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做哪些工作?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21:00:46 257 人看过

人民法院收到破产申请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申请。人民法院决定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并在十日内完成下列工作:

(1)将合议庭组成人员情况书面通知破产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并在法院公告栏张贴企业破产案件公告。并于30日内在国家、地方有影响的报纸上刊登公告。

(2)在债务人企业发布公告,要求保护好企业财产,不得擅自处理企业的账册、文书、资料、印章,不得隐匿、私分、转让、出售企业财产;

(3)通知债务人立即停止清偿债务,非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支付任何费用;

(4)通知债务人的开户银行停止债务人的结算活动,并不得扣划债务人款项抵扣债务。但经人民法院依法许可的除外。

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清册、企业资产清册以及人民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资料。

人民法院受理企业破产案件后,除可以随即进行破产受理等中介机构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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