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需要在什么情形下进行变更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10-31 20:02:30 227 人看过

一、劳动合同需要在什么情形下进行变更

1.协商变更。“协商变更”是劳动合同变更中比较常见的一种形式;

2.法定变更。当劳动者有特殊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主动”变更劳动合同

3.口头变更。一般而言,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根据相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劳动合同主体变更有没有补偿

劳动合同主体变更一般没有补偿。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公司主体变更,在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的情况下,不需要什么赔偿。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三、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

1.填写变更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送交对方;

2.就是否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书面签复通知方;

3.双方同意变更劳动合同的,应及时就变更的条件和内容进行协商;

4.经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变更劳动合同协议书;

5.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的,原则上双方应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31日 01:3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口头变更劳动合同怎么进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的“应当”,应被理解为管理性的强制性规范而非效力性的强制性规范。当事人未采取书面变更形式不能认为其违反了强制性规范,不能因此宣布已经客观形成的合意无效。只要变更后的合同内容不违法且经过一定期间劳动者未提异议的,。就应当对这种变更行为的效力作出肯定性评价,否则亦有可能严重干预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据此,本司法解释规定,变更劳动合同未采用书面形式,但已经实际履行了口头变更的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且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政策以及公序良俗,当事人以未采用书面形式为由主张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之所以如此规定,主要是考虑到劳动合同变更采取口头形式符合我国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现状,同时对于那些签订了劳动合同但通过口头变更后履行了较长时间的劳动合同,应当确认其效力,防止处于悬而未决的事实状态。当然,这些必须建立在劳资双方合意的前提下,而这种合意是通
    2023-06-13
    293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是怎么样的,变更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变更程序与情形一、劳动合同变更程序如下:(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不同意变更;(3)订立书面变更协议:当事人双方就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经过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协议载明变更的具体内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实务操作指南】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劳动合同变更的基本要求,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强行变更劳动合同,属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劳动者损失的,需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变更劳动合同情形有哪些?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形:1、试用期内。2、当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应作相应变更。3、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
    2023-12-09
    204人看过
  • 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什么劳动合同变更应注意的问题有哪些
    变更劳动合同的情形有: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2.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劳动合同变更应注意的问题有:1.必须在劳动合同依法订立之后,在合同没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的有效时间内进行。一、劳动合同变更条件有哪些?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某些条款与发展变化的情况不相适应,需要作出相应修改的;3、企业改变生产任务,致使原来订立的劳动合同中有关产量、质量、生产条件等都发生了一定的变化,需要作出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4、由于自然灾害或者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确实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的约定;5、劳动合
    2023-03-21
    257人看过
  • 工伤职工什么情形下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职工也应结合具体情况,就是否具备工伤康复资格、是否需要安装辅助器具等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律师补充: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
    2023-05-06
    332人看过
  • 变更劳动合同应依法进行
    申诉人曹某、钱某诉称,我们原系某公司职工,2000年10月随合资到合资公司工作,并签订了无固定期劳动合同。2002年2月28日,该公司突然单方违法解除了我们的劳动合同。现申诉请求:1、撤销该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2、按每月1605元补发2002年3月至今的工资;3、补缴2002年3月至今的养老保险费。被诉人某公司应诉后辩称,公司解除曹某、钱某劳动合同符合《劳动法》和公司的《劳动人事制度》。申诉人系公司货运车队驾驶员。公司为改变民用液化气供应逐渐减少而商用液化气供应逐渐增加带来的运力不均的矛盾,需在车队36名驾驶员中从民用气运输岗位上调整部分人员商用气运输岗位,从而提高岗位工作效率。因此公司决定对车队驾驶员采取竞聘上岗的方式调整,竞聘方案在经公司和车队研究并听取公司工会意见的基础上通过,组成竞聘领导小组具体实施。从今年元月份开始,公司用会议、个别谈话、张贴方案等形式对驾驶员进行宣传工作,做
    2023-06-08
    380人看过
  • 保险合同在何种情况下需要变更
    保险合同一般不用变更,因为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如果有一下变化的话,会以批单等具有同等法律效益的简易保单补充说明的。《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2023-06-15
    215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变更的形式要求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这里的书面形式要求,包括发给劳动者的工资单、岗位变化通知等等。因为随着劳动合同的持续履行,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本身就必然会不断变化。如随着劳动者工作时间的增加,其休假、奖金标准发生的自然变化等等,都属于劳动合同的变更。因此,对于依法变更劳动合同的,只要能够通过文字记载或者其他形式证明的,可以视为“书面变更”。一、对于色弱可以辞退员工吗对于此员工是可以进行辞退的。可以依据《劳动法》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即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
    2023-04-10
    157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在什么情况下要进行确权变更?
    农村宅基地在以下情况下要进行确权变更:1.因房屋买卖(已办房地产权证)2.因房屋继承3.因房屋赠与4.因分家析产5.因房屋交换一、在我国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是无效的合同无效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致合同当然不发生效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和胁迫的手段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5.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二、离婚时房产给未成年子女怎么过户离婚时房产怎么过户给未成年子女如下: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房屋赠与当事人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转移过户
    2023-06-23
    326人看过
  • 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是如何的
    劳动合同的变更包括:提出变更要求、答复及协商、达成书面协议三种情形。1、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
    2023-02-28
    239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变更情形
    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有:(1)在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情况下,双方协商一致的;(2)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的;(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4)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5)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变更的具体程序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即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主体可以是企业,也可以是职工,无论哪一方要求变更劳动合同,都应当及时向对方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劳动合同的理由、内容、条
    2023-07-04
    91人看过
  • 集体劳动合同如何进行变更
    一、什么是集体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又称为团体契约、集体协议等,它是经全体员工或者员工代表大会讨论同意后,由工会或者员工委托的其他代表与用人单位为规范劳动关系订立的,以全体劳动者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为主要内容的书面协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二、集体劳动合同如何进行变更?集体合同的变更,是指集体合同生效后尚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集体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集体合同的解除,是指提前终止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或解除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1)用人单位因被兼并、解散、破产等原因,致使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无法履行的;(2)因不
    2023-02-25
    114人看过
  • 是否需要以书面形式变更劳动合同
    需要书面变更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雇主和雇员应持有一份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公司使用“转让单”是否无效P>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一条规定,变更劳动合同不是书面形式,而是口头变更劳动合同,实际履行时间超过一个月,变更后的劳动合同内容不违反行政法规、国家政策、社会治安和良好习惯,当事人以非书面形式声称劳动合同变更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可以看出,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变更应当以书面形式确认,但在实践中,案例较多。例如,只要用人单位能够充分证明双方已默示接受并实际履行了新的劳动合同,也可以认定双方已就合同变更达成协议,合同变更结果有效。然而,从合理的角度来看,雇主应该使自己的管理过程更加完善,以防止在这种情况下过于被动。每一种管理行为都应该被白纸黑字地固
    2023-05-07
    283人看过
  •  合同是否可以在未到期的情况下进行变更?
    根据合同性质和内容,当事人可以改变合同内容。但变更合同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双方经协商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且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明确。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当事人可以变更合同,使合同的履行成为可能。但变更合同也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如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根据合同性质和内容,当事人可以改变合同内容。有的合同是为当事人一方的利益而设立的;也有一些合同的某些条款是专为当事人一方利益约定的。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可以放弃自己应得的利益,因此,对于这些合同,如果当事人一方在订立合同后根据客观情况的变化,不再需要合同为其带来利益,则可以变更合同。(2)当事人双方经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当事人双方在进行协商时,意思表示必须是明确的,而不能是模糊的,否则,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2023-11-10
    56人看过
  • 劳动者在什么情形下需要承担违约金
    劳动者需要承担违约金的情况如下:1、用人单位提供费用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劳动者违法双方约定的服务期的;2、劳动者违反了双方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如果是试用期的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转正之后的劳动者需要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的情况是怎么样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约定违约金。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约定违约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
    2023-07-28
    7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房屋购买合同变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3-04-06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未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这种情形下即是说合同未备案,那么购房合同是可以进行更名的。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但是该商品房未竣工验收。在这种情形下也是有可能进行更名。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已经拿到交易中心登记,而且该商品房已经竣工验收。这种情形下则不能再对合同进行更名了。根据国家七部委颁布的《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中明确规定:“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
    • 什么是变更劳动合同,哪些情形下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19
      订立劳动合同时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1、企业经上级批准转产,原组织依然存在,原劳动合同依然有效,但由于生产方向的变化。原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一些条款与发展变化不相适应,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2、企业改变生产任务,导致原订立的劳动合同中的产量、质量和生产条件发生一定变化,需要进行相应的修改,否则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3、由于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确实
    • 劳动合同变更哪些意思一般要在哪些情况下才进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30
      劳动合同的变更通常在三种情况下进行, 1、签订劳动合同时的法律、行政法规发生变化时,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相应变更,如最低工资的调整。 2、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的有关规定,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 3、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经协商达成协议后的变更。 不管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必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实现。
    • 什么情形属于劳动合同变更,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怎么办
      河南在线咨询 2023-09-12
      一、什么情形属于劳动合同变更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
    • 劳动合同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在什么情况下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3-14
      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劳动合同生效以后,未履行完毕之前,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就已订立的劳动合同的部分条款达成修改、补充或者废止协定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一经订立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全面履行劳动合同所规定的义务。但在实践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有时不可能对涉及合同的所有问题都做出明确的规定;且由于客观情况的不断变化,会出现劳动合同难于履行,或者合同的履行可能造成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不平衡,这就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