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逮捕是否应该计算在服刑期间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4 03:20:10 379 人看过

被逮捕后的服刑期间要看最终判什么刑: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对无期徒刑和死刑,即使以后被减刑成有期徒刑,都不存在折抵一说。

适用逮捕应当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是逮捕的证据条件、事实条件和前提条件。根据有关司法解释,这一条件包含下列含义:一是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这就要求查明发生的事实必须是构成犯罪的事实,而不能是其他事实,同时犯罪事实的存在已有一定证据加以证明;二是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三是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如果一个犯罪嫌疑人有数个犯罪行为,只要有证据证明其中一个就符合“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这一条件的要求。

(二)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是逮捕的量刑条件、罪责条件或称之为法律条件。逮捕作为最严厉的强制措施,应当是适用于性质严重的犯罪分子,因此法律上规定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才适用逮捕,而对于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独立适用附加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适用逮捕。

(三)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其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这是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方面考虑的。这就是说,如果仅具备以上二个条件,尚不能逮捕,还要看是否有逮捕必要。这一条件一般主要从以下二方面来审查:一是案件性质是否严重、是否恶劣;二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自身情况、主观恶性的大小。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已经足以防止社会危险性的,就不应逮捕,而应采用较轻的强制措施。

以上三个条件,紧密联系,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能适用逮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1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逮捕相关文章
  • 逮捕日是否是判刑计算的起点?
    不是,从判刑之日计算。刑法中主刑的刑期计算是:1.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2.狗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3.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4.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判刑从哪天开始算刑期判刑从判决执行之日开始算刑期。刑期指法院判决宣告的剥夺自由或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应予执行的期间。刑期的长短,根据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确定。相关法律规定有刑期的刑罚为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剥夺政治权利。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为15年,最低为6个月,数罪并罚时可达25年。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为15年以上25年以下。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不能少
    2023-07-06
    263人看过
  • 刑期是否在审判期间计算?
    先行羁押日期能够折抵刑期。但根据刑事诉讼法和六机关《规定》的规定,遇有下列情况不计入原有侦查羁押期限,即重新计算羁押期限:1.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4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的,由公安机关决定,无需人民检察院批准,但须报人民检察院备案。2.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3.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时间,不计入侦查羁押期限。其他鉴定时间则应当计入羁押期限。拘留期间算刑期吗一、拘留期间算刑期吗1、拘留的时间计算在刑期内。犯罪嫌疑人被法院判刑后,判刑前先行羁押的,羁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2023-07-23
    443人看过
  •  在哺乳期间会被逮捕吗?
    这段文字讲述的是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申请被批准,罪犯就不会被监禁。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情形,就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根据具体情况决定。如果申请了监狱执行并且申请被批准了,那么就不会被监禁。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1、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3、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刑 罚 情 况 】 哺 乳 期 间 会 坐 牢 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在哺乳期间,妇女可以获得特殊保护。对于涉及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受到刑罚的减轻或免除。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在哺乳期间完全不会受到刑罚。在某些严重罪行的行为下,哺乳期妇女仍然可能被判处刑罚。此外,在
    2023-09-05
    135人看过
  • 服刑期间能不能下逮捕决定
    一、服刑期间能不能下逮捕决定逮捕作为一项强制性的法律程序,需要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来执行。其目的在于预防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阻碍刑事诉讼进程而实施非法行为,比如躲避侦查、逃避起诉、规避审判或是产生潜在的社会危害性。因此,为确保社会公平正义与公共安全,这些人员将依据法律法规,暂时剥夺他们的自由权并将其关入特定的拘留场所进行羁押。阐释这一概念,我们可以明确,逮捕的基本条件是首先由侦查机关、审查起诉机关、审判机关等收集足够的证据,以证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所涉及的犯罪行为已经成立,之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断他们涉嫌的罪行是否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尽管如此,即使犯罪嫌疑人和被告符合证据充足且可能被处以重刑的标准,若通过其它非牡丹手段,例如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等方式能够避免对社会造成进一步危害,那么就不再存在逮捕必要性,也无需进行逮捕行动。总的来说,逮捕虽然是强制手段,但它并不是最
    2024-03-27
    158人看过
  •  是否在逮捕后才能被判缓刑?
    这段内容讲述了在我国对犯罪嫌疑人的审判程序。在被判无罪之前,必须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并开展审判工作。犯罪分子宣告缓刑后,不需要再逮捕,应当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同时,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做出判决之前,在被判无罪之前,应当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并开展审判工作。犯罪分子宣告缓刑之后,不需要再逮捕,应当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在我国检察院和法院享有批捕权。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 【 素 材 核 心 内 容 】 缓 刑 考 验 期 内 的 监 管 措 施缓刑考验期内的监管措施是缓刑考验期罪犯在缓刑考验期间需要遵守的规定。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同时需要进行社区矫正。在缓刑考验期间,罪犯需要接受社区矫
    2023-09-05
    420人看过
  • 逮捕后判刑的刑期如何计算
    一、逮捕后判刑的刑期如何计算一般而言,针对已获逮捕之人的刑期计算时间往往是从其法律裁决正式开始执行的那一天起开始进行的。若是在此之前,被告人已经遭受了强制性的拘留,那么该段时期内所遭受的拘禁便可作为刑期予以相应的抵扣。具体来说,每一天的拘禁都可以折合成一日的刑期。举例来说,假设某位被告人被判有一年的有期徒刑,而他在被捕之前已经被拘留了半年之久,那么他实际上需要服役的刑期就只剩下半年而已。《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逮捕后判刑可以缓刑吗根据我国《刑法》第72条所规定,被依法逮捕后的被告,如若符合特定情形,依然有可能获得缓刑的判决。所谓缓刑,即对于那些触犯刑法却不必立即面临刑事处罚的罪犯,给予其在一定期间内,附着相关条件,暂缓履行原判刑罚执行的一种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72条对于被判处拘役
    2024-07-24
    276人看过
  • 刑期是从拘留期还是逮捕期开始计算
    刑期是从拘留期开始算。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对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后两个判决所判处的刑罚,依照相关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已经执行的刑期,应当计算在新判决决定的刑期以内。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10年。有期徒刑的刑期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有期徒刑的刑期从
    2023-08-03
    280人看过
  • 逮捕期限是多长时间,被逮捕多长时间
    一般情况下,逮捕期限不得超过两个月。案件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止的,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对犯罪嫌疑人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2)特殊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某些案件,期限届满时无法调查终止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或决定,可以延长两个月。犯罪嫌疑人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省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本期限届满仍不能终止侦查的,可以延长两个月。例如:(1)边远地区交通非常不便的重大复杂案件;(2)重大犯罪集团案件;(3)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4)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3)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的逮捕期限对于特别重大复杂案件,《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由于特殊原因,最高人民检察院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查。取保候审的审查逮捕期限多长时间取保候审的审查逮捕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2023-08-18
    95人看过
  •  批捕罪是否计算刑期?
    这段文字解释了在刑事案件中,被公安机关逮捕算作刑罚期间。根据刑法规定,法院在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判决时,可以折抵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每羁押一日可折抵一日刑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被公安机关逮捕就算作是刑罚期间。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作出判决时,在看守所羁押的时间可折抵刑罚时间。每羁押一日可折抵一日刑罚。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羁押时间折抵刑罚吗?羁押时间折抵刑罚的做法在某些司法实践中被广泛采用,但这种做法并不被所有法律体系所认可。在某些法律体系中,羁押时间被视为刑罚的一部分,可以在罪犯的刑罚中进行折抵。然而,在其他法律体系中,羁押时间不被视为刑罚,不能在罪犯的刑罚中进行折抵。,我国法律体系属于后者的类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有期徒刑的刑期最高
    2023-08-19
    384人看过
  • 逮捕后拘留期限是否应该改变?
    拘役30天是不违法的,拘役的期限是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同时,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刑事拘留30天是否可以投诉刑事拘留30天可以投诉,但是拘留30天在我国属于正常的流程,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第一、二款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
    2023-07-06
    316人看过
  • 逮捕时间要如何计算
    法律综合知识
    逮捕时间从期间开始的次日计算,开始之日不算在期间以内,也就是逮捕之日不计入逮捕期限内;期间的届满以法定期间日数的最后一日为止。逮捕后侦查羁押的期限为两个月,如果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如果还不能侦查完毕的,根据具体情况申请延长期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2024-05-15
    130人看过
  • 是否应该将拘留羁押计算在刑期之内?
    可以。刑期折抵是指罪犯在判决执行前羁押的期间换算成刑期,予以折抵。刑法规定羁押一日折抵徒刑、拘役刑期一日,折抵管制刑期二日。因违法行为而受行政拘留,后来又被诉追,如果被判处刑罚的犯罪和受行政拘留处分的行为系同一行为,被拘留的期间,应予折抵,如果被判处刑罚的是另一犯罪行为,被拘留期间不能折抵。法律依据:《刑法》第四十七条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看守所羁押时间算在服刑期吗看守所羁押时间算在服刑期。1.犯罪分子在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之前,在看守所里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2.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3.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4.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5.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3-07-03
    138人看过
  • 逮捕期限从逮捕次日开始计算吗?
    一、逮捕期限从逮捕次日开始计算吗?逮捕期限是从逮捕次日开始计算的。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以月计算,自对犯罪嫌疑人执行逮捕之日起至下一个月的对应日止为一个月,没有对应日的,以该月的最后一日为截止日。一般的刑事案件,都必须先后经过立案侦查(公安机关负责),审查起诉(检察院负责)和审判(法院负责)三个阶段,才能终结,由法院判决后送达相关机关执行。立案侦查阶段:1、拘留的规定:公安机关立案的案件(3430)=37天(最长期限),检察院直接立案的案件(143)=17天(最长期限)2、逮捕的规定:批捕期限:已经被拘留的,7日,特殊情况延长1—3天;没有被拘留的,15天,最长不得超过20天。3、侦查阶段的羁押期限:逮捕后(2122无期限)=7个月(可更长)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对于以下四类案件:(1)交通十分
    2023-04-28
    94人看过
  • 被逮捕期间是否可以会见家属?
    逮捕不允许会见家属,只有辩护律师可以会见。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一、因盗窃罪被刑事拘留怎么办因盗窃罪被刑事拘留了之后,可以及时聘请律师去看守所会见。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关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二、看守所里面能带什么东西进去看守所里面能带衣服、被褥进去。进入看守所的嫌疑人是正在接受审查的人,是绝对禁止与外界任何人接触,但有会见律师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2023-03-10
    210人看过
换一批
#强制措施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逮捕
    词条

    逮捕是刑事诉讼强制措施中最严格的一种,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依法拘留嫌疑犯、被告人,在一定时间内剥夺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逮捕不仅剥夺了嫌疑犯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拘留时间也很长,一般在人民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前。... 更多>

    #逮捕
    相关咨询
    • 服刑期间漏罪是否需要逮捕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8-21
      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不需要办理逮捕手续,也无需变更羁押场所,由侦查机关侦查完毕后直接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理由是罪犯的人身自由已经受到了最高限制,不需要重新办理逮捕手续,没有必要重新采取强制措施。
    • 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后的服刑期间怎么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1-29
      被刑事拘留或者被逮捕后的服刑期间要看最终判什么刑: 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有期徒刑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对无期徒刑和死刑,即使以后被减刑成有期徒刑,都不存在折抵一说。
    • 在服刑期间刑拘转逮捕期间可以探视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30
      逮捕后不能探视,只能由律师见面。 辩护律师将向调查机关了解当事人的指控和案件。 犯罪嫌疑人在判决生效前不得与家属见面。除辩护律师外,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探视。
    • 服刑期间逮捕怎么处罚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10
      罪犯在服刑期间发现漏罪,不论在诉讼期间原判刑罚是否届满,均应办理逮捕手续。理由是罪犯与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不同,所享有的诉讼权利与义务不同。逮捕这项强制措施与刑罚的功能和目的不同,不得以刑罚剥夺人身自由的方式来代替逮捕而剥夺人身自由。办理逮捕手续后,法定的侦查羁押期限才有实际意义,否则,办案期间始终处在不确定的状态。
    • 服刑期满新罪是否适用逮捕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5
      1、服刑人员犯新罪后,如果是在监外面服刑的,符合逮捕条件的,可以申请逮捕,如果是在监外里面服刑的,属于其人身自由已经受到限制,不足以发生社会危害性,所以不适用逮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