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农田的范围在哪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1 14:22:56 385 人看过

基本农田的范围包括以下耕地: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一、关于保护基本农田的“五个不准”如下:

1、不准非农业建设项目占用基本农田,法律规定的基本农田的除外;

2、不准以退耕还林为名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基本农田纳入退耕范围;

3、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造林、发展林果业和搞林粮间作以及超标准建设农田林网;

4、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活动;

5、不准占用基本农田进行绿色通道和城市绿化隔离带建设,法律规定的基本农田的除外。

二、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如下: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租用集体土地是否属于土地承包

农村土地使用权出租,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单独或者随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租赁给他人使用,由他人向其支付租金的行为。一般来说,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本村经济合作社以外的个人或组织。承租人通过租赁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权,并向出租的农户支付租金。

农村土地承包是指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通过签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的方式取得农村集体土地的经营权和使用权,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用地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获取利益并按照承包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的承包经营方式。

在我国,按法律的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物权,出租则是合同债权。两者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权利。物权是一种绝对权,具有对世性,可以以他的权力对抗所有人;

而债权是一种请求权,只能向特定人请求进行一定给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三条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下列耕地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严格管理:

1、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批准确定的粮、棉、油生产基地内的耕地;

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

3、蔬菜生产基地;

4、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当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百分之八十以上。基本农田保护区以乡(镇)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我们在农村不少田边地角看到基本农田界碑,那就代表这块土地属于基本农田,另外,基本农田也会在土地确权证书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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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6日 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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