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赠与不通过登记可以成立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26 22:13:43 411 人看过

赠与股权不办理登记可以成立,工商登记不是取得股东资格的要件,登记是为了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变更公司章程以及签发出资证明书之后,股东就享有股东的资格。

一、股权转让的效力是什么?

股权转让的效力如下:

1、对股东有效,股权转让通过双方达成协议有效,基于股份或出资产生的权利,包括受益权和表决权,应由买方继承;

2、对公司的影响,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变更公司章程或者在公司股东名单上记录买方姓名或者名称后,受让人成为新股东,所有股份或出资权均由十新股东享有和行使,公司应对新股东负责;

3、对第三人的效力,股权合法转让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后,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二、工商登记是否确认股东资格

工商登记不是确认股东资格的法定要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二十二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对股权归属发生争议,一方请求人民法院确认其享有股权的,应当证明以下事实之一:

(一)已经依法向公司出资或者认缴出资,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二)已经受让或者以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

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依法履行出资义务或者依法继受取得股权后,公司未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签发出资证明书、记载于股东名册并办理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当事人请求公司履行上述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三、认定股东资格的条件有哪些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

当股东出资、公司章程记载、股东名册记载与工商登记的股东不一致,可按以下原则来认定股东资格:

(1)当实质性证据与形式化证据发生冲突时,应优先适用形式化证据来认定股东的资格。

(2)在对内关系,即股东资格的争议发生于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或股份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也就是不存在第三人时,工商登记只具有对外公示的功能和证权的效力,应当以股东名册和公司章程记载为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如果公司章程记载与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发生冲突,原则上应坚持公司章程优先适用的原则处理。

(3)在对外关系上,工商登记是对抗第三人最主要的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8: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股权赠与相关文章
  • 可以解除股权赠与合同吗?
    1、有偿股权转让无疑应属于股权转让的主流形态。但无偿的股权转让同样是股东行使股权处分的一种方式。股东完全可以通过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股东的继承人也可以通过继承的方式取得股东的股权。2、在实践中,要注意的是,如果股东单方以赠与的方式转让其股权的,受赠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作出接受或放弃的意思表示,受赠人接受股权赠与,股权发生转让;受赠人放弃股权赠与,股权未发生转让。3、如果股东(赠与人)与受赠人达成《股权赠与协议》,并经公证机构办理了公证,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五条规定: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交付赠与的财产的,受赠人可以要求交付。所以,股东(赠与人)不得以无偿或者未支付对价为由进行反悔。一、机动车赠与一定要书面合同吗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赠与合同必须为书面形式,所以一般情况下并不要求赠与合同必须是书面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
    2023-03-13
    344人看过
  • 赠与合同成立后未登记又成立的合同还有效吗
    依法成立的赠与合同未登记依然生效,但赠与合同成立后需要登记而未登记的,合同不生效。赠与的财产如果依法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当事人应当办理有关手续。如果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赠与合同暂时还未生效。一、买房合同到底何时生效法律规定买卖合同生效的时间: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双方当事人就买卖合同主要内容达成一致时,合同就成立并且生效;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自批准、登记时生效。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约责
    2023-06-28
    103人看过
  • 房屋赠与未过户赠与人可不可以撤销赠与
    房屋赠与未过户,赠与人可否撤销赠与房屋赠与未过户,赠与人是可以撤销赠与的。一般来讲,合同只要双方签字就会成立,合同成立就意味着双方要履行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由于大多数赠与合同是一种实践性合同(个别特殊性质的是诺成性合同),所以我国《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按照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的规定,房地产转让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即使被赠与人已占有使用赠与人赠与的房子,同成立就意味着双方要履行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但由于你们未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赠与的房屋产权并未转移,加之双方之间的赠与行为既不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赠与合同又未经过公证,所以赠与人可以行使法律赋予
    2023-05-04
    85人看过
  • 股权赠与公司可以给股东分红吗
    通过赠与获得的股权,在登记股权变更后,可以参与分红。根据《公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股东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红;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按照实缴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但除非全体股东同意不按出资比例分红或不按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第六百五十九条规定,赠与财产依法需要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股权赠与的类型1、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指的是股东向公司内部的其他股东赠与其全部或部分的股权。在此种情况下只是股权比例发生变化或是公司股东人数减少,而不会发生新股东的加入,因此也并不会破坏公司的人合性。因此,股东内部股权赠与与股权买卖形式的内部股权转让形式相同,这种内部股权赠与应当由股东自行行使,而无需征得其他股东的同意。2、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则是指公司向第三人赠与其全部或部分股权。股权对外转让
    2023-08-07
    205人看过
  • 自然人之间股权可以赠与吗
    虽然我国《公司法》并未设置有关股权赠与的直接相关条款。但实际上,股权赠与、股权继承等都应当属于特殊形式的股权转让,股权赠与应当看成是一种无偿的股权转让。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性权利,也可赠与,但赠与也要遵守股权转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一、股权赠与是否要缴纳个税
    2023-02-24
    199人看过
  • 赠与合同成立后是否未登记生效
    合同成立后不再登记,但赠与财产需要登记才能生效(1)如果赠与合同为口头形式,(二)赠与人以书面形式表示赠与的意思,受赠人愿意接受赠与的,赠与合同生效。(三)赠与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办理相关手续。赠与合同的注意事项赠与合同是双方的行为,是免费的。在实践中,签订礼品合同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礼品合同的内容应具体明确。赠与合同主要包括:合同当事人、赠与财产的名称、赠与财产的现状、赠与合同的履行期限和方式、赠与是否附带条件以及附带条件等,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与纠纷解决方式。从赠与人的角度来看,如果赠与可能在财产交付或权利转让之前被撤销,建议不要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因为一旦公证,就很难撤销;从受赠人的角度来看,如果您担心赠与人会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撤销赠与,您应该积极说服赠与人对赠与合同进行公证III。如果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时对受赠人有一定的要求,可以作为赠与的条件。受赠人不能满足赠与人提出
    2023-05-07
    222人看过
  • 不动产赠与未办理手续可以成立吗
    一、不动产赠与未办理手续可以成立吗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赠与房屋需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手续,没有办理手续的,应认定赠与房屋的财产权利未有转移。也就是说,赠与房屋没有过户的,房屋所有权仍归赠与人所有,那怕即使受赠人已经实际占有或使用赠与房屋的,但实则没有取得赠与房屋的所有。这时,受赠人不能擅自买卖赠与房屋,否则属于无权处分行为,有诉讼风险。二、赠与合同的法律特征1、房屋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无偿合同赠与人自愿单方承担将房屋无偿赠与对方的义务,但不享受对等的权利;受赠人则享有无偿接受对方所赠房屋的权利,一般不承担法律上的义务,即使受赠人在接受赠与时附有一些义务,但这些义务并非与所取得的权利互为代价。2、房屋赠与合同是实践性合同赠与人必须把赠与房屋实际交付给受赠人,受赠人接受赠与房屋后,房屋赠与的民事法律行为才完成,合
    2023-05-03
    131人看过
  • 将物业登记在未成年子女名下算成立赠与吗
    [案情]王某与被告李某某于1982年登记结婚,1995年生有小孩李某。2006年王某与被告李某某自愿离婚。婚生小孩李某由王某抚养。在2001年,王某与被告李某某购买了一间门面房,并以李某的名字办理了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证。2006年王某与被告李某某离婚后,被告李某某将该店面出租给第三人张某。现李某起诉被告李某某,要求被告李某某将已收取的租金返还给原告,今后租金由原告李某向张某收取。[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房屋租金归谁所有,应看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是谁。因为该门面房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证上登记的名字均为原告李某,所以应认定该门面房的所有权人是原告李某。因此,房屋租金应归原告李某。第二种观点认为,虽然该门面房的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证上登记的名字均为原告李某,但是原告李某并非该房屋的真正权利人。该门面房的真正权利人仍然应为王某与被告李某某,该门面房的租金也应归王某与被告李某某。[评析]笔者同意第二
    2023-06-05
    169人看过
  • 股权分红登记日可以买卖吗
    股权登记日当天,没有对交易进行限制,是可以买卖的。但是当天卖出股票而没有持股是不能参与此次分红的,当天买入的股票是可以参加分红的。次日即除权除息日卖出股票是是不影响分红的,买入者不享分红。上市公司在送股、派息或配股或召开股东大会的时候,需要定出某一天,界定哪些主体可以参加分红、参与配股或具有投票权利,定出的这一天就是股权登记日。也就是说,在股权登记日这一天收盘时仍持有或买进该公司的股票的投资者是可以享有此次分红或参与此次配股或参加此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这部分股东名册由证券登记公司统计在案,届时将所应送的红股、现金红利或者配股权划到这部分股东的帐上。股权登记日后的下一个交易日就是除权日或除息日,这一天购入该公司股票的股东不再享有公司此次分红配股。所以,如果投资者想得到一家上市公司的分红、配股权,就必须弄清这家公司的股权登记日在哪一天,否则就会失去分红、配股的机会。一、股权登记日后买入股票会亏吗
    2023-02-16
    191人看过
  • 赠与条件不成立赠与合同有效吗?
    附条件赠与合同是有效的,但是赠与合同中所附义务是应该是非法定义务。因为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必须履行义务,赠与人约定与否,受赠方都必须履行,所附义务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的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如果所附义务违反了社会公共利益,不得损害第三人的权益和违反公序良俗、道德约束,所导致赠与合同无效。而且所附义务是在合同形成时就可以履行的义务,二不是合同生效后形成的义务。附义务的赠与合同又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或附条件的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在赠与财产或者财产权利时,要求受赠人承担一定义务为附加条件的赠与合同。由于赠与合同是单务、实践性合同同时又有部分属于诺成性合同,附义务赠与合同与一般赠与合同区别在与受赠一方承担一定给付义务,在法律上上称为“负担“但它仍属于赠与合同性质范畴。赠与合同为无偿合同。一般在赠与合同中,仅由赠与人无偿地将自己的财产给予受赠人,而受赠人取得赠与的财产,不需向赠与
    2023-06-28
    56人看过
  •  股权登记与股东权益关系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备有股东名册,记录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出资额和出资证明书的编号等信息。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备有股东名册,记录以下信息:(一)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其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的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是什么?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是股东享有公司治理权的基础,也是公司对外部世界公示公司股东信息的重要方式。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名册是记载公司股东姓名及其出资额
    2023-08-28
    242人看过
  • 继承、赠与房屋产权登记
    一、办理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九条。2、建设部令第99号《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3、《广东省城镇房地产权登记条例》。二、申办资格权利人。三、申报材料1、《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共有的房屋还须提交《房地产权共有(用)证》或《房屋共有权证》。2、公证书。5、土地使用证原件和复印件。6、房地产权登记申请书。7、权利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权利人是单位的,须提交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码证、法人代表资格证和身份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的须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8、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完税证或财政局契税有关证明(此件办理赠与房屋产权登记提交)。四、办理程序窗口收件――内部审核――窗口发证(收费)。五、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六、收费标准1、房地产权转移登记费:80元/宗。2、证书工本费:10元/本(房屋共有权人交)。3、营业税及附加税费、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等
    2023-04-14
    228人看过
  • 是否可以将股权赠与员工?
    我是否可以将股权赠与员工?问:我是一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我们公司有两个股东,我占80%,另一位占20%。现在,我想将我20%的股权拿出来送给我公司两个营销业绩较好的员工,应当履行什么手续?受金融危机影响,公司营利微薄,但为了促进生产经营,不论年底是否营利,我都愿意固定拿出一部分红利给这两位持股员工,这个是否有效?答:你将20%的股权送给两个营销业绩较好员工,这不仅是一个赠与的问题,还是一个股权转让的问题。一般财物等的赠与行为可以通过签订赠与合同的形式就可以完成,但是股权转让,还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要求履行一定的程序才能实现。第一步你需同另一位股东商量,尽管你有绝对的表决权,但还应该形成正式的股东会决议,变更公司章程,并将你实际认缴的投资转让到他们名下;第二步依据股东会决议和公司章程,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两个员工一旦持有你公司股权,就成了公司的股东
    2023-06-27
    313人看过
  • 股份赠与以后可以撤销吗
    视情况而定。(一)如果股份赠与没有办理公证,而且股份没有实现更名是可以撤销的;(二)如果股份更名了,就不能撤销了。《民法典》规定:第一百九十二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一、股东对无偿赠与的股权能否主张优先购买权在一般情况下,以赠与的方式转移标的物,是一种无偿转让,因为受赠人不需要支付对价,优先权人并不具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的基础。但是,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股东之间的信任是有限责任公司存在的基石。通过分析股东优先购买权保护的目的及赠与行为的目的,在股权赠与的情况下,应当允许其他股东行使股东优先购买权。股权赠与的目的一般有两个,一是将股权所代表的物质利益转让给受赠人,二是为了引进新股东,使受赠人加
    2023-03-29
    296人看过
换一批
#股东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股权赠与就是享有股权的股东将股权无偿转让给他人的一种股权转让方式。股东内部的股权赠与只会引起各个股东之间持股比例的变化,或者股东总人数的减少,这种赠与由股东个人行使,无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 股东对外的股权赠与是指将公司股权全部或者部分赠送给... 更多>

    #股权赠与
    相关咨询
    • 股权赠与是否申请登记才成立
      贵州在线咨询 2023-11-20
      赠与股权没有办理登记也是能够成立的,具有法律效力,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我国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 赠与股权是否办理登记才成立?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5-31
      不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股权赠与合同后没有办理工商登记的,赠与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
    • 赠与股权和赠与股权必须办理登记才生效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29
      不是。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签订股权赠与合同后没有办理工商登记的,赠与合同符合法律规定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
    • 撤销赠与的股权可以立案吗
      贵州在线咨询 2023-09-03
      股权赠与在股权尚未实际交付给受赠人之前是可以撤销的,如果已经交付给受赠人了,或者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的,则不能撤销赠与,除非受赠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 农村股权登记与股权登记一样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10
      农村股权登记和公司的是不一样的,股权证是由乡、镇政府办理,然后交到村委会统一发放到农民手中。股权证是农民享有集体资产、收益的凭证。所以你老婆要主意好村里股权登记的时间,去到所在村镇办事处进行股权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