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且遗产无人继承的,应当以其遗产清偿其生前的债务,清偿债务后,国家或集体所有制组织取得剩余部分的遗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一、孤寡老人的遗产如何分配
孤寡老人去世后遗产的分配问题是有遗嘱的执行老人立的遗嘱,或者老人跟别人签的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执行遗赠扶养协议。
既无遗嘱又无遗赠扶养协议,老人的遗产也无人继承,老人生活在农村的,遗产归村集体所有孤寡老人的遗产分配办法如下:
1、如果该孤寡老人同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其遗产由扶养人继承;
2、其他情况下,该笔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没有正当理由不履行义务的,经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其接受附义务部分遗产的权利。对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首先应当用来支付丧葬死者所花掉的必要的费用,清偿死者生前欠下的债务,给予死者生前尽过一定照料责任的人以适当的补偿。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
二、死亡赔偿金是否应该赔偿侵权债务?
死亡赔偿金可以用来赔偿侵权债务。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未来法定剩余年龄可得利益的减少而给与的补偿,其性质是对死者可预期财产损失的赔偿,因此可以用于清偿死者生前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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