,如果确实是医生本人的责任,医院可实行内部追惩。2、实行因果关系推定,受害人只要证明自己在医院就医期间受到损害,就可以向法院起诉,不必证明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3、实行过错推定,受害人不承担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责任,法官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二、医疗纠纷案件怎样举证首先,患者(原告)应当承担初步举证责任。患者(原告)应当首先证明其与医疗机构间存在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接受过被告医疗机构的诊断、治疗,并
    2023-02-20
    266人看过
  • 医疗损害纠纷的举证责任应该有谁来承担?
    下面就是关于医疗损害纠纷的举证责任的一些细节: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三)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四)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五)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六)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七)因共同危险行为致
    2023-02-24
    369人看过
  • 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吗
    医疗机构要承担医疗事故的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医疗损害责任归责原则和责任承担主体】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医务人员说明义务和患者知情同意权】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医疗机构的民事赔偿标准怎么确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九条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一)医疗事故等级;(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医疗事故
    2023-02-22
    374人看过
  • 床位医师与主任对医疗事故责任承担结果需要负责吗?
    床位医师与主任对医疗事故责任承担结果需要负责。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做医疗事故鉴定的期限为7个工作日到30日,具体的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医疗事故鉴定的时效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后一年。如患者死亡的,为死亡后一年内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如损害结果在多年后发现,自发现后起算一年,但超过20年的法院将不保护,鉴定亦没有实质意义。一、医疗过错认定的要求是什么?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也包括为此服务的后勤和管理,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即“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及此程度,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如果在发生多因一果的情况下,必须具体分析各自原因与作用,慎重
    2023-06-27
    371人看过
  • 医疗事故中患者需要承担的举证责任有哪些情形
    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中,受害人应当就自己受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损害包括病员生命和健康的损害,患者本人及其亲属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接受医疗的事实可以通过挂号、交费等诊疗手续来证明。一、肠穿孔医疗事故如何索赔医疗事故造成肠道穿孔的,一般可以让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赔偿的具体数额,通常可以让双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确定。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一般可以按照约定来作出赔偿。但是如果双方当事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按判决赔偿。二、动物致人损害责任如何认定?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构成要件,如下:1、须有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2、须有损害事实。损害事实包括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人身损害是指受害人因动物致害行为引起的致伤、致残或致死;财产损害是指动物致害行为引起受害人财产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动物致害行为侵害受害人的生命权、身体权
    2023-03-06
    421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是公诉案件的公诉机关(检察院)和自诉案件的自诉人(被害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证明责任。 公诉案件的检察院负责举证,公安机关有侦查权,公安机关收集的证据可以作为检察院举证的材料,但公安机关没有向法庭举证的资格。... 更多>

    #举证责任
    相关咨询
    • 谁来承担医疗问题的举证责任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6-09
      医院与患者之间发生的侵权纠纷并不都适用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司法解释中明确规定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仅适用于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纠纷,如果医院与患者之间的纠纷不是因医疗行为引起的,则不适用关于医疗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应按一般的民事侵权案件诉讼,适用民事诉讼法中“谁主张、谁举证”的证据分配原则。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收集或者提供证据的义务,并有运用该证据的证明主张的案件事实成立或
    • 医疗侵权举证承担哪些责任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2
      一、侵权造成的损害事实 应证明损害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损害的客体、损害的对象、损害的结果、损失的性质和损失的范围。侵害物质性人格权的,还要证明身体伤害的程度,是否丧失劳动能力,是否造成死亡结果证明由此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如医疗费、误工损失、护理费、残废者的生活补助费、死者的丧葬费证明残者、死者以前扶养的直系亲属生活补助的范围,等等。侵害精神性人格和身份权的,还应证明人格利益、身份利益的损害程度,
    • 医疗机构是否承担医疗过错的举证责任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9
      是的,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四条下列侵权诉讼,按照以下规定承担举证责任: (一)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二)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
    • 承担医疗事故举证责任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14
      1、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医院机构对自己在医疗活动中是否错在过错责任承担证明责任。 2.受损害人对医疗机构实施了侵权行为,造成损害结果,损害结果和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承担证明责任。
    • 医疗损害举证责任的承担怎样划分?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06
      举证医疗损害的责任: 1、医疗机构应承担的举证责任是:患者的损害结果与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医疗机构没有医疗过错。 2、受害者应当对自己受到损害的事实和接受过医疗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