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移交刑事案件罪的认定如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4-18 00:54:43 62 人看过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是指行政执法人员,徇私情、私利,伪造材料,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刑事案件,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情节严重的行为。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对依法可能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的犯罪法案件不移交的;

2.3次以上不移交犯罪案件,或者一次不移交犯罪案件涉及3名以上犯罪嫌疑人的;

3.司法机关发现并提出意见后,无正当理由仍然不予移交的;

4.以罚代刑,放纵犯罪嫌疑人,致使犯罪嫌疑人继续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5.行政执法部门主管领导阻止移交的;

6.隐瞒、毁灭证据,伪造材料,改变刑事案件性质的;

7.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为牟取本单位私利而不移交刑事案件,情节严重的;

8.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刑法》第四百零二条

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7日 21: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办理死刑案件,如何认定案件事实?
    根据《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条:办理死刑案件,对被告人犯罪事实的认定,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办理死刑案件,对于以下事实的证明必须达到证据确实、充分:(一)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发生;(二)被告人实施了犯罪行为与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后果以及其他情节;(三)影响被告人定罪的身份情况;(四)被告人有刑事责任能力;(五)被告人的罪过;(六)是否共同犯罪及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七)对被告人从重处罚的事实。相关法律知识: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死缓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1)民愤不是极大的;(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4)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
    2023-06-11
    207人看过
  • 如何认定刑事案件的不予批捕和拘留
    刑事诉讼法不予逮捕的条件:(一)属于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二)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偶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协从犯、犯罪后自首、立功表现或者积极返还赃物、赔偿损失、确有悔改表现的;(三)犯罪过失的嫌疑人,犯罪后有悔改表现,有效控制损失或者积极赔偿损失的;(四)因邻里、亲友纠纷造成的伤害等案件,犯罪嫌疑人在犯罪后向被害人道歉,赔偿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的;(五)犯罪嫌疑人是未成年人或者在校学生,年满14周岁,本人有悔改表现,其家庭、学校或者所在社区和居民委员会有监护和帮助条件的;(六)犯罪嫌疑人是老年人或者残疾人,身体状况不适合拘留;(七)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正在怀孕、哺乳婴儿的妇女;(八)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不拘留不再危害社会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九)其他不必要逮捕的情形。刑事案件中逮捕和拘留哪个在前拘留在前,拘留嫌疑人后符合法定条件的才能提请批捕。《公
    2023-08-08
    300人看过
  • 被告不认罪对刑事案件判决的影响如何?
    犯罪嫌疑人不认罪的,只要是事实清楚的,证据充分的,法院一样是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判刑的。法院的判决必须是要根据相关的有利的证据来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罚判处的,只要证据是真实且有效的,不管犯罪嫌疑人是不是认罪,都是可以依法判刑的。如果证据不足,就会退回补充侦查,或者无罪释放,证据充足的情况下一定会被定罪处罚的。被告不认罪能定罪吗被告不认罪可以定罪。虽然被告人陈述是能直接反映案件事实的直接证据,但是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只有被告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陈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因此,被告人不认罪,其他证据充分确实的,也可以定罪。《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
    2023-07-01
    201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如何规定管辖权的转移
    同级人民法院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先受理的人民法院审理。必要时,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人民法院审判。必要时,上级人民法院可以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第一审刑事案件情节重大、复杂,需要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有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人民检察院发现审判人员犯有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妨害司法公正的罪行的,可以立案侦查。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犯下的重大刑事案件,需要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根据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的决定,人民检察院可以立案侦查。人民法院直接受理自诉案件。第二十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案例,第二十一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一)危害国家安全和恐怖活动的案件;(二)构成犯罪的案件第二十二条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
    2023-05-07
    44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如何认定故意杀人犯罪
    在对故意杀人罪行进行法律判定之时,往往需从多个维度进行深入评估。首先,我们要研究罪犯是否具备刻意损害他人生命权益的内心意愿,这其中就包含了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两种不同的心理状态。直接故意表现为主动寻求受害者的不幸身亡结果,而间接故意则体现为清楚认知自身行为可能引发的他人生命危险,却以放任之心对待之。其次,我们还需关注罪犯是否实施了足以致人死伤的行动,例如借助凶器、投毒等直接暴力手段,或是通过其他各类途径导致受害者丧失生命。最后,我们也必需检验行为与死亡后果之间是否存在着明确且直接的因果关联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8-21
    424人看过
  • 指定管辖如何移交案件
    法律综合知识
    对于指定管辖的情况是少数案件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发现自己并无管理权或者无法顺利实行管理权就会有上级人民法院进行指定,交由其他法院管辖,而案件的移送往往只需要签字盖章就行《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三十七条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2023-06-14
    367人看过
  • 法院不移交刑事案件咋办
    法院不移交刑事案件,可以自己到公安机关报案处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二条行政执法人员徇私舞弊,对依法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不移交,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2024-05-08
    374人看过
  • 如何确认刑事案件“证据不足”
    在刑事案件中“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与“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是刑事诉讼过程中认定罪与非罪的不可逾越的基本分水岭。对于证据不足,最高人民检察院颁布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二百八十六条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第四款所规定的“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作了解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证据不足,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犯罪:1、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当然这种疑问或者是根据常识推断出来的,或者是根据其他证据事实而形成的,即应当是合理的怀疑,而不是无根据的怀疑。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犯罪构成要件事实具有三种作用:一是确认存在犯罪;二是将此罪与彼罪区分开来;三是衡量罪轻罪重。缺乏确认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的必要的证据的,应当被认为是证据不足。这种缺乏还包括因取证行为严重违法而导致证据被排除使用所造成的证据欠缺。3、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
    2023-03-04
    76人看过
  • 移交检察院的刑事案件何时能结案?
    一般刑事案件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审判阶段是两个月,如果有法定情况,可以延长。法律没有规定必须结案的时间。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检察院可以直接结案吗检察院可以直接结案。刑事案件在审查起诉期间,如果案件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检察院可以决定不起诉或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如果补充侦查后仍是证据不足,检察院应当决定不起诉。取保候审后,检察院不起诉,案子就算了结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行政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
    2023-07-04
    485人看过
  • 如何认定刑事案件言词证据
    言词证据,又称人证,是法官在刑事司法实践中认证的重点和难点。言词证据通过人的陈述内容来反映案件真实情况,包括证人证言、被告人(或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被害人陈述、鉴定人的鉴定结论(一种较为特殊的言词证据,是鉴定人对司法和执法人员提交的与案件有关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定后出具的书面结论。本文不加论述)。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和被告人供述是证据种类中最不稳定,也是潜伏着证明虚假事实情况“危险性”最大的一类证据,正确认证对于保证案件的裁判质量密切相关。笔者下面逐一分析对这类证据认证时应注意的问题。(一)对证人证言的认证1、要注意证人证言的来源是否合法,也就是对证据能力的审查,看它是否有准入资格。要强调自愿性原则,看证人是否自愿作证,还是公安人员采取逼供、诱供、欺骗的方法取得证据。用非自愿方法取得的证言,属于非法取得的言词证据,应一律排除。这是由言词证据易变化、易受取证方式影响的特点决定的。2、要注意
    2023-06-03
    362人看过
  • 刑事案件如何认定主犯身份
    一、刑事案件如何认定主犯身份(一)犯意发起者,犯意的发起者并且参与犯罪实施的,往往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这种行为是共同犯罪故意形成的重要原因,其对共同故意的决定性作用是不言而喻;(二)纠集犯罪者,在参与共同犯罪的人中,每个人参与的主动程度并不是完全相同的,这往往表现在纠集与被纠集的关系上,而犯罪的纠集者一般都是共同犯罪中的主犯。当然,实践中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即犯罪的纠集者并没有实行行为,那么就不应认定为主犯。(三)积极参与者,在犯罪中起主要作用,在共同犯罪中直接实施犯罪行为,其虽不是犯罪活动的组织、策划、指挥者,却是共同犯罪的积极参加者,或者是犯罪结果的主要责任者,应当认定为主犯。(四)组织、策划、指挥共同犯罪的行为,选择犯罪目标、制定犯罪计划的行为,甚至有些还制定行为实施后如何逃避刑事责任的计划。有预谋的共同犯罪既能避免共同犯罪人的盲目行为,而通过实施犯罪行为之前的组织、策划、指挥行为,在
    2024-01-15
    342人看过
  • 刑事案件中刑事如何认定责任年龄
    未满十四周岁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2023-05-02
    340人看过
  • 民事案件涉及的刑式该如何认定
    一、民事案件涉及的刑式该如何认定在民事诉讼领域中,各类案件的分类方式主要按照诉求性质的不同划分为三类:即确认之诉、给付之诉以及变更之诉。这三种类别的诉讼各自具有独特的特征及表现形式。确认之诉主要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裁决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所产生的争议是否涉及到某项特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及其存在与否或该关系存在时具体处于何种状况。与此同时,给付之诉则是一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定另一方当事人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并履行一定的义务。根据请求履行义务的期限是否已经届满,给付之诉又可以进一步细分为现在给付之诉和将来给付之诉两种情况。最后,变更之诉则是指一方当事人请求法院通过判决的方式,对其与对方当事人之间现有的某种民事法律关系进行调整或消除。这种变更既可能涉及实体法层面的内容,也可能涉及程序法层面的事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条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
    2024-07-14
    269人看过
  • 诈骗金额如何认定刑事案件
    诈骗金额数量的认定标准如下:1、数额较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2千元至4千元)的,属于“数额较大”;2、数额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3万元至5万元)的,属于“数额巨大”;3、数额特别巨大标准: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一、我国的网络诈骗多少钱够立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1996年12月16日)的规定: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同时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2千元至4千元”、“3万元至5万元”的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个人诈骗“数额较大”、“数额巨大”,以及单位实施诈骗,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参照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数额,确定适用原《刑法》第151条或者第l52条的
    2023-03-11
    373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如何认定交通肇事罪刑事案件的量刑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07
      交通肇事罪刑事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
    • 交通事故如何认定属于刑事案件?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7-10
      造成下列损害结果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2、死亡三人、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无能力赔偿数额达到30万元,负事故全部责任的; 4、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责任。
    • 移送的职务犯罪案件如何认定自首
      广西在线咨询 2023-06-10
      涉嫌违纪、违法的人员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投案,交代自己全部违纪、违法以及全部犯罪事实的,在纪检、监察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时,无论有无以“自首”论的建议,只要本人主动到案的,可以属于“自首”。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成立自首需同时具备自动投案和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两个要件。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分子未被办案机关掌握,或者虽被掌握,但犯罪分子尚未受到调查谈话、讯问,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调查措施或者强制
    • 婚姻诈骗罪如何认定刑事案件
      河北在线咨询 2023-07-06
      婚姻诈骗罪的认定是以借婚姻索取财物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并构成犯罪的行为。诈骗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 2022年不认罪案件如何认定其犯罪事实
      北京在线咨询 2022-11-21
      刑事诉讼判决后,法院判处当事人有罪时,当事人不承认自己有罪的,不影响判决的执行,但当事人可以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其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