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行政强制措施还是行政处罚程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6:42:12 109 人看过

3月1日行政审判专版刊登了蒋新建同志《对行政处罚中违法强制措施的认定》一文(下称蒋文),该文认为国土局在处罚过程中采取的捣毁李某正在兴建房屋的行政强制措施与处罚决定具有不可分割性,是相互承接、不可分割的整体,由于被告的行政强制措施是超越职权的违法行为,导致处罚程序违法,处罚决定应予撤销。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第一,必须明确的是本案中的行政强制措施与处罚决定是否为两个独立存在的具体行政行为,这也是解决本案争论的核心问题。笔者之所以认为该行政强制措施与处罚决定是两个独立存在的具体行政行为,乃是基于以下两点理由:首先,某一行政强制措施是否可以独立存在,关键取决于该行政强制措施是否达到了其自身的独立性和成熟性,取决于它与行政相对人权益的关系。本案中的行政强制措施即使没有后来的行政处罚决定,它也已经独立地影响到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财产权等),它就应当被作为一种单独的具体行政行为来认定;其次,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本案中的土地管理行政处罚程序应当是法定程序,如是否依法经过调查、告知、听取陈述和申辩等程序,在这一系列法定程序中,并不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因此,该案中的行政强制措施是独立于处罚程序之外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不是处罚决定所必经的程序。蒋文认为超越职权的行政强制措施发生在行政处罚的过程中,就属于行政处罚程序违法,恰恰是对程序法定原则的误解。超越职权的行政强制措施发生在行政处罚的过程中,有时可能只是时间上的竞合,并不能必然得出处罚程序违法的结论。

第二,本案中的行政强制措施与处罚决定是否具有不可分割性。笔者认为:

1、两行为的起因相同并不必然导致两行为不可分割,应联系两行为的具体性质来确定。如前一行为是后一行为的法定必经程序,则两行为不可分割,如告知程序和处罚决定;但一个起因也可能导致可以分割的两个行为,如行政即时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决定。

2、本案中李某承受的最终法律效果并不是同一的。李某除了承受按处罚决定的要求自行拆除房屋这一法律后果外,还要承受房屋被动捣毁的法律后果,这两种行为所造成的财产损失肯定是不同的,由于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两种不同行为的影响,因此也应得到两种途径的救济,当然,诉讼标的选择权在原告。

3、行政行为的单方意志性和行政执法性是绝大多数具体行政行为的共同特征,当然不能成为本案中两个行为具有不可分割性的纽带,绝不能因为两种行为都是行政单方行为和行政执法行为就认为其具有不可分割性。

第三,从权利救济的时效性原则和程序的角度来看,本案中两个行政行为相距一年之久,如果不能分别起诉,则原告的权利受到前一行政行为影响后,迟迟不能得到救济。从诉讼程序的角度看,对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提起诉讼的启动条件是不同的,对行政强制措施往往可以直接提起诉讼,而对行政处罚提起诉讼经常要以行政复议前置为条件,把两个行为捆绑在一起,实质上是人为地对受到行政强制措施影响的权利救济设置了不应有的障碍。

第四,蒋文认为行政处罚决定仅仅是行政强制措施的后果,结果的合法性依赖于原因与过程的合法性。但是本案中行政强制措施既不是处罚决定合法与否的原因,也不是处罚决定的必经过程。处罚决定合法与否取决于处罚决定所认定的违法占地事实是否存在、所适用的法律是否正确、行政处罚的法定程序是否合法,如是否依法经过调查、告知、听取陈述和申辩等程序,在这一系列法定程序中,并不包括行政强制措施这一程序,因此,该案中的行政强制措施是独立于处罚程序之外的具体行政行为,并不是处罚决定所必经的程序,前一行为超越职权并不必然导致后一行为违反法定程序。

第五,对本案的正确处理应建立在查明当事人诉讼请求的基础上。根据不告不理的司法原则,如果原告只起诉其中的一个行政行为,法院应针对该行为是否合法予以审查,并作出判决;对另一行为不予审查,即在对行政处罚决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时,行政强制措施合法性不是行政诉讼的审理对象,反之亦然。如果原告对两个行为都提起诉讼,可以合并审理,分别作出确认行政强制措施违法和维持或撤销处罚决定的判决。如果原告以行政强制措施违法为由,请求撤销处罚决定,则告知其应分别起诉,可以合并审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1: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行政处罚程序相关文章
  • 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是多久,行政处罚的强制措施
    一、行政处罚的追诉期限是多久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最长的追诉时间是二年,在二年内没有发现的行政违法行为的,不再进行处罚。《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二、行政处罚的强制措施1.加罚。加罚是指被处罚的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时,行政机关可以在原处罚决定的基础上,增加处罚的幅度,具体是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原处罚决定仍应执行。这里应指出的是,加处的罚款是依法采取执行措施收缴的罚款,属于执行罚的范畴,不是一种行政处罚。所谓执行罚,是指当事人不及时履行他人不能代为履行的义务时,行政机关可以采用科以财产上新的给付义务的办法,促其履行义务,如对勒令停业的工商企业,对被禁止营业的非法经营者,可以采取罚款这一执行措
    2024-04-01
    50人看过
  • 劳动教养是行政强制措施吗,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
    一、劳动教养是行政强制措施吗劳动教养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但是劳动教养的惩罚性是非常明显的。1957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规定了劳动教养制度。当时劳动教养的性质是“实行强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种措施”,也是“安置就业的一种办法”。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国务院公布实行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对劳动教养问题作了进一步规定。现行的劳动教养制度是对大中城市有违法行为但又不够刑事处分的人员实行强制性教育的改造措施。从性质上说,劳动教养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但也应当认识到,劳动教养的惩罚性是非常明显的,其中存在的问题也需要全面研究,需要以法律加以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条本法所称行政强制,包括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
    2024-01-22
    301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如何计算,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
    一、行政强制措施期限如何计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期限依据强制措施的不同而有区别的,例如现场执行的,要立即执行,如果是查封、扣押的不超过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十七条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权不得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可以实施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行政处罚权有关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行政机关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其他人员不得实施。第二十五条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
    2024-01-10
    249人看过
  • 强制措施是否属于法定行政处罚?
    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情形,依法对公民的人身自由实施暂时性限制,或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财物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行政处罚是指行政主体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范,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强制措施不是行政处罚。训诫是否属于行政处罚训诫书属于行政处罚,出自《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相关条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九条规定,已满14岁不满18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从轻处罚;不满14岁的人违反治安管理的,免予处罚,但是可以予以训诫,并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人民法院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
    2023-07-03
    249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有听证程序吗
    一、行政强制措施有听证程序吗行政强制措施是没有听证程序的。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听证程序仅可以在行政机关对当事人处以较大额、较重大的行政处罚之前的三日内由当事人提出。当事人对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八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强制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中有违法行为或者扩大强制执行范围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二、传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吗传讯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传讯为刑事诉讼中所使用的一种侦查方式。行政强制措施指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财物进行暂时性限制的行为,根据《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以及冻结存款、汇款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
    2024-01-15
    350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不同?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是什么
    一、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有什么不同?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如下:1.目的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强制相对人履行义务或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的状态;行政强制措施的目的则是使相对人的人身与财产保持一定的状态。2.前提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前提是法定义务人不履行法定义务;行政强制措施不以行政相对人不履行法定义务为适用条件。3.动因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起因只能是义务人负有不作为义务而作为或负有作为义务而不作为的行为;而行政强制措施的起因,既可以是危害社会的行为,也可以是危害社会的某种事件的发生,甚或是某种状态的出现。4.实施主体不同。行政强制执行的实施主体包括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主体只有行政机关。5.结果不同。二、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是什么行政强制措施的特点如下:1.具体性。行政强制措施属于具体行政行为。2.强制性。行政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在采取其他措施无效果,或没有其
    2024-03-26
    487人看过
  • 暂扣车辆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行政强制措施
    一、暂扣车辆是否属于行政强制措施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在执法过程中,依法可以采取下列行政强制措施:(一)扣留车辆;(二)扣留机动车驾驶证;(三)拖移机动车;(四)检验体内酒精、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含量;(五)收缴物品;(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强制措施包括什么一般包括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拘传: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强制其到案的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方法。取保候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公安机关责令某些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
    2024-01-18
    349人看过
  • 取保候审:刑事强制措施还是行政强制措施?
    刑事强制措施包括五种:(一)拘传。(二)取保候审。(三)监视居住。(四)拘留。(五)逮捕。刑事诉讼中的取保候审是指司法机关责令未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不逃避或妨害侦查、起诉、审判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拘役是行政强制措施吗?拘役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而属于刑事处罚。拘役,是剥夺犯罪人短期人身自由,就近实行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在中国刑罚体系中,拘役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一种主刑。拘役是一种短期自由刑。拘役的刑期最短不少于一个月,最长不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
    2023-07-18
    199人看过
  • 传唤属于行政强制措施还是民事强制措施
    传唤不是行政强制措施。根据《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具体形式或手段主要有以下几种,但不包括传唤:(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产;(三)扣押财产;(四)冻结存款和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有传唤吗行政强制措施没有传唤,传唤违法人员是为了案件调查的需要而实施的,所以传唤是属于调查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
    2023-08-18
    199人看过
  • 临时查封属于行政处罚吗,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
    一、临时查封属于行政处罚吗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属于行政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九条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三)扣押财物;(四)冻结存款、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二、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措施1、行政处罚是对行政相对人权利的最终处分,如没收财产之所以是行政处罚,因为它是对相对人财产所有权的最终剥夺即处分;而行政强制措施是对相对人权利(特别是财产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一种临时限制,如查封财物之所以是行政强制措施,因为它不是对该财物所有权的最终处分,而仅是在短期内对该财物使用权和处分权的临时限制。2、行政处罚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必然以行政相对人的行为违法为前提;行政强制措施不是一种行政制裁行为,因而与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是否违法没有必然联系。它可以针对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也可针对相对人的合法行为。3、行政强
    2024-01-07
    205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由谁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类别
    《行政强制法》第十条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本法第九条第一项、第四项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本法第九条第二项、第三项的行政强制措施。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颁布施行前,不仅法律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也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甚至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也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改变了行政强制设定“政出多门”的混乱局面,为行政强制措施的设定确立了统一的原则和规则。1.法律可以设定各类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虽然具有临时性和预防性,但其对行政相对人权益的调整和干预却是直接的、强制的。例如,收容审查涉及对被收审人人身自由权的干预,暂扣物品涉及对物品所有人财产权的干
    2023-05-06
    339人看过
  • 强制戒毒是行政处罚还是行政处罚
    强制隔离戒毒是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措施是指行政机关为防止违法行为等其他情形对当事人的人身自由和财产实施暂时性控制的行为。强制隔离戒毒的执行分别由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强制隔离戒毒的期限一般为二年。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对于行为人作出的违法行政法规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减损权益或者增加义务的方式予以惩戒的行为。行政处罚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暂扣许可证件、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行政拘留等。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强制戒毒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强制戒毒,是指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期内通过行政措施对其强制进行药物治疗、心理治疗和法制教育、道德教育,使其戒除毒瘾。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只有行政拘留,所以收容教育强制戒毒不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
    2023-08-04
    93人看过
  • 哪些机关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以及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程序
    一、哪些机关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以下机关可以设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实施前,原则上只有公安,国安,海关,工商,税务,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行政强制执行权,但目前行政强制法把这个范围抽象扩大了,有两种情况:1.违法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强制拆除;2.符合特定条件时对金钱给付义务的强制执行。当出现上述两种情况,并且符合一定条件时,广泛的行政机关都有自行强制执行权,比如交通局拍卖扣押车辆抵缴罚款,国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等等。二、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程序行政强制措施实施的程序如下:1.实施前需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2.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3.出示执法身份证4.通知当事人到场5.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6.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7.制作现场笔录8.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9.当事人不到场的
    2023-06-06
    349人看过
  • 行政强制措施是否从旧兼从轻,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
    一、行政强制措施是否从旧兼从轻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受到从旧兼从轻原则的约束,行政强制措施与刑事处罚都是针对具有违法性的行为而设置的,行政强制措施所针对的违法情形的危险程度较于刑事犯罪更加低,等应当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行政强制措施,应当受到从旧兼从轻原则的约束。在确定行政相对人的行为性质以及因此给予相应的惩处时,同样应受到从旧兼从轻原则的限制。对此在理论上的理由和该原则在刑法适用上的理由是一致的,即对行为进行评价和惩处的法律修改了,就应当以修改后的法律对行为进行评价或惩处,除非这种评价或惩处增加了行政相对人的责任。二、行政强制措施有哪些行政强制措施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或形态:1、执行性强制措施执行性强制措施是行政主体针对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义务的相对人,为促使其履行义务或实现与履行义务相同状态所采取的强制措施,又可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甚至直接称为行政强制执行。2、即时性强制措施即时性
    2024-01-09
    252人看过
换一批
#行政处罚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行政处罚的程序,是指由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在行政处罚实施过程中行政机关和当事人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和制度。... 更多>

    #行政处罚程序
    相关咨询
    • 是限制性措施还是行政强制措施
      青海在线咨询 2021-11-17
      扣押是行政强制措施。扣押和扣押是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犯罪嫌疑人财产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强制措施的类型:(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产;(三)扣押财产;(四)冻结存款和汇款;(五)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 哪些行政案件属于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强制措施?
      广西在线咨询 2021-12-29
      行政处罚案件的强制措施包括:暂时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查封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场所、设施、财产;扣押财产;冻结账户中的存款、汇款等类别。
    • 罚金是行政强制措施还是临时补偿措施
      天津在线咨询 2021-11-22
      罚款不是行政强制措施。罚款是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判处罪犯如期向国家支付一定金额的刑罚方法。罚款适用范围广,多适用于贪图财利或与财产有关的犯罪,也适用于少数妨碍社会公共秩序的犯罪。通过剥夺罪犯一定数额的财产,可以达到惩罚和教育的目的。
    • 行政强制措施有听证程序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2-14
      目前法律没有规定行政强制措施需要进行听证,一般情况下被执行人对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 行政强制措施的方式与程序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08
      行政强制措施的程序:主要有实施条件、决定、实施及执行结束四大部分。行政强制主要是对有履行行政决定义务的公民不履行行政决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强制履行义务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