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复发还需要认定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4 22:11:48 100 人看过

工伤复发是需要认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工伤复发经认定后才可以向人力资源与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保险基金的支付。工伤复发的认定,劳动者需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社局提出申请,超过一年,人社局将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的申请。其中,进行工伤认定申请需要提交的资料有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

根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用人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对复查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按照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申请再次鉴定。

一、工伤复发需要什么证明

根据相关规定,工伤复发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

鉴定机构会向工伤人员以及用人单位出具《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工伤人员或用人单位填写表格。

2、《工伤认定书》

想得到工伤认定书需先去工伤人员工作当地的单位劳动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工伤认定书是指职工因工受伤后,经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认定后出具的法律文书,用来证明该职工是否因工受伤。据法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

(1)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认定申请表是由工伤人员或用人单位去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拿;

(2)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务合同或者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的证明材料;

(3)由医疗机构诊断的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3、《鉴定结论书》

工伤人员或用人单位拿着以上材料去医院要求其出具工伤伤残鉴定证书,再去社会保障局拿工伤鉴定结论书。

4、《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

根据相关规定,工伤人员经医疗鉴定机构鉴定后,原受伤的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需要支付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给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

5、到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拿取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

另外,假若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相关人员会当面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告诉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哪些材料。申请人再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就会受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二、认定为工伤复发也要在工作时间吗

不是的,工伤复发后,劳动者需要进行治疗的,是没有时间规定的,经过鉴定需要工伤复发的,可以享受相关的待遇。

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

为尽量简化程序,方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对于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工伤复发或能够明确排除工伤复发情形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工伤复发确认。只有在争议较大时,可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在具体问题处理上,可通过向有关医疗机构的医疗专家进行咨询方式解决这一问题。

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20: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工伤复发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伤残还需要做吗
    一、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伤残还需要做吗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伤残还需要做吗,认定工伤后不一定要做伤残鉴定。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工伤认定工伤鉴定伤残还需要做吗,工伤赔偿程序:(一)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二)工伤认定程序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工伤(亡)事故进行调查确定是否属工伤的程序,这是一般工伤必走第一步。但用人单位书面认可为工伤的,又没有投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可以不走这一程序。注意工伤认定的两个时间:单位没有提起工伤认定的,工伤者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
    2023-06-10
    271人看过
  • 复发性工伤如何认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一、工伤鉴定流程怎么写工伤鉴定程序为: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3、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4、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二、劳动技能鉴定该到哪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在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进行鉴定的流程: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
    2023-06-27
    488人看过
  • 车祸旧病复发能认定工伤吗
    一、车祸旧病复发能认定工伤吗旧病不能认定工伤原来认定工伤后复发再治疗可以工伤保险报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不得认定工伤情形1、以下情形不得认定在工作时间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2)醉酒导致伤亡的;(3)自残或者自杀的。2、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三、交通事故认定工伤标准是什么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2023-06-15
    493人看过
  • 工伤认定材料需要原件还是复印件?
    一、书面材料要求用人单位、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以下书面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或《工伤认定简易处理表》(一式四份);2、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用人单位与受伤害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其中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需提供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部门出具的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证明;4、事故当月考勤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5、医疗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包括:首次门诊病历、出院病历、疾病诊断书(申请工伤认定时受伤害职工尚未出院的情况下提供)、首次X线、CT、MRI报告单等。其中脊柱(颈椎、胸椎、腰椎)损伤者,需提供受伤害后一周内的磁共振报告单;6、书面旁证材料(证人证言)原件两份(两个证人各一份),附证明人身份证复印件;7、机动车交通事故需提供:(1)交警部门出具的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原件及复印件;
    2023-04-28
    497人看过
  • 工伤复发认定的关键点
    所谓工伤复发,是指治疗后原工伤现场(伤)原工伤的发病因素相关的活动性病变和明显体征,损伤状况一段时间内稳定或相对稳定。应注意的是,疾病复发和原损伤部位必须有医疗联系或一致性,才能确认。如因工作损伤引起的股骨头颈部骨折经治疗后愈合,但几个月后原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旧伤复发享受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待遇。在工伤复发期能否申请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时间限制。工伤复发职工协商以下工伤保险待遇: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他。《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七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保险经办规程》(人社部发〔2012〕11号)第四十四条规定,工伤职
    2023-07-01
    83人看过
  •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如何处理?
    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医疗机构急救。旧伤复发治疗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旧伤复发住院治疗的,由所在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社会保险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职工旧伤复发治疗期间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办法处理。职工旧伤复发治疗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旧伤复发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
    2023-06-23
    116人看过
  • 旧伤恢复后再次发作还能申请工伤认定吗
    不能多次申请,发生人身损害事故造成劳动者受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治疗结束后,有些工伤旧患有可能复发的,劳动者工伤复发后,造成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再次申请伤残鉴定。一、怎么写终止工伤鉴定的证明一般需要写职工的伤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具体的处理情况,然后由本人承诺放弃单位给予申报工伤和本人申报工伤的权利,同时因此次伤害事故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单位无关。在做出承诺之后一般都不能继续得到鉴定的待遇了。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工伤认定申请,除应提交职工本人身份证明和指定或者抢救的医院、医疗机构初次治疗的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外,还应提交相关工伤认定证明材料范本。劳动者受伤的,如果申请工伤认定的,一般工伤申请书可以手写也可以用电脑打印,只要最后由劳动者本人签字确认即可。二、停工留薪期限是多久?停工留薪期
    2023-06-23
    185人看过
  • 工伤认定流程中是否需要提供工伤认定复印件?
    凭借劳动合同的复印件也能去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可以提交复印件,社保缴纳证明等材料。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医疗诊断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工伤认定办理流程1、工伤事故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报案,特殊情形1个工作日内报案,由工伤认定机构备案,录入信息系统,并上报给事故调查部门;2、申请人或单位带齐全部材料上交到工商调查部门并审查;3、材料齐全后15个工作日内受理,由事故调查部门调查取证,形成调查意见;4、经工伤认定部门审核后,得出认定(不认定)结论,20个工作日内,事故调查部门送达《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
    2023-07-06
    278人看过
  • 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工伤旧伤复发还可以要求赔偿吗
    一、工伤旧伤复发怎么办,工伤旧伤复发还可以要求赔偿吗上班后旧伤复发的应该进行工伤复发鉴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支付。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符合工伤规定的诊疗目录。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单位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护理。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旧伤复发的工伤待遇规定:被保险人工伤医疗终结或被鉴定残疾等级后,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属旧伤复发的,可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未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确认的,不能享受工伤医疗期待遇。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残疾等级发生变更的,从鉴定生效之月始改领相应等级的待遇,其中一次性残疾补偿金,按新的等级标
    2023-06-07
    195人看过
  • 非工伤部位旧伤复发可以认定为工伤吗?
    实践中还要看该旧伤是否由于工伤造成的,如果是之前就因工受伤,治疗后又复发的,可以按照工伤处理。工伤认定申请材料有: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四)工伤认定申请表填表说明:1、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字体工整清楚。2、申请人为用人单位的,在首页申请人处加盖单位公章。3、受伤害部位一栏填写受伤害的具体部位。4、诊断时间一栏,职业病者,按职业病确诊时间填写;受伤或死亡的,按初诊时间填写。5、受伤害经过简述,应写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时所从事的工作,受伤害的原因以及伤害部位和程度。职业病患者应写明在何单位从事何种有害作业,起止时间,确诊结果。6、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
    2023-04-11
    463人看过
  • 职工发生工伤需要什么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工伤职工、职工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一般情况下工伤鉴定要在伤情好后多长时间去做一般工伤认定下来就可以去做伤残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二、钢板能做伤残鉴定吗?体内有钢板不影响做伤残鉴定,不过进行伤残鉴定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一般情况下要求在两年内进行鉴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
    2023-03-23
    174人看过
  • 不认定工伤起诉不需复议吗
    可以不复议直接起诉,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是可以选择的,这里的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的决定不服的;(二)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三)用人单位对经办机构确定的单位缴费费率不服的;(四)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认为经办机构未履行有关协议或者规定的;(五)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一、认定工伤的七种法定情形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
    2023-03-24
    94人看过
  • 工伤复发在哪申请认定的
    工伤复发的认定需要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并结合复发之前的病历,通过判断关联性来进行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时间1、申请工伤认定、伤残鉴定时间都是60日内。2、《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一、工伤认定条件有哪些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2023-03-16
    175人看过
  • 工伤复发认定是怎样的工伤复发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复发认定是怎样的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为尽量简化程序,方便工伤职工医疗救治,对于通过一般的医疗诊断,能够明确认定系旧伤复发或能够明确排除旧伤复发情形的,不再需要进行工伤的旧伤复发确认。只有在争议较大时,可提请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予以确认。在具体问题处理上,可通过向有关医疗机构的医疗专家进行咨询方式解决这一问题。另外,通常所称的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一般是指伤残等级鉴定,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待遇挂钩,与工伤医疗费并不挂钩,伤残等级鉴定和旧伤复发确认两者是不同的鉴定项目。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
    2023-06-04
    158人看过
换一批
#工伤待遇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伤复发是指在工作期间出的工伤事故留下的后遗症再次复发。 具体规定: 1、工伤复发前鉴定为1-4级的不得终止合同,应当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2、工伤复发前鉴定为5-6级的保留用工关系,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每月发放伤... 更多>

    #工伤复发
    相关咨询
    • 旧病复发需要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9-01
      工伤职工旧病复发申请是需要向用人单位告知,然后由用人单位申请工伤复发的认定。通常情况之下,有人单位是需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复发的认定的,而且也是需要尽快的提交相关的申报材料。
    • 工伤认定后的复发费需要谁承担?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6-01
      1、因工负伤、患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工伤鉴定之后复发之后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 2、因病、非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支付;由被鉴定人申请的,鉴定费用由被鉴定人在申请时预付,如经鉴定结论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及以上的,鉴定费用应由被鉴定人所在单位负担。没有单位的,鉴定费用由个人负担。 3、重新鉴定的鉴定费用,由申请方预付。重新鉴定结论与原
    • 旧伤复发后还可以参加工伤认定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02
      不能多次申请,发生人身损害事故造成劳动者受伤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治疗结束后,有些工伤旧患有可能复发的,劳动者工伤复发后,造成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再次申请伤残鉴定。
    • 工伤认定需要医疗原件吗,还是只需要复印件?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7-26
      工伤认定材料是否提价原件视情形而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第六条规定,工伤认定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其中《工伤认定申请表》、部分事实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机构诊断证明是原件,身份证
    • 工伤认定后再复发法律要求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7-24
      所谓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