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权怎么产生法律效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17 15:5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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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首先应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然后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
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
(四)居住权期限;
(五)解决争议的方法。
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的有效期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乃至终身均可。
居住权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条,居住权无偿设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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