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财产管理人的职责和责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2 20:10:55 453 人看过

当破产程序启动后,破产管理人何时开始存在呢即关系到其选任的时间。因破产程序立法例的不同,决定了不同的选任时间。目前世界各国关于破产程序开始的规定,大体分为两种情况:以法国、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实行破产程序宣告开始主义,法院宣告破产前,破产程序并未开始,债务人的民事主体地位也没有发生变化,其财产不受约束仍由其支配,而至法院破产宣告时,才指定破产管理人,负责破产财产的管理在以英国、美国为代表的英美法系国家,实行破产程序受理开始主义,法院受理破产案件至破产宣告前,为防止债务人不当处分财产,债务人不能再对财产进行管理和处分,而是设立临时财产管理人,由临时财产管理人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全面管理,到正式破产宣告后,则由选任出的破产管`理人从临时财产管理人处接过管理权,对破产财产进行占有支配并予分配。上述两种立法例都使得破产管理人能及时接管破产财产,避免了破产人因一已之私或其他目的而非法处分破产财产、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之事发生,破产管理人被选任的时间是妥当的

破产管理人选任的时间及临时财产管理人制度

当破产程序启动后,破产程序人共同利益之事发生,破产管理人被选任的时间是妥当的。

研究我国现行立法可知,虽然我国现行破产法关于破产程序之开始采用的是受理开始主义,但其关于破产管理人的选任时间却存在许多问题。对债权人利益的保护不周密,没有建立完备严密的债务人财产管理制度。如根据破产法第9条、24条规定,从法院受理到宣告债务人破产至少要经过三个月。在这期间内,破产财产由谁管理,法律没有作出规定。这样,在事实上破产人依旧可以不受任何限制地对其进行管理处分。破产人若为了自己的私利或个别破产管理人人的利益,它完全有机会对破产财产进行非法处分,作出损害破产债权人共同利益的行为。即使是破产宣告后,破产管理人也不是立即被选任。在宣告与选任之间,亦存在上述相同的问题。破产程序之开始,其效力在本质上应对破产人管理处分破产财产的权利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或限制,而我国破产法则对此熟视无睹,这不仅是对破产程序宗旨之违背,同时也为破产人损害债权人的团体利益创造了条件。本文认为,正如大多数学者所建议的那样,既然我国破产法从体例上采用的是英美法系的破产程序受理开始主义,则理应在我国破产程序中借鉴和承认临时财产管理人制度。在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法院认为有必要可直接将临时财产管理人转换为破产管理人,这样一方面可使破产程序中的财产管理活动具有连续性,另一方面也避免了破产宣告至破产管理人选任出来之前的破产财产管理主体缺失的真空出现。当然,法院如果认为临时管理人已不适宜被选任为破产管理人,则可另行选任破产管理人。在我国破产程序中建立临时财产管理人制度就可以与破产宣告后建立的破产管理人制度相互衔接,使债务人财产从破产程序一开始就置于专门管理人的管理和控制之下,切实有效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保障债权人最大限度的清偿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9日 01:3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了解遗产管理人的产生背景和职责
    遗产管理人的产生方式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无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选择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选定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所在地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民法典的遗产管理人的指定有哪些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同担任遗产管理人;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均放弃继承的,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第一千一百四十六条对遗产管理人的确定有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遗产管理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五条继承开始后,遗嘱执行人为遗产管理人;没有遗嘱执行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推选遗产管理人;继承人未推选的,由继承人共
    2023-07-02
    372人看过
  • 定密责任人的职责和义务
    定密责任人职责:1.审核批准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国家秘密的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2.对本机关、本单位产生的尚在保密期限内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作出是否变更或者解除的决定。3.对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属于何种密级不明确的事项先行拟定密级,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报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定密责任人在职权范围内承担有关国家秘密的什么工作定密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承担有关国家秘密确定、更和解除工作。定密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具体如下:1、定密责任人的职责既包括确定国家秘密,也包括根据情况变更和解除国家秘密;2、不同的定密责任人的职责权限范围有所不同。法定定密责任人对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工作负总责,其定密权限与机关单位自身的定密权限一致;指定定密责任人则应当在被授予的定密权限内开展工作。法定定密责任人在指定定密责任人时,应当同时明确其定密权限,根据指定定密责任人的职务、岗位不同,可以授予其不同的定密权限;3、定密责任人
    2023-07-06
    106人看过
  • 安全生产责任的职责和作用
    1、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规、规章制度,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并制止他人违章。认真学好安全操作规程,做到遵章守纪。2、接受安全管理人员的指导、检查,服从安全生产调度。3、在作业中,发现可能发生事故的隐患或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采取措施排除隐患,待隐患消除后,经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发现火警、险情必须立即处理,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是什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主要包括: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
    2023-07-06
    159人看过
  • 民法典的遗产管理人未尽职责的民事责任有哪些
    一、民法典的遗产管理人未尽职责的民事责任有哪些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的职责】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第一千一百四十八条【遗产管理人未尽职责的民事责任】遗产管理人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继承人、受遗赠人、债权人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二、遗产分割后有哪些效力(一)遗产分割的效力应溯及继承开始之时继承人自继承开始就有权分割遗产,但在实际生活中,通常继承开始后经过一段时间,继承人才着手按照各自的应继份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而在这期间,遗产可能会
    2023-04-19
    468人看过
  • 出租人的职责管理
    有下列义务:1.负责查验承租人的合法身份证明或育龄人员计划生育证明,不得向无营业执照的单位或个人提供生产经营场所及其他经营条件。2.按规定如实填写《私房出租登记簿》并在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居(村)委暂(寄)住人口登记站送交查验。3.督促、带领承租人于3天内到公安派出所或外来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居(村)委暂(寄)住人口登记站申报暂(寄)住登记。4.负责对承租人进行法制宣传,督促承租人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不得隐瞒、知情不报。一、石家庄暂住证怎么办理1.拍照。申办人到具有二代身份证照相资质的相关拍摄居住证数码相片。2.提出申请。申办人带齐办理所需材料,到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3.填表审核。申办人领取并填写《河北省居住证办理/石家庄市流动人口信息登记表》,工作人员对上交的材料
    2023-03-24
    284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的职责和权限是如何规定的
    一、在此期间,法定代理人须履行如下职责:(1)接手并掌管债务人的财产及事务印鉴、账册和文件等各类资料设备;(2)细致深入调研债务人的财务状况,精心编制详实的财产状况汇报材料;(3)慎重决定债务人内部机构各项行政管理事务;(4)慎重审议并作出关于债务人日常收支和其他必需支出的决议;(5)在首度债权人会议举行之前,认真斟酌决定继续或暂时停止债务人的业务运营;(6)妥善管理并分配债务人的所有财产;以及中国《企业破产法》所规定的其他职责,例如,适当代表债务人参与各类诉讼、仲裁甚至其他法律程序;提出召开债权人会议的动议;以及人民法院认定的其他职责等。与此同时,该部法律也明确了法定代理人应履行的职责,如勤勉尽责,忠诚执行职务等义务。若法定代理人未能尽职尽责,未能忠诚地履行职务,则人民法院有权依法对其进行处罚,罚款;如果因此给债权人、债务人或者第三方造成损失,依法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二、法定代理人在破产
    2024-07-23
    59人看过
  • 财产代管人的纳税责任有哪些
    民法典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财产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财产代管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失踪人财产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税法中也有相应的条款,例如房产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民法典在总则中规定了财产代管人在特殊情形下的赔偿责任,《房产税暂行条例》中也有精神实质类同的细化性规定,规定了特殊情形下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将承担缴纳税款的责任。如果说,民法的规定为市民社会和日常生活中的私人之间的财产权确认提供了基础性规范,那么税法的规定则定纷止争地解决了政府与私人之间的财产权最终归属。一、财产代管人可以处置财产吗财产代管人有权
    2023-03-26
    445人看过
  • 无因管理管理人责任
    无因管理本来是管理人没有法定的义务或约定的义务,而管理他人事务,但是管理人不管理则作罢,既然管理人已经手管理,管理人就有适当的义务。国外和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均有相关的规定。主要有三方面的义务。第一、管理人依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以有利于本人的方法为事务管理。所谓依本人明示的意思管理,是本人曾向非管理人明确表示其管理意思。如果向管理人表明管理意思,则不是无因管理,而是委任管理,双方构成合同关系。所谓依可得推知的意思管理,是指本人虽然没有明确表示,但依客观情况,可以推出本人有某种意思。如果管理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而进行管理本人事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同时,管理人应以有利于本人的方法进行管理。管理应履行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否则就应承担民事责任。但因情形紧急,管理人为免除本人的生命、身体或财产上的急迫危险进行管理,对本人造成损害,除有恶意或重大过失外,不负损害赔偿责任
    2023-06-01
    190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会出什么问题?
    (1)在财产接收程序中,可能会因接管手续的不齐全和接管过程无见证人,而在之后财产清算中,导致企业的实际破产财产与管理人所接管的不相符合。毕竟破产人与其财产之间具有利益关系,其所转移的财产资料文件等不一定完全真实,且不免会有一部分破产人的股东及高管从中克扣或趁机转移责任。并且在法院裁定进入破产程序之前,破产企业的财产可能因为所涉诉讼及法院的保全行为或债权人的催收,而分别被不同主体控制,破产管理人从受理破产申请后接管财产极有可能会发现材料缺失、财产丢失等问题。管理人在接管破产财产时,可以将财产与清单进行核对并予以登记签字,再协同法院、政府等相关人员予以共同见证,或是通过录像的方式对接管过程予以记录。以此保证管理人自己在接管这一程序中依法依规,并尽到谨慎义务。(2)财产接收之后管理中的问题。例如大型设备容易缺失零件,易移动小型动产容易丢失等,或是土地、矿山等动产因未妥善管理而被侵占或破坏。管理人
    2023-03-24
    117人看过
  • 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任职条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一、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任职条件私募基金管理人的任职条件:1.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基金从业资格考试的考试科目含科目一《基金法律法规、职业道德与业务规范》及科目二《证券投资基金基础知识》。根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关于基金从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符合相关考试成绩认可规定情形的,可视为通过基金从业资格考试。2.最近三年从事投资管理相关业务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3.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期货从业资格考试、银行从业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或者通过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考试等金融相关资格考试并符合相关资格认定条件。4.中国基金业协会资格认定委员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二、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职责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职责主要是按照基金契约的规定运用基金资产投资并管理基金资产,及时、足额向基金持有人支付基金收益。基金管理人是基金资产的管理和运用者。基金收益的好坏取决于基金管
    2023-06-06
    377人看过
  • 检察院的职责和责任
    检察院的主要职能:1、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2、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检察院批捕职能、职责主要有哪些检察院批捕职能、职责主要如下:1、在上级检察机关领导下履行职责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2、依法提请市人民检察院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刑事诉讼法》第三条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
    2023-07-04
    113人看过
  • 破产管理人职责的详细说明
    破产管理人的职权有:1、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2、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3、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4、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5、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人的营业;6、管理和处分债务人的财产等。清算组和破产管理人的区别破产管理人与清算组主要有以下区别:1、机构功能不同;2、组成成员不同;3、机构成立时间不同;4、成员工作报酬不同;5、法律责任承担不同等。破产管理人指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的专门机构。《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管理人履行下列职责:(一)接管债务人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二)调查债务人财产状况,制作财产状况报告;(三)决定债务人的内部管理事务;(四)决定债务人的日常开支和其他必要开支;(五)在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之前,决定继续或者停止债务
    2023-07-06
    477人看过
  • 供应商的职责和责任
    供应商的责任义务包括不得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监理公司的责任和义务监理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如下:1、依法承揽业务的责任。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2、独立监理的责任;3、依法监理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4、确认质量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一)向评标委员会、竞争性谈判小组
    2023-07-16
    162人看过
  • 总包管理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综合知识
    总包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是:1.总包管理必须对工程质量负责。2.总包管理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有责任。3.总包管理负责工程项目的进度管理。4.总包管理应对工程项目的成本进行控制和管理。5.总包管理应严格履行与业主和其他承包方之间的合同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2024-04-25
    462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法人职责和责任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27
      《民法通则》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这就是说,作为法定代表人必须是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能够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定代表人可以由厂长、经理担任,也可以由董事长、理事长担任,这主要看法律或章程如何规定。法定代表人代表企业法人的利益,按照法人的意志行使法人权利。法定代表人在企业内部负责组织和领导生产经营活动;对外代表企业,全权处理一切民事活动。
    • 管理人的产生和职责,管理人的权利有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11-01
      一、管理人的产生和职责(一)管理人的产生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管理人可以由有关部门、机构的人员组成的清算组或者依法设立的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破产清算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担任。(二)管理人的职责管理人应当勤勉尽责,忠实执行职务。(三)对管理人的监督管理人依法行使职权,应按受人民法院、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的监督。管理人聘用必要的工作人员也应经人民法院许可。二、管理人的权利有哪些(一)追回权追回权
    • 的财产和责任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1-02
      建议将要咨询的法律问题详细描述清楚以便我们给出更全面更详尽的解答,你也可以直接来电或来所进行一对一的免费咨询。
    • 最新破产公司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的刑事责任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19
      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企业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勤勉义务,致使所在企业破产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人员,自破产程序终结之日起三年内不得担任任何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扩展资料:第
    • 临时工人受伤是谁的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5-10
      1、这是雇佣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