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私自盖户口公章有什么后果
如果私自盖户口公章需要坐牢3年左右,情节严重需要坐牢10年左右。
户籍章是公安机关办理户口时专门使用的公章,园型,和行政公章大小一样,所刻写的内容也一样,只不过加刻“户籍专用章”几个字。
自己不能私自刻章,任何印章都不能,否则将触犯法律。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规定:还构成“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户口本首页就是打开户口本的第一页。内容有户别、户主姓名、非农业家庭户口或农业家庭户口,户号,住址,省级公安机关及户口专用章,户口登记机关及户口专用章
,承办人签章,签发时期。
二、户口公章作用
1、居民户口簿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是户口登记机关进行户籍调查、核对的主要依据。户口登记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户籍调查、核对时,户主或本户成员应主动交验居民户口簿。
2、户主对居民户口簿应妥善保管,严禁私自涂改、转让、出借。如有遗失,须立即报告户口登记机关。
3、居民户口簿登记权属于户口登记机关,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簿上作任何记载。
4、本户如有人员增减或者登记事项发生变动,应持居民户口簿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
5、全户迁出户口管辖区的,应向户口登记机关缴销居民户口簿。
三、户口公章盖哪里
1、户口本只有首页是需要加盖户口所在地的省级公安机关及户口登记机关(辖区派出所)的印章;
2、当事人及其他户内的常住人口登记页,只需要经办人签章即可;
3、当事人可以带上本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等,具体咨询辖区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户口公章是国家机关部门重要的文件之一,不可以有其他人随便盖章。如果被发现私自在户口本该公章,或者盗用公章,伪造公章的行为的,一定会被受到处罚。公章只能由公安机关户口办理处拥有,因为这样才保证户口登记准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n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n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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