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的终止的原因有哪些?(下)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9 15:11:22 415 人看过

7、有效成立的融资租赁合同,在交付期限届满,出卖人未交付租赁物,经承租人催告,在合理的催告期限内仍未交付。如果此时,出租人并未将向出卖人索赔的权利转让给承租人,则交付租赁物首先是出租人的义务,承租人应得以出租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为由要求出租人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这种做法已经得到《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的肯定(参见《国际统一私法协会国际融资租赁公约》第12条。)。

8、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在融资租赁合同中约定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享有解除权的情况,当约定的情况发生时,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就可以解除权。

除上述情况外,即使是发生不可抗力,租赁物不复存在,承租人无法再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也不得中途解除合同。

二、因融资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届满而终止

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当事人也已按照合同的约定或法律的规定全面正确地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此时,合同终止。如果说合同解除是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非正常形式,那么,期限届满就是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正常形式了。

按照法律的规定,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由出租人享有。而在融资租赁期间届满后租赁物的归属,则可以通过当事人之间的约定来确定。一般有如下几种做法:

1、退租。在合同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将租赁物按使用后的状态交还给出租人。

2、续租。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在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订立另一个融资租赁合同,或对本合同通过协议进行变更,由承租人按照一定的条件继续对租赁物进行使用收益。

3、留购。一般由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象征性地支付一定的价款,充抵租赁物的残值,而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

如果当事人对租赁物的归属无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如以上述方法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则依然归出租人享有。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9日 02: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融资相关文章
  • 造成融资租赁融资有合同效力吗
    融资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是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租赁物的选择,向出卖人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一、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或者承租人可以解除融资租赁合同:(一)出租人与出卖人订立的买卖合同解除、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且未能重新订立买卖合同;(二)租赁物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原因毁损、灭失,且不能修复或者确定替代物;(三)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融资租赁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二、房屋租赁合同与房屋转让合同怎么区分租赁协议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转让协议是转让人转移标的物的权利一般为所有权于受让人,受让人支付对价的合同。两者区别在于租赁合同的订立是以出租人提供租赁物,由承租人对其使用、收益为直接目的,承租人所取得的仅是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权,而非租赁物的所有权。而在转让合同中出卖方转让
    2023-04-05
    242人看过
  • 民法典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包含哪些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履行的条件具体有以下情形:1.融资租赁合同债务已经履行;2.债务相互抵销;3.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4.债权人免除债务;5.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6.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民法典购房合同终止的情形是哪些民法典购房合同终止的情形有: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4、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5、债权人免除债务(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部分或全部终止)。6、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等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2023-08-02
    209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融资租赁合同效力终止有下列规定:1、与一般合同一样,在租赁期限届满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也可以因一方或双方行使解除权而终止;2、融资租赁合同中一般有类似的解除合同约定的条款,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合同内容或解除合同。规定,即所谓的中途禁止解约条款;3、合同签订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当事人往往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删除或补充合同条款,使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合同目的或当事人自身利益的实现。在法定条件下,双方或者一方也可以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使合同从头到尾或者只在未来。但是,如果这些规定毫无保留地适用于融资租赁合同,将不利于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正常情形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正常情形有:1、融资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2、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一致,提前终止融资租赁合同;3、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无法履行;4、合同无效。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
    2023-07-02
    104人看过
  • 定金合同的终止原因,定金合同终止的条件有哪些
    在出现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某些情形时,合同关系在客观上将不复存在,合同权利和合同义务归于消灭。合同终止的事由主要包括:1、清偿,清偿是按照合同的约定实现债的目的的行为。2、解除,解除包括单方解除和双方解除,还包括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3.抵销,合同债权债务相互抵消。4.提存,担负债务的一方,将合同标的物提存。5.免除,即债权人抛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的意思表示。6.混同,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同归于一次,致使合同关系消灭的法律事实。一、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使合同关系不复存在,同时使合同的担保及其他权利义务也归于消灭。合同的担保,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其他权利义务,如违约金债权、利息债权等。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如下所述: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灭合同因情势发生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灭合同
    2023-03-01
    271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各方的做法是什么
    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的合法成立合同的约束力。合同的终止,也称为合同的终止,是指合同关系客观上不再存在,如果合同的终止是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一种非正常形式,则合同权利和义务被消除,期限届满是融资租赁合同终止的正常形式根据法律规定,在融资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融资租赁期限届满后,租赁物的所有权可以通过双方协议确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方法:1。归还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应将租赁物按使用后的状态归还出租人。续约合同期满后,出租人与承租人应签订另一份融资租赁合同,或通过协议变更合同,承租人应按照一定条件继续使用租赁物3。保存以备购买一般而言,当融资租赁合同期限届满时,如果双方对租赁物的所有权没有或不明确的约定,承租人象征性地支付一定的价格以抵消租赁物的剩余价值并获得租赁物的所有权,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确定
    2023-05-07
    500人看过
  • 怎么认定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
    作为融资租赁合同构成部分的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并非完全独立存在,二者常常呈现效力上的相互交错。这种效力上的交错主要体现在:买卖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即出卖人,不是向买卖合同的买受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而是向另一个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在出卖人不履行买卖合同中的义务时,承租人在一定前提下,有权向出卖人主张赔偿损失;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随意变更买卖合同中与租赁合同的承租人有关的条款。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这种效力上的相互交错,并未突破合同的相对性原理,因为它是基于合同的约定产生的,是各方当事人之间合意的产物。也就是说,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之所以能够向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主张标的物的交付,是因为在买卖合同中就约定有这样的条款,承租人就是基于买卖合同中的该项约定,享有从出卖人处受领标的物的权利。在这种意义上,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本来就是买卖合同中的当
    2023-04-21
    167人看过
  • 哪些因素影响有条件合同终止的效力
    所附条件是指合同双方约定的某些法律事实,这些法律事实可能在将来发生,并用于限制合同的效力。所附条件具有以下特点:1所附条件经双方同意,并作为合同条款包含在合同中。它与法律条件的最大区别在于后者是由法律规定的,而不是由当事人的意愿选择的,具有普遍的约束条件。因此,合同双方不得将法律条款作为附加条款。条件是未来可能发生的事实。过去或现有的事实或将来必须或不可能发生的事实不能视为附加条件。此外,法律规定的事实不能视为条件。例如,在父亲去世之前,子女对父亲遗产的继承不能被视为一种条件。附条件是当事人为限制合同的法律效力而附加的意思表示。它不同于双方商定的所谓供应和付款条件。后者是合同本身的一部分,附于附条件合同的条件只是合同的附属内容。所附条件必须是法律事实。非法事实不能用作条件。例如,当事人不能同意有人杀人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所附条件可分为生效条件和解除条件。生效条件是指使合同生效与否的条件。在
    2023-05-07
    339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怎么签订
    一、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融资租赁合同案件纠纷的当事人包括出租人、承租人;2.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得采取口头形式,只能采取书面形式;3.合同内容应当具体明确,避免不必要的纠纷;4.融资租赁合同的其他注意事项。二、融资租赁合同怎么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由于涉及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其签订程序和内容一般有特殊要求。融资租赁合同主要是解决承租人对租赁物的需求问题。因此融资租赁合同的订立一般由承租人发起,其步骤分为以下四步:1.承租人选择租赁物的出卖人(供应商),并与出卖人协商约定买卖合同的条款;2.承租人选择出租人(租赁公司),并与其签订融资租赁合同;3.承租人与出租人订立委托协议,委托出租人按照自己确定的出卖人,商定的条件和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4.出租人以自己的名义与出卖人订立买卖合同,同时,承租人必须在买卖合同上签名盖章,融资租赁合同集买卖合同与租赁合同于一体
    2023-05-03
    474人看过
  • 因不可抗力能否终止租赁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能否终止租赁合同不可抗力包括:(1)重大的自然灾害。如重大的地震、海啸、台风、海浪、洪水、蝗灾、风暴、冰雹、沙尘暴、火山爆发、山体滑坡、雪崩、泥石流等。08年发生在我国四川汶川的大地震,就属于这种类型。(2)重大的社会非正常事件。这类事件往往指社会异常的、突发的事件,既非自然灾害,也不属于政府行为,如战争、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等。这些事件虽然是人为的,但对局外的民事关系的当事人而言,这些事件则是既不能预见也不能避免与克服的,因此属于不可抗力。(3)有些情况下,政府行为对民事当事人民事活动的影响,类似于不可抗力,应当比照不可抗力处理。如果不可抗力因素消除的,合同可以继承履行的,双方应该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除合同。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不可抗力发生后责任承担的原则因不可抗力不
    2023-05-03
    358人看过
  • 民法典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物归属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物归属有哪些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六十条【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租赁物归属】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就该情形下租赁物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租赁物应当返还出租人。但是,因承租人原因致使合同无效,出租人不请求返还或者返还后会显著降低租赁物效用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承租人,由承租人给予出租人合理补偿。二、融资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1、因出租人不具有主体资格签订的合同无效。融资租赁合同的主体在法律上是有特别规定的,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应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即金融租赁公司。2、承租人与供货人恶意串通,骗取出租人资金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具有两个法律特征:其一,当事人双方是出于故意。这种故意是通过损害他人的利
    2023-04-19
    322人看过
  • 虚构租赁物对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有影响吗
    当事人以虚构租赁物方式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融资租赁合同的核心在于既融资又融物,融资是目的,融物是保障。若在融资租赁合同中双方通谋虚构租赁物,致使合同缺失融物这一关键要素的,事实上无法形成融资租赁关系,融资租赁合同无效,应当按照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处理。融资租赁业务实践中的“虚构租赁物”一般存在以下几种情形:双方明知租赁物实际不存在;售后回租业务中双方就将来取得、目前尚未取得的租赁物开展业务;售后回租业务中租赁物所有权不属于承租人;租赁物存在低值高卖情形。应结合标的物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于租赁物的经营使用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出租人未取得行政许可不影响融资租赁合同的效力。律师补充:“虚构租赁物”是指租赁物本身存在虚假这一情形,顾名思义,若租赁物客观不存在,仅有融资之实而无融物之实,不符合融资租赁法律关系成立的基本特征,当然不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标
    2023-05-06
    135人看过
  • 融资租赁合同相关介绍,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特征
    一、融资租赁合同相关介绍融资租赁合同的相关介绍是融资租赁交易的产物,而融资租赁交易是由两个合同、三方当事人所构成的交易。这两个合同分别是由融资租赁公司与承租人所签订的融资性租赁合同以及由融资租赁公司与出卖人所签订的买卖合同。作为融资租赁合同构成部分的买卖合同和租赁合同并非完全孤立的,恰好相反,二者是紧密的连接在一起的。这主要表现在: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不是向买受人履行交付标的物的义务,而是向租赁合同中的承租人交付标的物,承租人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和义务。二、融资租赁合同有哪些特征融资租赁合同的特征有这些:1.出租人须根据承租人对出卖人和租赁物的选择出资购买租赁物;2.出租人须将购买的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3.承租人须向出租人支付租金。三、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融资租赁合同的注意事项有:1.融资租赁合同案件纠纷的当事人包括出租人、承租人;2.融资租赁合同的内容不得采取口头形式
    2023-05-03
    397人看过
  • 合同效力在哪些情况下终止?
    1、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合同是当事人为达到其利益要求而达成的合意,合同目的的实现,有赖于债务的履行。债务按照合同约定得到履行,一方面可使合同债权得到满足,另一方面也使得合同债务归于消灭,产生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的后果。2、合同解除;3、债务相互抵销。一、法律规定提存后债权债务关系消灭吗提存后债权债务关系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一)债务已经履行;(二)债务相互抵销;(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四)债权人免除债务;(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二、合同纠纷案举证责任如何分配依法律要件分类说,就他人所主张的合同权利,认为有消灭权利的事实的,由主张消灭事实的人负责证明。因此,主张他人的合同履行请求权已归于消灭的一方应就消灭他人权利的事实负举证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权利的消灭有绝对消灭
    2023-03-10
    457人看过
  • 原租赁合同终止 代理词
    对租赁合同的解除事由大致分为双方解除、承租人解除、出租人解除三大类型租赁合同的法定事由,具体如下:1、不定期租赁合同的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2、承租人使用租赁物不符合约定,造成租赁物损失。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物,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5、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有权请求解除租赁合同。6、承租人租赁房屋进行非法活动,损害公共利益,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7、出租人未按照合同的约定交付租赁物,经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或者未依约交付租赁物,致使承租目的无法实现,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8、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9、租赁物危及承
    2023-03-06
    106人看过
换一批
#商业招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融资
    词条

    融资从广义上讲也叫金融,就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到金融市场上筹措或贷放资金的行为。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融资方式分别是基金组织、银行承兑、直存款、银行信用证、委托贷款、直通款、对冲资金。... 更多>

    #融资
    相关咨询
    • 融资租赁合同终止一般会有哪几种原因?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6-12
      1、合同签订以后,由于主客观原因,当事人往往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删节或补充合同条款,使合同的履行更有利于合同目的或当事人自身利益的实现。 2、在法定的条件下,也允许当事人双方或一方行使合同解除权,使合同自始或仅向将来发生消灭。
    • 终止租赁合同律师函的效力和效力有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13
      (一)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要平等协商; (二)用人单位只有在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才能直接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用人单位遇有下列情况也可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或者非
    • 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融资租赁的法律效力是怎样的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3-09
      一、租赁合同与融资租赁合同的区别1、主体要求不同。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方只能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可以经营融资租赁业务的租赁公司和金融机构;相比之下,财产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是非常广泛的,没有特定的限制。2、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同。在融资租赁中,标的物的交付是由供货方直接交付给承租人,出租人对标的物的瑕疵不承担责任。标的物交付后,出租人把所有人的全部责任包括维修、保险、纳税等全部转移给承租人,如因意外
    • 哪些情形下的融资租赁合同无效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1-15
      下列情形下,可认定融资租赁合同为无效合同: 1.即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 2.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的融资租赁合同; 3.以及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融资租赁合同等情形。
    • 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哪些如何办理合同终止
      四川在线咨询 2021-10-18
      合同终止的原因如下: 1、合同因当事人双方全面履行而消失 2、合同因情况变化,双方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条件下达成协议,终止合同 3、合同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死亡而消失 4、合同因存款而消失 5、合同因混合而消失 6、合同因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而终止; 7、合同因抵押而终止。解除合同也是解除合同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