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财产,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1 00:30:39 54 人看过

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擅自买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要回出卖的财产。

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的,则不能主张买卖行为无效,不过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自己补偿。

一、丈夫赠送情人的钱物妻子能够追回吗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可以瞒着配偶买房吗?

一般不可以瞒着配偶全款买房的。如果使用夫妻共同财产全款买房的,未经另一方追认,除第三人为善意的,可主张买卖协议无效。若是买方个人财产的,则另一方无权干涉。根据相关规定,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三、婚内房产单独所有离婚后如何分割

婚内房产单独所有离婚后会按照当事人都能够获得均等的份额来进行一个平均的分割,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原则,也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对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的所有权及处理权。表现为: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00:2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夫妻共同财产相关文章
  • 离婚前的钱一方不知的情况下是共同财产吗?
    通俗来说私房钱,指夫妻双方中某一方私藏下来的钱,以备不时之需。如果不能证明私房钱是某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私房钱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婚前财产增值离婚时能否分割婚前财产增值离婚时一般不能分割,因为夫妻一方个人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自然增值,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婚后就不需要分割。除非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该财产婚后共同所有的,那么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分配,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二、夫妻离婚父母赠与的钱算共同财产吗夫妻离婚双方父母赠予的钱不一定算共同财产。只要赠予人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该钱款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那么该财产就属于夫妻个人财产,而并非夫妻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要求在离婚时对受赠的财产进行分割的,法院不予支持。反之如果双方没有明确表示,则可以认定为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主张所有权。三、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能要求重新分割吗离婚后,发现对方有私房钱,确实属于夫妻共同
    2023-03-15
    447人看过
  • 夫妻债务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离婚时不知情的一方还有义务还吗
    事实上,在实践中,是否要承担责任取决于该笔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如是否为了生活的基本花费,是否是在婚姻关系存在期间内,是否是因为无法支付法定义务规定的金钱所产生的债务等等,而不是取决于夫妻双方是否都知道该项债务的存在而承担责任。一旦认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无论是否有一方不知情,夫妻双方都是要承担责任的,都具有归还债务的义务。但如果认定为夫妻个人债务,那么无论是否有一方不知情,该债务都只需有负债的一方偿还。二、什么是夫妻共同债务?所谓夫妻共同债务,简单来讲就是需要以夫妻共同财产偿还的债务,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呢?第一,夫妻共同债务认定有以下两个判断标准:1、夫妻有无共同举债的合意。也就是夫妻双方是否都表示愿意与另一方共同承担该债务。2、如果该债务是夫妻共享,如是夫妻共同生活期间产生的债务,夫妻共享债务所带来的利益,则该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这种情况下,即使有一方不知情,在该债务产生时,都该将债
    2023-03-29
    330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不知情处理方案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买卖的,该买卖行为是无效的。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如果购买的第三人是善意取得的,则买卖行为是有效的,不过此时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就出卖的财产给予自己补偿。夫妻共同财产一方立遗嘱有效吗夫妻共同财产一个人立遗嘱对处分另一方财产的内容是无效的,继承只能继承一方的合法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其都具有处分权,共有人需要按照约定管理共有财产,没有约定的,处分共同所有的财产需要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即夫妻双方的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九条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第三百条共有人按照约定管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各共有人都有管理的权利和义务。第三百零一条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变
    2023-07-06
    244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卖了妻子不知情怎么办
    可以请求撤销这个行为,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资产,一般被认定无效。夫妻共有的房产如果在双方并未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应该是登记在两个人名下的,卖夫妻共有房屋财产必须两个人都签字,才能有法律效力。否则该房屋不能过户给买方。如果该房子是登记在男方一人名下的夫妻共同财产,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房产或者要求男方赔偿损失。但如果夫妻一方所卖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话,那么久需要夫妻双方协商,在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房屋出卖。假如一方卖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而另一方不知情的话,那么另一方可以不知情为由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但这种情况下夫妻需要对买房屋的第三人所遭受的损失进行补偿。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一方卖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而另一方不知情的话,另一方以不知情为由向法院申请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时需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其配偶在卖房的时候自己的确处于不知情的状态,假如证据不足以证明自
    2023-03-22
    205人看过
  • 民间借贷,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一、民间借贷,一方不知道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在法律层面上,往往只有在夫妻双方均知情且达成共识的情况下所产生的债务才会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而当某方对债务的存在全然不知情时,该债务通常不被定义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主要是因为,承认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需要具备以下两个基本条件:首先,需满足夫妻二人共同签字或一方在事后予以明确认可的共同意思表示原则;其次,要么是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其中一方主动承担了家庭生活所需的全部或部分债务压力。然而,无论是哪种情况,夫妻共同债务都应由当事人双方共同承担偿还责任。《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
    2024-04-13
    216人看过
  •  夫妻共同财产能否在没有其他同意的情况下变卖?
    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进行变卖操作,只要第三人并未与夫妻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那么该变卖行为就是有效的。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的交易秩序,除非是第三人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只要第三人为善意、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的买卖行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另一方不得以不知情、不同意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夫妻共同财产一方进行变卖操作,只要第三人并未与夫妻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那么该变卖行为就是有效的。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以及市场的交易秩序,除非是第三人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损害另一方的合法权益,否则只要第三人为善意、支付合理对价且办理了产权登记手续的买卖行为都是受法律保护的,另一方不得以不知情、不同意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变 卖 是 否 有 效 ?夫妻共同财产变卖是否有效?在民法典中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第一千零六
    2023-09-05
    465人看过
  • 夫妻一方借钱炒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偿还吗
    一、夫妻一方借钱炒股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有权偿还吗若丈夫背负的负债未告知于其配偶,该配偶仍须承担相应偿付义务。但前提是,此类债务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范畴。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夫妻共同债务需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之一:首先是夫妻双方均在借款文件上签署过各自的名字;其次是尽管最初仅有配偶中的其中一方签署了借条,但另一方在后续过程中对此进行了确认并承认债务属于共同承担范围内。另外,如果发生贷款行为时的配偶关系尚未解除,那么在此期间该配偶以个人名义所欠下的、用来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也视为夫妻共同债务。然而,若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以个人名义承担的债务超过了必要且适当水平的家庭生活开支,则将被判定为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
    2024-04-04
    91人看过
  • 法院拍卖夫妻名下共同财产,一方不知道可以拍卖吗
    您有权向法院提出拍卖保护者夫妇共有资产的请求。然而,如欲实际执行保护者夫妇的共同财产,必须在法律程序中首先就此问题诉诸析产诉讼。共和国法律明确赋予每一位共有人以权利,即对自身与他人所共享资产提出析产诉讼或由请求执行者替其依法提出析产诉讼。至此,该等诉讼提起后,人民法院应依职权批准无疑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
    2024-07-27
    412人看过
  • 夫妻在什么情况下不分少分共同财产
    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在双方协议离婚时,一方自愿同意放弃所有财产;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少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一、婚内财产转移是否违法转移婚内财产不是违法行为,但是一种过错行为。我国法律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二、民法典规定离婚一方偷偷过户房产怎么办?可以起诉,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
    2023-06-20
    356人看过
  • 夫妻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况下借款合法吗
    关于夫妻中某一方在另外一方毫不知情的状况下进行的借贷行为是否合法的问题,必须根据具体案件中的实际情况加以评估与分析。普遍来看,倘若这笔借款是为了满足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做出的,即便对方完全不知晓,仍可将其视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责任和义务。然而,若当发生借款行为时,已经超越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并且贷款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这笔债务已被用于夫妻双方共同的生活、生产经营活动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愿表达,那么这笔债务便应被认定为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2024-08-20
    331人看过
  • 夫妻共同买房属于哪一种财产?有哪些情况?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出资购买的房子,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即使房产证上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2、由双方父母出资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产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有,当事人双方另行约定的除外。夫妻婚后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属于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后购买房产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不论是夫妻俩谁名字,都算共同财产。《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的规定。所以婚后买房,不管房产证登记人是夫妻俩谁名字,只要没有双方事先特殊书面约定,住房产权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
    2023-07-07
    255人看过
  • 再婚夫妻的财产共有情况
    再婚夫妻有下列共同财产:1、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2、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继承、遗赠、赠与和其他合法途径(如股息、利息、红利等)所得的财产,其中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没有规定是一方的财产。3、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知识产权取得的经济利益。4、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承包、租赁等生产、经营活动的收益。5、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债权。6、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以结婚的时间乘以年平均值所得数额。7、结婚登记时,夫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8、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婚前财产再婚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前财产除非有约定,否则再婚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
    2023-07-03
    388人看过
  • 在房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房子有没有效
    一、在房主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房子有没有效出租人未通知承租人或者有没有其他妨害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情形的,承租人可以请求出租人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没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没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二、没有没有房产证的话在什么情况下才能够进行买卖首先,没有没有房产证是不能进行房屋买卖的。因此没有没有房产证的房屋在证件下来的情况下才能够进行买卖。没有没有房产证可以私下签订买卖协议,在交易时到公证处进行相应的交易公证;但由于当事人无法提供房产证,故无法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交易存在很大的风险,建议不要购买。一般来说买房子具体流程是以下六个步骤:1、审查开发商。审查开发商有没有没有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国有没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
    2024-01-09
    322人看过
  • 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房产证上共有情况:单独所有,指的是房屋产权属于登记产权人独有,无其他所有人。若为共同所有指的是房产证署名的各方共同拥有房产,共同行使对该房产的权利。一、男方买房付了首付,结婚后有必要加女方名字吗?男方买房付了首付,结婚后没有必要加女方名字。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的情况:若为共同共有,该房产你们双方一人一半,若设定为按份共有,则双方按设定份额拥有相应份额。房产证上未加上女方名字的情况:该房产夫妻双方共同还贷,该房产分割方式采用协议处理。二、房产证写谁的名字房子就是谁的吗房产证一般写谁的名字就是谁的。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变更房屋所有权以房屋产权登记为准。房产证上只有一个名字的房产一般为个人独有,房产证上有多个名字的房产一般为共有,共有权人按房权证上记录的产权比例共同持有该房产。三、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能分到房子吗房产证上有自己的名字能分到房子。我国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取得、变更
    2023-02-14
    178人看过
换一批
#财产分割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在双方结为夫妻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双方共同所有: 领取的工资、奖金;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得到的财产;知识产权的收益;通过继承或赠与得到的财产,如房屋等;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更多>

    #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咨询
    • 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夫妻共同财产是否有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1-21
      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另一方擅自买卖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无效,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要回出卖的财产。因为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任何一方不得非因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处置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第三人善意取得的,则不能主张买卖行为无效,不过不知情的一方可以要求另一方给予自己补偿。
    • 在知情的情况下,对方不同意的情况下一方挪用夫妻共同财产违法不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1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双方所有;属于一方财产的,归一方所有。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
    • 共同财产可以在夫妻一方不知情时买卖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6-05
      夫妻共同财产在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买卖的,一般可以认定买卖行为无效;但是如果第三人是善意取得的,则不能认定买卖行为无效。因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非因日常生活所需要,一方不得擅自处分。 所谓善意取得,是指无权处分他人财产的财产占有人,将其占有的财产转让给第三人,受让人在取得该财产时系出于善意,即依法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原财产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的物权取得制度。
    • 在夫妻不知道情况下,有一方变卖夫妻共同财产,要负责刑事责任吗?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06
      不会负刑事责任,但要负民事责任,可以向法院主张对方赔偿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
    • 夫妻共同财产共同产权的情况下一方有处理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0
      有处置权,但应分情况考虑。 一、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二、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一方当然有权处分,但是重大事项还是需要征得对方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