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庭前准备阶段。准备事项主要有:
(1)召开合议庭准备会议。
(2)传唤、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3)公告。
2、出庭情况审查阶段。审查的内容是:
(1)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
(2)由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
(3)书记员宣布:请诉讼参加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入席;请审判长、审判员(陪审员)入席。向审判长报告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说明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审判长正式宣布开庭。
(4)审判长宣布开庭。
(5)宣布案由、告知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审判长宣布开庭后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可以提出回避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定期限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对申请人的复议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3、法庭调查阶段。
4、法庭辩论阶段。法庭辩论的顺序是:先由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再由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然后双方相互辩论。第三人参加诉讼的,应在原被告发言后再发言。
法庭辩论由审判长主持。当审判长认为应该查明的事实已辩论清楚,即可宣布结束辩论。审判长在按顺序征询原、被告的最后的意见后,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
5、合议庭评议阶段。在评议时,合议庭成员可以平等地表明自己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合议庭成员意见不一致时,适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按多数意见作出裁决。评议过程制成评议笔录,评议中不同意见必须如实记入笔录,由合议庭全体成员签名。
6、公开宣判阶段。行政案件无论是否公开审理,都应当公开宣判。能够当庭宣判的,由审判长在休庭结束,恢复开庭后当庭宣判,并在一定期日内向当事人发送判决书。不能当庭宣判需要报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应当定期宣判。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当事人判决书。在宣读裁决后,应告知当事人发送判决书(裁定书或者行政赔偿调解书)的时间及提起上诉的有关事项。
一、违法强拆的法律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工作规程》
第二十三条
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或者行政强制拆迁执行人员违反本规程的,由所在单位给予警告;造成错案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错案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拆迁人、接受委托的拆迁单位在实施拆迁中采用恐吓、胁迫以及停水、停电、停止供气、供热等手段,强迫被拆迁人搬迁或者擅自组织强制拆迁的,由所在市、县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责令停止拆迁,并依法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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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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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强拆案件怎么做的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03按规定法院审理强拆案件需询问当事人案件情况,起草或者制作起诉书,收集整理相关证据,去管辖法院立案,缴纳诉讼费,领取签收法律文书,等待开庭并做好开庭准备,协助律师开庭,与当事人积极沟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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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强拆违法案件标准是怎样的?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12-03法院受理违法强拆案件的程序是,若符合行政诉讼的条件,法院应当登记立案,不符合行政诉讼条件的,在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后,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起上诉。房屋被政府部门违法强拆的,当事人可以在法定时限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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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的请求和理由怎么写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09事实是指你的诉求的事实依据,是事情的实情,你可以简单写明,当然你的事实还需要是法律上的事实,即有证据证实的事实。理由是指你的诉求的法律依据,是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你可以列明也可以简单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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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经判决, 但还能就反诉提出请求, 请求法院能否再次审理该案件广东在线咨询 2022-02-04一事不再理指的是对基于同一事实引发的纠纷,法院已对实体争议作出判决,且已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就这一纠纷再行起诉的,法院不再受理,目的在于防止对同一纠纷出现两个不同的生效判决.这是基本的法理,无需法律作出直接的规定,但在诉讼法教材中有对这一制度的论述.,因此,在本案中如果法院已对你反诉涉及的实体争议作出了判决,你就不能再就反诉涉及的请求提起诉讼了,但若法院仅是认为你的反诉不具备反诉的条件(反诉成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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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审理一二审案件对审判人员要求不同,一审案件应由审判员审理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28法院审理一二审案件对审判人员要求不同,一审案件可由审判员独任审理,二审则须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审理。(具体规定如下:(一)一审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普通程序需组成合议庭。1、法院组织法第十条第二款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和人民陪审员组成合议庭进行;简单的民事案件,轻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规定的案件,可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2、民事诉讼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