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收费办法补充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4 11:42:34 206 人看过

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收费办法的补充规定

1989年8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增加了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现将新增加的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等项目收费标准补充规定如下:

一、《商检法》第六条规定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安全、卫生等项目,其检验、鉴定收费标准:

1.出口商品:

(1)质量、规格按一项计,按商品总值的1%计收;(2)数量、重量按一项计,按国家商检局、国家物价局、财政部〔1987〕国检务联字第582号《关于下发〈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收费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582号《通知》)第五条规定计收;(3)一般商品包装性能检验收费标准,详见附表;(4)安全、卫生按一项计,按实际付出的成本核收。

以上各项同时办理,分别计算,累计收费。

2.进口商品办理单项或多项检验、鉴定,其费率、费额按进口商品计费标准计收。计费方法同上。

二、须经口岸商检机构查验出口的商品,口岸商检机构凭内地商检机构签发的出口商品检验换证凭单审核或查验换证的,每单收取签证费10元。如在口岸重新检验、鉴定的,按本文第一条规定收费。

三、进口成套设备,对内按实际检验部分货值的2.4%计收;对外按有问题或有缺陷部分货值的5%计收。

进口机电仪、机动车辆等,对内按货值的2.4%计收;对外按有问题或有缺陷部分货值的5%计收。上述进口商品由收货单位与商检机构共同检验的(包括组织检验)或者商检机构按收货单位检验结果审核出证的(包括监督检查),分别收取全额检验费的1/2或1/4。

四、鉴定业务:

监视卸(装)载:飞机100元/架火车100元/厢汽车10元/车

五、封识管理的费率费额:

1.封识劳务费:每人每天20元;2.封识材料成本费:封务:大的0.04元/条,小的0.02元/条;钢卡:1.00元/个;铅丸:0.04元/粒;不干胶印纸:0.04元/个,陶瓷用不干胶印纸:0.15元/个。

六、实施产品认证和商检标志的费率、费额:

1.申请手续费:100元2.样品手续费:商检机构自行检验的,按国内委托检验收费标准计收。商检机构认可其他检测单位检测的,按该检测单位的收费标准计收。3.工厂生产条件及试验室考核费:按582号《通知》第八条第四款计收(免收交通费)。4.日常抽查样品检验费:按认证时样品检测费的1/2计收。5.标志工本费:Φ10mm的0.02元/个,Φ20mm的0.03元/个,Φ30mm的0.05元/个,Φ45mm的0.10元/个,Φ60mm的0.20元/个。

凡已进行过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食品厂卫生注册等检测、考核工作的商品或工厂,申请贴标志或产品认证时,检测、考核项目相同的,可相应减免收费。

七、办理复验的费率费额:

1.申请手续费:200元2.复验检测费:以初验时货物总值为基数,具体按本文第一条规定计收。

再次复验,重新收费。

复验结果如属原商检机构责任的,复验费用由原商检机构负担。

八、办理免验的费率费额:

1.申请手续费:100元2.考核费:参照582号《通知》第八条第四款计收3.换证费:免验商品出口换证时,每一检验结果单,核收查验换证费10元

九、办理复议的费率费额:

1.申请手续费:200元2.办案费:按实际支付核收

如复议结果与原作出处罚决定的商检机构所做结论有误时,酌情退回第2项费用。

十、商检人员以及为复验、复议等需要聘请的专家离开本单位所在地赴外地执行进出口商品的扦样、预验、检验、鉴定、监造、监装、考核、复验和复议等业务时,国内出差部分按国家财政部规定的标准计收差旅费。如报验人提供交通工具者,免收交通费。

第十一、商检机构向出口企业派驻厂质量监督员,暂不收费。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09日 06:0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进出口商品检验将更加严格规范
    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简称《商检法实施条例》),将于明日起正式施行。与原《条例》相比,新《条例》对进出口商品和企业的管理规定也更加规范严格。新《条例》与深圳3万多家进出口企业息息相关,为此,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提醒说,企业必须及时熟悉新《条例》内容,并应根据变化作出相应调整。更重视产品的环保、安全、诚信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作为修订小组核心成员之一,全程参与了《商检法实施条例》修订工作。据介绍,新修改的《商检法实施条例》增加完善了多项内容,包括代理报检的管理,验证管理,风险预警机制,报检检验时间、地点和检验方式,对不合格进出口商品的处理,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和允许进口的旧机电等高风险商品的管理,对从事检验鉴定业务的检验机构的管理和法律责任等。较之原《条例》,新《商检法实施条例》在环境保护、产品安全、贸易诚信方面,对进出口企业提出了更高要求。例如对于法定检验
    2023-06-06
    191人看过
  • 深圳进出口商品复验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规范进出口商品复验行为,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进出口商品的报检人(以下简称报检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检疫机构)作出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复验。第三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的进出口商品的复验工作,国家质检总局及其设在各地的检验检疫机构负责组织实施所受理的进出口商品复验工作。第四条复验工作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第二章申请与受理第五条报检人对检验检疫机构作出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检验结果的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其上级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复验,也可以向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复验。受理复验的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国家质检总局负责组织实施复验。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国家质检总局对同一检验结果只进行一次复验。
    2023-06-06
    287人看过
  • 申请进口商品检验
    一、报验。分下列几种情况:(1)在口岸,对列入国家商检部门进出口商检种类表的进口商品报验,由口岸外运公司或收、用货部门持货运单据和《进口货物报关单》向口岸商检机构申请办理报验,由口岸商检机构予以审核、编号登记并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加盖“已接受报验”印章,申请人凭以向海关办理进口报关,海关凭国家商检机构“已接受报验”印章验关放行,准予卸货。(2)在货到目的地,对列入“种类表”的进口商品报验。由报验单位填写《进口商品检验申请单》,然后向当地商检机构申请报验。报验时应随附下列单据或证件:(a)对外贸易成交合同(副本);(b)国外商业发票;(c)装箱清单;(d)提单;(e)进口货物通知书。如果申请检验品质、规格,还须提供国外品质证书、使用说明书及有关标准和技术资料;凭样成交的,须提供成交小样;如需申请残损鉴定的,须提供《货物残损报告单》或铁路商务记录等有关单证;如需申请数量、重量鉴定的,还须提交
    2023-06-05
    204人看过
  • 国家商检局关于下发《进口机床检验管理规定》和《出口机电仪商品检验管理规定》的通知
    发布部门: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原商检局)发布文号:国检检〔1992〕295号各直属商检局:为进一步落实《商检法》,加强进出口机床检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国家商检局于六月二十五日至六月二十九日在福建漳州召开了“全国进出口机床检验工人会议”。现将会议通过的《进口机床检验管理规定》(附件一)和《出口机电仪商品检验管理规定》(附件二)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告国家商检局。附件:一、进口机床检验管理规定二、出口机电仪商品检验管理规定附件一:进口机床检验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进口机床的检验,确保进口机床的质量,维护对外贸易有关各方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有关法规,结合进口机床检验工作的特点制定本规定。关联法规:第二条凡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口机床,必须经过商检机构检验,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使用。第三条进口机床
    2023-06-05
    425人看过
  • 我国规定哪些化工产品需进行进出口检验
    我国规定需要检验化工产品有九类1、化肥类。包括尿素、硫酸铵、硝酸铵、氯化钠、磷酸盐、硝酸钾副产硫铵、复合肥等,其检验内容有氨、磷、钾的含量、粒度、水分、杂质、色泽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由于进口化肥量大,检验机构须派人登轮抽样后,逐批自行检验或会同收货人联合检验。2、农药类。包括杀虫剂、杀菌剂、除草剂、灭鼠剂等,由于进口农药种类很多,所以大都用商业名称。进口农药到货后,由口岸商检机构抽样检验,检验内容包括有效成分含量、水分、比重、闪点、沸点、乳化性能等。3、橡胶类。包括天然橡胶、天然乳胶、烟化胶片和标准胶等,检验方法是到货后,按照规定进行抽样、制样后,对检验样品进行化学分析和物理测定,作出评定。4、塑料类。包括聚乙烯、聚丙烯、聚氯乙烯和聚酯等,检验内容有外观形态、色泽、颗粒度、密度、硬度、冲击强度和挥发物等。5、石油及产品。包括原油、汽油、煤油、柴油、燃料油、润滑油等,它们大都由商检机构进行自
    2023-04-24
    481人看过
  • 汽车进口检验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为加强进口汽车检验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的进口各种汽车,必须经过商检机构检验,未经检验的不准销售,不准使用。第三条商检机构对进口汽车的检验,可采取商检机构自检,与有关单位共同检验、委托认可的检测单位检验等方式,并由商检机构签发有关检验单证。第二章报验第四条进口汽车的收货人或代理人在货到口岸后(含陆运到达站,下同),必须在七日内向口岸商检机构办理登记,填写种类表内商品登记申请表,经商检机构审核,并在报关单上加盖印章后,到海关办理验放手续。提货后及时携带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等单证及有关技术资料到口岸商检机构办理申请检验手续。第五条进口汽车的整车性能、安全性能检验由收货人凭口岸商检机构签发的进口机动车辆初检情况通知单和合同、发票等单证及有关技术资料到收货人所在地或集中储存地商检机构办理
    2023-04-24
    70人看过
  • 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办法(试行)
    (1992年4月1日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局发布)第一条为适应边境贸易的发展,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鉴定和监督管理,维护贸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以下简称《商检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边境小额贸易、边境民间贸易、边民互市贸易和边境地区的地方贸易等贸易方式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管理工作。第三条商检机构依法对边境贸易中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范围:一、列入《商检机构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种类表》(以下简称《种类表》)的进出口商品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二、涉及安全卫生的进出口商品的检验和出口动物产品检疫;三、边境贸易合同规定由商检机构检验出证的商品;四、对外贸易关系人申请的鉴定业务和委托检验的商品。第四条商检机构对未列入本办法第三条一、二、三款应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可进行抽查检验。第五条商检机构在受理边境贸易进出口商品报
    2023-06-05
    488人看过
  • 电池进出口检验办法
    一、适用范围:适用于电池产品,对此类产品实行备案和汞含量专项检测制度。二、主管机构1、国家质检总局主管全国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的检验监督工作。2、国家质检总局设在各地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负责所辖地区进出口电池产品的备案及日常检验监管工作。3、国家质检总局核准实施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检测的实验室负责汞含量专项检测制度。三、申请程序(一)、进出口电池产品汞含量申请人(制造商、进口商或进口代理商等)在电池产品进口前应向有关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出口电池产品的制造商在电池产品出口前,应向所在地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二)、办理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时应填写《进出口电池产品备案申请表》,并提交的以下材料:1、法定代表人授权经办人员办理备案的委托授权书;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3、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的声明;4、电池制造商对于电池产品的结构、电化学体系、品牌、规格型号、产地、外观及标记的文字检验检疫机构要求
    2023-04-24
    235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进出口商品出口必须遵守的法检目录
    将涉及机动车辆的1个海关商品编码8716100000增设海关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进境检验检疫。上述调整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将涉及皮革制童鞋的4个海关商品编码6403511190、6403519190、6403911190、6403919190,涉及牙刷的1个海关商品编码9603210000增设海关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机构实施进境检验检疫。上述调整自2018年3月1日起执行。取消涉及卷烟产品的4个海关商品编码2402100000、2402200000、2402900001、2402900009海关监管条件“B”,检验检疫机构不再实施出境检验检疫。上述调整自2018年2月1日起执行。取消涉及食品添加剂的90个海关商品编码海关监管条件“B”,保留海关监管条件“A”,检验检疫部门不再实施出境检验检疫,仅实施进境检验检疫。上述调整自2018年2月1日起执行。进出口商品准入的法
    2023-07-06
    450人看过
  • 信用证的商品检验条款也是进出口商品的检验依据?
    出口商品检验,外贸合同是重要的检验依据,但信用证是外贸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因此,也是出口商品的一项重要检验依据。信用证是银行应买方的请求,开给卖方的一种保证付款的凭证。即开证银行授权卖方在符合信用证所规定的条件下,以该行或其指定的银行为付款人,开具不得超过规定金额的汇票,并按规定随附货运单据,到期在指定地点收取货款。所以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保证付款的信用方式。条件是出口方(卖方)提供的一切货运单据,要全部符合信用证规定要求,就可据以向出口地的通知行办理结汇;通知行将一切单据航寄国外开证行,开证行核对单据无误后,即付款给通知行。信用证中有关的条款,一般都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开列,如果两者不一致,卖方有权提请国外买方进行修改,如不对外修改,就必须按照信用证条款履行。信用证中有关的商品检验条款,同样是出口商品检验时重要的检验依据。因此,外贸经营企业在接到信用证时,必须要进行证同核对,就是对信用
    2023-04-24
    77人看过
  • 进出口商品的检验与检疫的重要性
    商品检验,又称货物检验,是指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对卖方交付的货物或拟交付的合同规定的货物进行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等方面的检验,同时还包括根据一国法律或政府法令的规定进行的卫生、安全、环境保护和劳动保护等条件的检验以及动植物病虫害检疫。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是买卖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它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保证买卖双方顺利履行合同在进出口贸易业务中,买卖双方身处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彼此相隔千山万水,难以当面交接货;并且商品要经过长途运输,途中可能还会多次装卸,难免会发生货物短损残缺甚至灭失等问题,尤其是在凭单证交接货物的象征性交货条件下,买卖双方对所交货物的品质、数量、重量、包装等问题更容易产生争议,而这也会涉及发货人、运输部门、装卸部门、保险公司等多方面的责任。因此,为了明确责任的归属,查明货损的原因和程度,避免纠纷或出现争议后能够妥善解决,就
    2023-06-06
    464人看过
  • 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行政处罚
    一、正确认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的特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是指行政机关在法定的权限、范围、幅度之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行政执法人员对违法事实的认定,依据法定程序作出裁决的一种权力。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1.处罚种类的可选择性。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商检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擅自销售、使用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或者擅自销售、使用应当申请进口验证而未申请的进口商品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里的没收违法所得和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属于自由裁量范围,应当根据违法事实,性质和造成的后果等实施处罚。2.处罚额度的伸缩性。如《商检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六条擅自出口未报检或者未经检验的属于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或者擅自出口应当申请出口验证而未申请的出口商品的,
    2023-06-06
    82人看过
  • 我国如何进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
    我国如何进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商检机构进行抽样检验,经过商检验合格后签发证书。商品检验的内容和依据是什么?国际贸易商品检验商品检验是国际贸易发展的产物。一、商品检验的内容和依据商检法规定,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的内容,包括商品的质量、规格、数量、重量、包装以及是否符合安全、卫生要求。检验的依据主要以买卖合同(包括信用证)中所规定的有关条款为准。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程序我国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主要有4个环节:1、接受报验:报验是指对外贸易关系人向商检机构报请检验。报验时需填写报验申请单,填明申请检验、鉴定工作项目和要求,同时提交对外所签买卖合同,成交小样及其他必要的资料。2、抽样:商检机构接受报验之后,及时派员赴货物堆存地点进行现场检验、鉴定。抽样时,要按照规定的方法和一定的比例,在货物的不同部位抽取一定数量的、能代表全批货物质量的样品(标本)供检验之用。3
    2023-06-06
    328人看过
  • 规格、数量、重量等将不再纳入进出口商品法定检验范围
    新华社北京2月27日电我国现行进出口商品检验将商品的规格、数量、重量等纳入法定检验范围,这与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有关承诺不相符合。为此,商检法修正案草案将作出修改,商业性条款不再纳入法定检验范围。在今天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国家质检总局局长李长江受国务院委托,就首次提请审议进出口商品检验法修正案草案作了说明。李长江说,现行商检法对加强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促进对外贸易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一些条款已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有关承诺。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形势和需要,履行我国有关承诺,需要对现行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进行修正。他说,按照世贸组织《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的有关规定,将必须实施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目的,由根据对外贸易发展的需要修改为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安全、保护动物或者植物的生命和健康、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维护国家安全;参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将《商检机构实施检验
    2023-04-25
    185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可以免予检验吗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3-16
      进出境的样品、礼品、暂准进出境的货物以及其他非贸易性物品,免予检验。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列入目录的进出口商品符合国家规定的免予检验条件的,由收货人、发货人或者生产企业申请,经国家质检总局审查批准,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免予检验。免予检验的具体办法,由国家质检总局商有关部门制定。第七条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照商检法第七条规定实施检验。国家质检总局根据进出口商品检验工
    • 关于进出口商品检验法42条的条款规定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02
      国家质检总局、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根据便利对外贸易的需要,采取有效措施,简化程序,方便进出口。办理进出口商品报检、检验、鉴定等手续,符合条件的,可以采用电子数据文件的形式。
    •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22条规定了哪些内容?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9-16
      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实行注册登记制度,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取得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注册登记。国家对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实行装运前检验制度,进口时,收货人应当提供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者经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出具的装运前检验证书。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的收货人在签订对外贸易合同前,应当向国家质检总局或者出入境检验
    • 新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37条有那些规定?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9-15
      进出口商品的报检人对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作出的检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检验结果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其上级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以至国家质检总局申请复验,受理复验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或者国家质检总局应当自收到复验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验结论。技术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复验结论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 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应当在什么地点验收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3-13
      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应当在国家质检总局统一规定的地点和期限内,持合同等必要的凭证和相关批准文件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法定检验的出口商品未经检验或者经检验不合格的,不准出口。出口商品应当在商品的生产地检验。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根据便利对外贸易和进出口商品检验工作的需要,指定在其他地点检验。出口实行验证管理的商品,发货人应当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验证。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规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