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证明村委盖章有效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30 20:46:24 388 人看过

一、土地使用证明村委盖章有效吗

村委会开具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务必要具备确凿无误的原始资料作为辅助证实,例如与“土地使用权”直接关联的合同、详细的会议纪要、经由见证人签字确认的书面证词、经过合法审核的行政审批文件等等。在缺乏这些充分的旁证材料的情况下,仅依赖于村委会所开具的“土地使用权”证明,其品德难以得到有力的支持与认可,甚至可被视为无效。然而,需要明确指出的是,村委会所开具的宅基地证明具有法律约束力,但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仍需结合其他相关证据来对该证明进行综合评估和运用。如果涉及到的证明对象为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那么村委会的证明将成为主要的参考依据;反之,若证明对象并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则村委会的证明可能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条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可以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有保护、管理和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二、土地使用证没有年限限制吗

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土地使用权设有明确的期限规定。关于城市住宅用地方面,全国范围内均严格遵循统一执行的土地使用年限标准,设定为约70年;对于工业用地、公共事业性用地及其他用途用地,全国也实施同样严格的土地使用年限制度,即设定在50年内;而针对商业、文化体育娱乐等各类用地,全国则同样执行40年的土地使用年限。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四十年;

(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

村级行政机构的土地使用权限证明其有效性必然受到诸如合同、会议纪要等具有无可辩驳的真实性的原始文件的约束。若缺乏此类确凿的旁证,那么该证明便有可能被视为无效。尽管农村住宅用地权证在法律上具备拘束力,然而在司法实践过程中,法院会基于事实情况,斟酌包括其他重要证据在内的各种因素,从而谨慎地进行评估。对于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身份证明,村委会的意见无疑是至关重要的依据;而对于非成员而言,其证明的有效性可能会受到质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01: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土地承包合同村委盖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一、土地承包合同的定义土地承包合同是发包方与承包方之间达成的,关于土地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根据我国农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实际情况对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前款规定的耕地承包期届满后再延长三十年,草地、林地承包期届满后依照前款规定相应延长。”这一法律规定做出这种区分,主要是依据不同性质土地的投资收益期限的差别,更有利于保护土地承包经营权。二、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承包工作小组;(二)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三)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四)公开组织实施承包方案;(五)签订承包合同。根据土地承包原则和这一条的规定以及各
    2023-03-23
    458人看过
  • 村委会证明:派出所能否盖章?
    可以的。法人、其他组织的公章种类很多,有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行政章及各部门的公章等。合同专用章、行政章都能作为合同章,至于财务专用章、各部门的公章的效力则要看具体情况,如果仅仅证明诸如欠款金额这样的财务方面的问题,那么财务章也是有效的。当前民事案件中村委会出具证明材料现实状况村委会证明作为证据提交法庭已成为当事人举证的重要方式,当事人不会在乎村委会证明是否能够得到法庭的采信,只是认为村委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盖有鲜红的印章,应该就是证据,法官就得认数,大量提交法庭,对此,法官正确适用证据规则,给予当事人合理解释就显得十分重要了。目前来说,由于村民委员会紧密联系辖区群众,熟悉基层群众情况,客观真实的村委会证明对帮助法院查明案件基本事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利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完全否认村委会证明的证据效力,也不符合我国现实的国情,然而,在民事案件审理中,村委会证明仍存在以下的一些急待解决的困境。
    2023-07-07
    293人看过
  •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没盖章的有效吗
    土地承包合同未盖章但具备下列条件的有效性:(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是真实的;(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以合同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签字、盖章或者按指纹成立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以来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甲方没盖章签字有效吗合同甲方没盖章但是签字了,该合同成立、有效。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第四百九十条、第五百零二条
    2023-08-05
    344人看过
  • 农村宅基地村里盖章有效吗
    一、农村宅基地村里盖章有效吗村委会没有盖章合同也是无效的。其法律依据为《土地管理法》的第七十四条规定,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宅基地买卖纠纷怎么处理1、农户之间发生宅基地权属争议,当事人双方应尊重历史,相互谦让,协商解决问题。双方协商成功,最好签订协议。双方达成的协议,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村民的合法权益;2、协商不成的,当事人任何一方或双方可到当地乡(镇)政府或土地管理所等受理机关提出处理申请。申请处理时,应以书面形
    2023-04-30
    62人看过
  • 农村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没有村委盖章算数吗
    一、农村个人土地承包合同书没有村委盖章算数吗(一)没有村委会的盖章是无效的,而且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土地转让合同有效还必须要有村民三分之二以上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且需报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才有效。(二)《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土地承包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选举产生的承包工作小组。2、承包工作小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拟订并公布承包方案。3、依法召开本集体经济成员的村民会议,讨论通过承包方案。二、股权转让与土地转让有什么区别(一)由于股权转让与土地转让特质的不同,这让两者之间在实际操作中存在着一些差异。构成要件、转让条件、登记部门、发生税费、发生税费、适用法律都有所不同。具体差异如下:1、转让主体、转让标的和转让条件均不同。在土地转让中,转让的标的是实体资产,即土地使用权,转让的主体是土地使用权人,即公司法人或自然人,而不是股东。因此构成土地
    2023-06-07
    394人看过
  • 个人土地出租合同上没有村委会盖章合同有效嘛
    一、个人土地出租合同上没有村委会盖章合同有效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以转让方式流转的,必须要经村委会同意,并加盖公章才能有效;对以买卖等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村委会不会给予盖章。土地出租合同书应写明租赁位置和面积、租赁期限、租赁费用和支付方式、土地用途和承包形式、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关于违约责任和解除租赁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等。二、土地租赁合同违约如何处理土地租赁合同违约,另一方有权要求履行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三、农村土地租赁合同范本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保护土地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规范土地管理和承租方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
    2021-11-21
    91人看过
  • 村委会盖章能随便盖吗
    法律综合知识
    村委会盖章不能随便盖。凡需加盖公章的,一般应事先由村委会主任签署意见后再盖公章。凡涉贷款、承包、担保、对外签订合同等重大问题需使用村委会公章的,一般应由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表决通过后方可盖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二条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2024-05-05
    399人看过
  • 征地拆迁管委会盖章有效吗
    一、征地拆迁管委会盖章有效吗要知道啊,征地补偿协议上面的那枚公章可是得盖上呢。作为咱们普通老百姓来说,跟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门签署征地补偿协议这事儿可不能少,毕竟搞清楚土地的所有权其实是归咱们国家所有嘛!根据咱现行的这些法律法规啊,房屋征收部门通常都是由市、县级人民政府来指定的,他们就是专门负责在自己管辖范围内组织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那个部门哦。如果政府想要征收集体经济组织的地的话,那就直接跟政府(或者国土管理部门)签个协议就行啦。《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征收
    2024-07-08
    487人看过
  • 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盖房吗,土地建房相关规定
    土地使用证拥有后我们就可以对土地进行使用,旧社会时很多人都会选择对土地进行建设,建设房屋是非常正常的行为,但是当前法律政策已经更改了许多,增加了许多关于土地方面的管理规定,对此人们也没有明确的概念,有很多不了解的地方,那拥有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盖房吗?农村土地使用证可以盖房吗有土地使用证是可以拿到建房执照的,但是需要经过批准,取得宅基地使用证,才能建房,没经过批准建房是违法的。土地使用证建房相关规定(一)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的条件农村居民申请宅基地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是农村居民年龄必须年满十八周岁且符合分家条件;二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及村镇建设规划;三是农村居民建房限额标准,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的限额面积为180平方米,使用农用地的限额面积为140平方米;四是农村居民建房必须“一户一基”;五是农村村民在出租,出卖原有的宅基地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六是
    2023-04-19
    337人看过
  • 征地公告盖章盖村委合法么
    一、征地公告盖章盖村委合法么依据我国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进行征地公告的主体并不是村委会,所以征地公告只盖村委会的公章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相关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收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收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征收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收土地公告,该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第五条征收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二、那征地公告由谁盖章合法?所谓征地公告就是由国土部门代表政府直接去征地,从此用地单位和
    2021-11-05
    66人看过
  • 放弃继承权证明是否有效?村委会可否盖章确认?
    无效。放弃继承的有效条件:(1)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2)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必须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出来。一般情况下,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如果用回口头方式表示的,本人承认,或有其他充分证据证明的,也应当认定有效;(3)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由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继承人亲自作出。公司签合同没盖章有效吗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内容合法,并且订立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公司签合同没盖章仍然有效。具体情况下需要看合同中有没有详细约定和说明,如果合同中明确条款说明盖章后生效,但是现在只有法人代表签字却没有盖公章,则合同还不能生效。没有这个盖章后生效的条款,双方有法人代表签字,没盖公章,协议就已经生效。合同的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了一定的法律拘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常常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
    2023-07-18
    91人看过
  • 村委会不给盖章有权吗
    法律综合知识
    一、村委会不给盖章有权吗若当事人具备了充分确实凿的证据证明,村委会在”无理由拒绝加盖公章“的做法上存在违法违规现象,且此项”盖章操作“实质上隶属于村委会所辖职责范围之内。在此情况下,当事人完全有权向上级政府部门发起侵权举报及维权行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三十六条村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成员作出的决定侵害村民合法权益的,受侵害的村民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责任人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村民委员会不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法定义务的,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由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二、村委会不给村民送电违法吗乡、镇政府并无权力擅自决定终止对村民提供供电服务。作为乡镇政府机构,即使存在某些特定因素或情况,也绝对不得随意采取断绝水电供应这种手段来损害村民的合法利益和正常生活。每一位居住于社区或村落的市民,皆应遵守相关
    2024-07-15
    356人看过
  • 个人土地流转合同一定要村委会盖章吗
    一、个人土地流转合同一定要村委盖章吗《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承包方可以自主决定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方式向他人流转土地经营权,但需要向发包方进行备案。所以,土地流转合同需要村委会盖章。二、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需要登记吗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如果办理了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三十一条: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第三百三十三条: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登记机构应当向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发放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三、土地承包权可以继承吗在继承下土地承包权之后,作为继承的承包方,你可以享有下面的权利: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
    2023-02-24
    108人看过
  • 村委会盖章不签字有效力么
    村委会盖章不签字,也可以有效力。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都是订立合同时有效的签字方式。只要合同是依法订立的,主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内容真实合法的,只盖章不签字也是有效的。村委会盖章不签字有效力么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
    2022-07-12
    118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证没有给村委盖的证明能要回来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3-10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如你们想要回这块地,必须提供这块地确实属于你们的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
    • 农村土地盖有村委会的公章证明属于个人有效吗?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9-05
      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第九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可以是承包农户,也可以是其他按有关法律及有关规定允许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受让方应当具有农业经营能力。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
    • 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上有村委会盖章的证明有效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0
      专家解答: 1、权利主体为各个农业劳动集体。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同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显著特点,是在全国范围内没有统一的所有权权利主体,并且只有农民集体才可以成为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包括三类:一是村农民集体,二是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三是乡(镇)农民集体。 2、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确认须进行所有权登记。《土地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
    • 村集体土地使用证上有盖章的土地使用证没有盖章可以进行收回补偿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21
      可以的。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 (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个别承包经营
    • 村委会盖章证明抵押合同有效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8
      一、所谓“小产权”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所以叫做“乡产权”,又叫“小产权”。二、乡镇政府发证的所谓小产权房产,实际上没有真正的产权。这种房没有国家发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国土房管局也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也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三、是否为小产权房也很容易判断: 1、我们所说的商品房是要"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